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陈墨有些疑惑,护卫主动解释道:“我们是大兴来的。”
大兴?
大兴曾经是大燕的附属小国兴国,王室姓沈,因此大燕一直以“沈兴”来称呼,后来大燕朝廷式微,兴国便宣布独立,从此与大燕一南一北,自称大兴。
这对于大燕来说,上到九五之尊,下到黎民百姓,这种行为都无异于打脸。
沈兴以前不过是个弹丸之地的小国,他们的王对着燕帝也只能自称臣,如今翻身一跃,反倒能与大燕平起平坐了。
不过在陈墨看来,大燕国祚二百余年,陈林太过懦弱,陈林的父亲又穷兵黩武,传到如今的隆祐年间,已是千疮百孔。
反观大兴,则河清海晏,蒸蒸日上。所以这平起平坐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世界本来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的拳头更大,就掌握了更多的话语权。
“大兴到燕京路途遥远,想必你们老板也是有大本事的。”说完,陈墨便不再说话,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姿态。
有些话点到为止即可,说多了反而会引人警惕。
护卫果然不再说话,将茶水分了下去之后,自己跑到一辆马车前,隔着帘子说明情况。
片刻,他便过来了,笑道:“姑娘,我家老板邀请你过去。”
陈墨倒是惊讶了一下,一般碰到自己这样乘车的,老板们都只派管家来接待下便是了。
虽然奇怪,陈墨还是过去了。
还没进车里,车帘便已经掀开了,陈墨看了一眼车内男子,实打实的愣了一下,不过下一瞬间,她便坐了进去。
车内人一挑眉,“你倒是不怕我。”
“怕?为什么要怕?你这样美,我被美色迷了眼还差不多。”陈墨经过了刚刚的惊讶,终于缓过了口气。
这个所谓的老板,与她想象的中年男子大相径庭,而是一个年轻的公子。
眉如墨画,鬓若刀裁,唇似丹朱,螓首膏发。
他的眼波流转胜过月色瑶华,他的嘴唇勾起似能夺人心魄,他姿态慵懒的半卧在榻上,墨发披散在周身,烈火红衣半敞,一片玉色胸膛半露。
即使陈墨是个女子,也不由得为这精致的魅色停滞了一瞬的呼吸。
这世间怎会有如此绝色的男子?
前世的陈枫、陈林,今生的陆惊澜和林风止,都是万里挑一的美男子,而这个男子的美,竟是她生平仅见!
男子闻言轻笑起来,“被美色迷了眼?”
这笑容风情万种,仿佛暗夜里绽放的彼岸花,红的妖冶绚烂。
陈墨点点头,男子仿佛一只狐狸,冲她眨了眨那一双桃花眼,“那我这生意可真是亏了呢,既要带你去燕京,还要我出卖美色。”
她看着他,迟滞的大脑终于回过神来,“看公子这满身的富贵风流,我想公子也不差我搭车的路费吧。”
话虽如此,陈墨还是拿出了一张银票放在小几上,“这些总该够了。”
男子没看那银票,而是笑出了一口白牙,“我需要一个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