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这是第一次进入别人的记忆。
我拨了拨喙上的锁魂玉,想起那亡魂方才紧张的样子,觉得有趣。
他其实不必这样防着我,上回偷袭他未成我便问了炎一大人这锁魂玉的诸事,也晓得这玉虽是宝物,却并非利器,他若不愿,即使我用这玉碰他千遍万遍,魂魄也绝不会被我收回。硬碰硬受伤的只会是我,这样蠢的事情,我决计不会做第二遍。
我有些忧愁,收回亡魂却无法硬来,看来炎一大人他给我在阳间派得这活,还是个温吞的活。
记忆并非实景,虽有对过去情景的重现,却是很受其主人情绪影响。不过这也是我进来后才发觉的。要说我如何发觉的……我抹了一把脸上黄沙,天空阴沉灰暗,心里感慨当是如何惨淡的回忆才能营造出这般恶劣的场景啊……
我在这里面飞了一圈,发现我所处位置离现实中的位置不远,正北便是那座城,连城门口卖糖葫芦的小贩都未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这人,死了并没有多久。
我绕回来,在原先的位置看到了一个简陋的竹屋,这一片甚少有人居住,也不见什么人往来,那亡魂的记忆将我扔至这里,也便是说这个不如何起眼的竹屋当是他的住所。
我稳稳当当站在屋顶,再等一等,他怕就是要出现了吧。
我在黄沙狂风中凌乱呆了一会,在他记忆中大抵也寻清了他的信息。这人果然与清儿姑娘有关系,且是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两人本是孤儿,一路扶持至今,似兄似妹似夫妻,只差那么一纸婚书,便是万事俱备了。
这人也有名字,随了当初收养他二人的老樵夫的刘姓,单名一个煜字。但其实他本来没有这样好的名字,他原先的名字乃是农家必备朗朗上口的刘二狗,亏得清儿姑娘偷学过几个字,觉着他名字不好,硬生生给改的煜字。
我站在屋顶搜寻着他的信息感动的热泪盈眶,多么体贴的清儿姑娘,多么善良的清儿姑娘,那刘煜不念着清儿姑娘的好是因为他不晓得一个好名字对人的重要性。当初若有像清儿姑娘这般的体贴人儿给我改个旁的名,我也不必背着“十一”这名儿几百年,也不必在炎一大人点个帐念到“十一”这个数字时我站在旁边都心惊肉跳。
凡人阳寿未尽时便不晓得死后的事情。阳寿耗尽,魂魄离体,万事皆空,唯有姓名是这一世的凭证与标记。只要未轮回,那姓名便会一直伴随着自己的魂魄,只有饮了奈何桥头孟婆一碗汤,让记忆与姓名随着一碗汤化尽,洗净魂魄才可轮回下一世,才会有新的名字,与新的记忆。
这也是为何,我洗不掉我的名字。因我早已是个死人,魂魄在冥界登记在册,为万千鬼差中的一个,孟婆汤已对我无用,我注定要带着这个名字千年万年直至魂飞魄灭。
刘煜他现在虽然已是亡魂,不入地府却依旧不晓得死后之事,我敢保证若是没有清儿姑娘给他改了名,他死后定不如现在过得体面。
他这怨气实在是莫名其妙。
竹门吱呀一响,走出一个婀娜的身影,我扫了一眼,是那时候的清儿姑娘,音容样貌都未有什么变化,精神却是比如今要好许多。
她倒了一盆水,又重新打了一盆。我百无聊赖地瞧着,却突然听到屋内一阵咳嗽,这声音与刘煜不同,却是与如今陪伴在清儿姑娘身边的那个男子相似。
我皱眉想了一会,刘煜的记忆中在此之前并未有这个男子的出现,如今却在屋内听到他的声响。若说他们三人有如何的纠葛,怕就是从此处开始了。
我拍了拍翅膀准备下去一探究竟,不想余光一扫却看见个青色的身影自竹林遥遥走来。
我一直他记忆里等着的刘煜,终于回来了。
我飞下来挑拣了一个视角良好的枝头蹲着,自这里可以透过窗子窥见屋内景象。
与我所料不差,床上躺着的的确是后来的那个年轻男子,他上身缠满了绷布,有血从内渗出来,面容苍白,额头有汗珠沁出,是受了重伤的样子。
清儿姑娘瞧见愈走愈近的刘煜,欢快地冲他挥了挥手臂,喊了声“煜哥”。
刘煜笑了笑,这还是我第一次瞧见他笑的样子,的确比现在一副充满怨念的脸要顺眼许多。他加快步伐走下来,却在瞧见屋内景象时骤然顿住。
“郡府老爷派的剿匪的兵,在东山下受了重伤,我采药时碰见的,就带了回来。”清儿顺着刘煜眼神瞧去,像他解释:“伤得很重,若是不带回来怕是……”
刘煜虽面容不快,却无法指责救人的清儿什么,只哼了一哼:“东山那帮强盗猖獗多少年了,岂是朝夕可以解决的?新来的郡府老爷这把火怕是烧不起来。”
他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男子,脱去自己的外裳,也不再说什么。
我蹲在枝头听他二人对话听得目瞪口呆,回望一眼那躺在床上的所谓“士兵”,虽说面容苍白了些狼狈了些,也依稀看得出是个剑眉星目英武不凡的伟男子罢,这样的人连我也瞧得出是凡人中的稀品,他二人就这般轻易相信他只是个普通而平凡的受了伤的兵?
我忧伤地叹口气,刘煜啊刘煜,不怪最后清儿她选了这个人,你若是再聪明一些,大概也不至于落到最后那般境地。
那漫天的怨气,大概一半都来自于悔恨罢。
那横插一脚的男子变成现在这幅样子,他们三人之间发展的过程就慢了许多。刘煜白天出去砍柴卖钱,只留清儿一人在屋中照顾着他,这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燃得……呃,其实也燃不了什么。清儿姑娘还是那个清儿姑娘,因那男子吹不得风下不得地说不得话,每天只睁着一双漆黑的眼盯着蹲在枝头看故事的我。我如今是只乌鸦也不怕他看出什么,他再厉害也不能看出我的真身不是?
他躺了许多天,终于能开口说话,清儿姑娘很欣喜,我也很欣喜。等了这许多天,主角之一终于能够动作,事情终于有了发展,如何让我不欣喜。
他喉头滚了一滚,似是要说话,我欣喜地蹲在离他很近的一个枝头,想听他说出如何关键的话来。
只见他伸出手指着我,对为他重扎伤口的清儿姑娘说:“这只乌鸦在我头顶蹲了月有余,怕是知晓我命不久矣,来食我骨肉的罢。”
我愣了一愣,坚决地将头扭到一边不去看他。
谁他娘的要吃你的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