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借居
房里妮娜说,“我才不是你老婆,野老婆还差不多。”
男子说,“野老婆也是老婆。”
妮娜两手勾在男子脖颈上,缠来缠去问,“把我的人赶走了,你要赔的。”
男子说,“赔就赔,又不是赔不起的咯。”
一手就把妮娜挽了起来,走回到了床上,手枪扔到了一边,也不多话,当即胡搞,戏谑挑弄之声粗鄙不堪,一黑一红两个狐狸尾巴交缠摇曳,迷离混黄灯光狂乱游走。再后,声嘶力竭,两只狐尾瘫倒下来,屋里院内也都安静了。
那时城里多处屋宅内也在做同样的事,欲念之气穿透窗纱来到城市上空,各各不同,有的炽热高涨,有的倦怠低沉,也有的蛮横暴戾。
少熊与青绮之属性叫作艳遇,不管婚订没订,放浪特质不会变,要不就显得没意思,他抓着她身体,她则搂着他脖子,灼热目光相对,看似也到了无物无我阶段。然而,在吟语的间歇,青绮那沉湎的面庞稍微颤了一颤,神思开了会小差,虽只有一瞬又回到了纵情欢愉中来,这个瞬间少熊已经记住了。
青绮走后,少熊就来到了阳台。城市很安静,秋天又到了,又是上班的日子,不少的人都想趁着凉爽早些入梦,偶尔数个不明光影在这个城市夜空飞掠。他飞身上翻,来到屋顶,各处遥看。青绮可能还留在城内,可能已到城外,找是找不到的。她来到他的生活里,倒像是为了成全他、保护他,真的好谢她。
这时,一黑一红两只狐狸这时都蜷卧着,一个床头一个床尾,交接一完,便生分了,一脸防患各用无数个心眼看着彼此。
红狐鼻子顶了顶那支手枪,叫说,“假的,还以为你真要杀他呢。”
黑狐倦怠说,“每个生命都是奇迹,我怎么会轻易摧残?照你的老作派,你该让他累死,你再套上他的人皮,去到舞台给他做最后一次出镜表演,你是怪我放了他么?”
红狐说,“我哪里有那么坏?”又想起了那个给吓跑的正红男神怪好看的,身材有欠缺,自己因为善良没好意思说,却叫黑狐说了,就想把这一月之约往后挪挪,对黑狐说,“我好想看看他几个月后的效果,你说那时他就像你一样,是个彻头彻尾一处不落的美男子么?你真的会睡他么?”
黑狐说,“哪里,我只想帮助他成长,帮助他认识这世界,不叫他见识见识我,他就会一直自以为厉害。”想起偶像给他逼出了怯怯的情意,竟有几分温暖,大叫,“啊呀,我们狐狸就这么重感情的么。”
红狐说,“反正我是,你是不是我不知。”坐了起来,笑问,“你来这里做什么?”
黑狐说,“好久没来,怪想你们的。”
红狐作色说,“哼,就知道不是为的我,就算陪你睡的再多,又有什么意思,枉我们还结了一场婚。”
黑狐说,“那个男人我也听说了,你把他带过来,给我看看。”
红狐说,“那个男人可不容易上手,他看不上我,叫我去,还不如你自己这么光着去呢。”
黑狐不信说,“那肯定是你没用心,这世上所有的男人没一个不淫乱,本来有两样东西专治淫乱,一个叫道德,一个叫真爱,但现世偏偏没一个人相信这两样东西。”
红狐笑说,“那我再试试?”
黑狐眯着眼睛,也笑笑的。忽然,红狐就窜起,黑狐早有预料,随之跃起,屋内的灯都给打灭了,又传出摔打冲撞之声,两个黑影迅疾冲出屋外、院落,忽闪跳跃已奔到远处屋颠了。
温婉在国立中央大学生物技术研究所工作,这天一早来上班,远远就见轩龙站在楼前,穿着蓝白条纹衬衫,因为站在台阶上,远处看着更显高长,当温婉走近,他转过身来迷人微笑说,“我来了,你高兴不高兴。”
温婉不惊也不笑,轩龙撇嘴不乐,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黑色小盒,温婉这才有点诧异,心说,搞什么,是项链还是戒指?
轩龙笑说,“莫紧张,我才不要跟你求婚。”就摁开了盒盖,送到温婉眼前说,“不是比戒指还让人开心么?”
盒内一个拇指大小的玻璃管,管内又有数小支,里头红色粉末。
轩龙得意说,“这就是所谓的龙血,你要不要?”
温婉不信,轩龙将盒子收了起来说,“那我还是跟那个洛兹教授换点东西吧?”
温婉想,管它真假先收起来再说,就笑问,“你来就为给我送东西么?”
轩龙说,“我想在这儿长住,可是我既没地方住,也没一个体面身份,不如你那个罗曼国子虚乌有的未婚夫就交给我来做吧。”
温婉说,“他才不是乌有!你还是换个念头吧。”手却已经拿起来了,轩龙把盒子按在温婉手里,温婉说,“我只有阁楼给你,一层二层都是我的,我边界意识很强,你都不能动。”
轩龙问,“阁楼上卫生间有么?我不要去海里尿尿吧?”见温婉脸又要拉下来,又老实说,“那就晚上见,我来给你烧饭吃,咱们不上人家那儿蹭了。”
温婉再没理,转身往楼上去了。
到了晚上,温婉下班回来,就见桌上已备好了饭菜,吃着也还行,心想这就不易了,就给了轩龙一个好眼色。
轩龙见机说,“我爹跟我说,我遗传了他的好基因所以很帅,如果再能够烧得一手好菜,就能叫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孩对我欲罢不能。”
一听这话,温婉呵呵冷笑,就说,“你不说也就算了,你一说我势必要告诉你真实想法,我觉得吃你的饭好浪费时间,不然我是可以去隔壁吃的美美的。”
就到楼上去换了身衣服下来出屋去姚宅,把轩龙也带去了。
并不说轩龙是未婚夫,而轩龙则又刻意充当其未婚夫,他带了酒做礼物,自称在罗曼国有葡萄园,是个卖酒的,想把酒店开到遮摩罗来。不多会就把老老少少都哄的欢欢喜喜,他长得又好,又没皮没脸,擅长讨好每一个人,哪里像少熊只固定讨好一个人,惹得人人都夸他,说他帅气比之少熊只有过而无不及,要不是先入为主,他们一定是喜欢轩龙胜过熊哥哥的。
轩龙自谦说,“我哪敢跟熊哥哥比,能见上他一见,就万分荣幸了。”
众人又说他定是住在罗曼国久了,喝多了罗曼国的酒,也颇有些异域风情呢,眼睛都带点蓝色的。
轩龙则说,“切莫说这种崇洋媚外的话,我的黑眼珠是改不了的,我虽身在异国,可心在故乡,有朝一日我的眼睛变了颜色,我必自抠双眼,以谢祖国。”
热闹了一个晚上,温婉又把他带回去了,到了家中,温婉又不搭理他了,唯恐与他走得太近。温婉是个科学家,能叫轩龙入住,是看中他的龙血。轩龙非要在温宅入住,不是为的少熊不是为的青绮,还能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