动笔之前,程翰需要考虑很多东西,比如写些什么。
一瞬间,程翰大脑当中回忆起了大量的著名动漫,海贼王,火影忍者,七龙珠,名侦探柯南等等。
但是很快他就将这些动漫全部排除在外了,先不说别的,这些出名的动漫都是那些篇幅大的夸张的动漫,一旦以小说的形式写出来,字数绝对不会比那些网络小说少多少。
程翰现在的目标是实体出版,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写网络小说,所以这些动漫是不可取的。
如是程翰开始考虑起了那些篇幅稍短一些的动漫,也就是所谓的新番动漫了。
在程翰那个世界,每年的4月7月以及12月,都会有RB新番动漫上映,这些新番动漫一般篇幅都不会特别的长,通常是以12集完,或者是24集完这样的,一个星期一集,12集算下来差不多三四个月左右结束。
这些新番当中,自然不缺乏那些人气火爆,并且非常出名的作品,而这些作品因为篇幅较短,就算改编成小说也未尝不可。
实际上,新番动漫当中有不少的一部分,都是由RB的小说改变过来的,说白了也是殊途同归吧。
在程翰的记忆中,有不少小说改编的新番动漫都大获成功。比如刀剑神域,魔法禁书目录,加速世界,中二病也要谈恋爱之类的,都是在小说出名之后改编成了动漫,并且人气火爆的典型。
由于程翰之前听到王路说致青春那种面向校园爱情类的小说比较受人欢迎,所以他第一时间考虑的,则是类似于这方面的动漫。
《一周的朋友》
第一时间涌上程翰脑海中的,是一个程翰穿越前不久所看到的新番动漫。
这是一个非常单纯安静的故事,整篇故事没有什么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什么宏大的场面,甚至整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大的矛盾,整个故事看上去平平淡淡,却又从中投出别样的温馨感觉。
当时程翰看到这个动漫的第一眼,就被它独特的风格吸引住了。
程翰略微有些意外的是,自己为什么会第一时间想到这篇动漫。
要知道,这动漫虽然是程翰最近看的,但是这个最近却是指程翰穿越前的那个最近,到现在,这个时间已经过了将近一年了。
按照普通的人记忆能力,程翰对于这部动漫的剧情应该已经忘记的差不多才对,毕竟他也只是看过一遍而已。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脑海中,对于这部动漫的剧情异常的清晰,仿佛提笔就能写出整篇故事一样。
这种强烈的感觉让程翰忍不住重新打开电脑,在电脑的桌面上开创了一个叫做《一周的朋友》的文本文档。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程翰在文档内敲下了第一章三个字。
“叮咚!”
当手指将这三个字敲在键盘上的一瞬间。程翰忽然感觉眼前一花,一幅绝美的画面突然就出现在了他面前。
“请......请和我做朋友吧!”
樱花慢慢飘落,淡紫色的光晕将整个学校走廊笼罩,而在空无一人的走廊当中,一个少年鼓起勇气,用颤抖紧张的声音,对一个女孩说道。“那个......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和我做朋友吧!”
这一瞬间,时间仿佛停止了一般,少女惊讶的看着少年,而少年,则忐忑不安的低着头,不敢去看少女的眼睛。
过了许久,又仿佛是只过了一瞬,少年抬起头,却惊讶的发现,少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泪流满面。
少女突然用力挣开了少年的手,“我很开心......但是我不能和你做朋友!”
少年惊愕的看着少女远去的背阴,那美丽的身姿被窗外照射进来的淡紫色光芒衬托着,恍若梦幻的天使一般。
程翰的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浑身打了个机灵,全身的汗毛不由自主的立了起来。
兴奋,激动,种种心情使得他此刻甚至无法平静的坐在电脑桌前,绝美的画面让程翰想要和任何一个人分享他所看到所感受到的一切,这种感觉让他感到迷醉!
如同水到渠成一般,程翰的手指猛地动了起来,键盘仿佛钢琴一样,在程翰的指间弹奏出一曲美妙无比的音乐。
这种感觉让程翰深深沉醉在其中无法自拔,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电脑的显示屏上,已经多出了许多文字。
“额.....这是我写的?”程翰愣了一下,下意识的看了过去,这一看之下,程翰立马呗自己所写的文章吸引了进去。
没错!被自己的文章吸引了进去。
程翰从没想到过,自己写出的文章,竟然会这么的优秀......不,单单用优秀已经形容它了,只有完美两个字,才配得上这篇文章。
剧情的把握,人与人之间对话的松弛,以及美轮美奂的画面描述,一切的一切使得这篇文章看上去完美无瑕,即便是再挑剔的眼光,也无法发现美中不足的地方。
程翰以前只是一个普通的扑街网络小说作家,而且前两天还因为状态的原因怎么写也找不高感觉,怎么可能莫名其妙的就写出这样完美的文章?
