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冬还带着深秋的微凉,当夜晚还残留着白天的暖意,在枯枝败叶挥挥洒洒渐渐占据整个萧条季节的时候,我轻轻地勾上最后一个句点,在漆黑的午夜梦回前尘,于一抹荧光前,掩卷流连。
熹微的亮光给平凡的世界增添一束又一束显而易见的雪白,给黑夜中的人带来一丝丝温情如火的温暖,感动如初恋般美好。
我终于把我酝酿多时的故事给表达出来了,对于一个喜欢文字的人来说,看着自己千奇百怪的想法以奇形怪状的符号摆放在眼前,这是一个无比自豪的事情,愉快的心情不由言说,反正这种激动的心情一点也不亚于理科生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一道解答题的成就感差!
本来后记这东西,就应该趁热打铁。在全章完结之后乘胜追击一鼓作气文不加点。只是结束之时为时已晚月已偏西,要不是因为老师是种很可怕的动物,我才不要乖乖躺下睡觉呢。虽说不咬人,可是被他登记也是极其不好的。
那些伏在案上日夜书写的身影已经不复存在,成为小城的记忆。那些笔端流转的感情以线条的形式定格在白纸上已成为现实。而那些远去的人物背影,早已印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是我对青春的想念。
对于这部我人生的首次小说,刚一开始我就坚定自己的想法,写一本属于我自己的书,让它成为青葱岁月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既然认定了方向,就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哪怕有的人说我根本不适合写小说,应该向着散文方面来发展。可是我偏不,人生难得几回搏,如果不趁着青春年少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到头来只会在匆匆时光中叹息。这种无病的呻吟,我做不到!况且,我深知我错过的已经太多太多,我只想把握当下,尽量不让自己有过多的后悔,青春如此,感情也一样。
小说的每个人,每处情节,都是经过我细细斟酌而定的,从高三伊始就一直在构思,也是繁重的学习之后唯一让我觉得欣慰的东西。里面倾注我太多的感情,从每个人身上我都看到我身影,我把自己的性格分别加在把不同的人身上,也把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埋伏在那里。我把它定性为成长小说。还没动笔之前是想写校园爱恋的,可是我后知后觉才发现,我严重缺乏这方面的有效经验。表示看了很多的青春故事,渐渐觉得剧情有点不可思议话,总觉得不可理喻到夸张虚无,或许那种生活不是我所经历的。直到现在写完后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写的到底有多荒唐,至少站在我这一角度想,就像我所经历的路一样,没有轰轰烈烈所谓的爱情,有且只有一段隐忍而又羞涩的暗恋,究竟怎么定义的我不懂,或许什么都不算。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成长的代价,面对曾经在意的人,已经没有了当初怦然心动的感觉,几次见面,倒像是多年未见的故友云淡风轻地交谈。是因为看过太多青春的悲剧而满不在乎吗?还是岁月会把人的新鲜感给抹杀掉?
说真的,对于一个只接触过杂志的我来说,根本就没有阅读过什么文学的作品,只是凭着一腔热血的冲动写下萦绕于久的情怀。简单来说,我是个文盲,根本不懂什么叫文学,对于写作,我只是单方面爱好,也只能称之为爱好。
有事没事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回过头来阅读我写的东西。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对于写好的章节,我是阅读了几遍还是十几遍?真的道不清、讲不明。每看一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有时候我会反问我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呢?居然写下这乱七八糟的文字。也许我应该找一找时间,从到到尾再浏览个遍,相信会有不同的感觉。
当青春萌动的情怀,在阳光的暴晒下掩藏着,在阴暗的心情里生长成喜欢。如果这份美好的暗恋不曾公开于世,那么交给时光保存吧!经过岁月的洗礼,相信最后以一种回首的姿态去面对这一切,你会不经意间嘴角轻微地上扬,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
当青春结交的友宜,在世俗红尘中考验,是不是也要彼此去珍惜?答案是肯定的。这就好比做生意,如果你不去经营,到头来不只是惨淡落败的问题,而是渐行渐远给直接荒芜掉!
当青春追求的梦想,在狂风暴雨中淋湿了翅膀,飞跃不过现实的力量,我们是不是该放弃?生生不息的志气,有着不可估量的神力,如果不尝试着去拼搏,你就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还谈何成功?
我是若兮,我让自己装蒜,喂青春袋盐!
若兮书
2013.11.15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