“难道说,我就是那传说中的天才?”想来想去,程翰还是只能将结果归结于此,他也想不出其他的理由了。
“咚咚咚。”就在程翰还莫名其妙不知所谓的时候,他的房门被敲响了。
“哥哥,吃饭了。”程可可的声音从门外响起,这次这个小妮子倒是没偷偷拿钥匙程翰的房间门。
“知道了,马上来。”程翰挠挠头,决定还是先不去考虑这个问题了。
吃完饭后,回到房间里的程翰又尝试着继续写下去,那种奇怪的感觉再度出现,程翰甚至不需要考虑语句词语,成熟完美的句子就如同早就保存在他脑海中一样,自然而然的就写了出来。
不光如此,程翰写作的速度也快了很多,一晚上三个小时的时间,程翰足足写出了一万五千字的文章,平均下来一个小时时速已经达到五千字了,而且还是那种完全不用修改,只需要找一下输入法码字导致的错字就行了。
程翰并不知道杂志社投稿一次性需要多少字数要求,不过看那些杂志里,一片文章大概也就是一万多字左右,没写完的,也会写一个未完待续,等到下一期在刊登。
所以程翰就将这一万五千字的文章整理了一下,划分成了三章,在小说名字下面写上了述梦著三个字,上然后拷贝到了自己的U盘当中。
程翰家里是没有打印机的,所以需要到外面打印然后寄到致青春的投稿地点。
第二日日早,程翰提前出了家门,在学校附近的复印打印店里将小说打印了出来。
虽然不太清楚致青春投稿的具体细节要求,不过想来,按照自己这篇文章的质量,发表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程翰相信,只要是一个稍微有一点眼光的编辑,就会发现自己这篇小说的与众不同。
至于为什么自己突然有了这么牛叉的写作功力,程翰已经不去琢磨了,一些自己搞不懂的东西,为什么要挖空心思的必须搞懂呢?自己身上已经有太多奇怪诡异的事情了,穿越这种神奇的事情都能发生,突然写个小说算什么了不起的?
程翰觉得自己已经对这方面习以为常了。
来到学校后,程翰专门和班里的女生借了一本致青春看了一下,程翰并不知道致青春的投稿细节,也不知道该吧稿子寄到哪里,昨天晚上忘了在网上查,所以今天要专门记一下,不然一会还的把打印出来的稿子拿回家去。
“怎么你也开始看这种低俗的小说了!”王路看到程翰竟然问别人借起了致青春杂志,不由得惊讶万分,“我今天带杂志了,最新一期的刀光剑影,里面记录着武侠大神金永的最新小说!天哪,你根本不知道,我是怎么抢到这本杂志的!一听金永大神的名号,简直无情啊!刚刚上架的杂志就一扫而空了!”
金永这个人程翰是听说过的,当代武侠小说大神,所著小说人气火爆异常,并且全部都改编成了电视连续剧,金永也被称为当代武侠小说第一人,有着相当高的人气。
近些年,武侠小说渐渐没落,被仙侠类的小说取代,但是金永的出现和崛起,却使得这种情况完全逆转了过来,他个人开创的新派武侠将武侠小说从古代故事改变到了现代,在增强了代入感的同时,侠义等传统武侠精华也被继续沿用下来,大受人们欢迎。
程翰也知道,这个金永也是王路的偶像,他的所有小说在报刊刊登完毕之后,出版的精装本王路都会收藏下来,一本不差。
“一会看看吧,我看这个有点干的。”程翰晃了晃手中的致青春,说道:“还有,这种爱情类的小说,也不单单是低俗无味的,里面也是会有好文章的。”
如果是以前,程翰自然不会多说,他本身也认为这类小说很没趣,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要向致青春投稿了。
(ps:向大家推荐一下这部动漫,一周的朋友,非常纯非常治愈的一部动漫,个人觉得挺有意思的,有时间的朋友们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