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青梅竹马的老戏
从酒吧里指甲抠进手心,眼泪压着眼眶彼此不肯退让。顾南山,这是我,最后一次对你告白“顾南山,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可是顾南山,我以后,再也不要喜欢你了。顾南山你知道吗?你对于我,就是天上的北极星,看得到,好像一伸手就可以得到却偏偏隔了几万光年的距离。”
她说,她再也不要喜欢他了。顾南山听到她这么说。
“你在哪?”
玫瑰仿佛看见他咬牙切齿,气急败坏的样子,突然就笑了起来,那张娃娃脸好像做什么都是可爱至极的样子,
“我啊,我在酒吧啊。”她能想象到他垮了脸却又拿她无可奈何的表情。
“等着,不许动。”顾南山使劲挂了电话然后气急败坏的冲出家门。
这女人,是脑残吗?竟然敢一个人跑去酒吧。
玫瑰就真的一点都没敢动,安静的站在酒吧门口,也不管别人或同情或猥琐的目光。他终究是放心不下她,可是,她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个啊。顾南山啊,他就是个混蛋,十足的混蛋。
她突然记起她那时假装风轻云淡的说“喂,顾南山,要不我们在一起吧。”她满心欢喜的等着他开口说好,可是,她抬头却对上他错愕的脸。
“玫瑰,对不起。”他说。
他说,对不起。他对她说,对不起!她满心的欢喜突然就穿过了层层云朵跌进蔚蓝色的海里。他,拒绝了她。原来她以为的,真的就只是她以为而已。
顾南山刚下车就看到那个白痴女人一动不动的站在酒吧门口,她和记忆里一样,穿着红色的连衣裙妖媚得不像话。
“白痴。”顾南山嘟囔了一句,然后朝玫瑰走过去。
“顾哥哥。”她坐在他旁边小心翼翼的看着他,声音里带了几分示弱的意味。
“白痴。”
玫瑰是后怕的,她曾经答应她不会在去酒吧。见到他铁青的脸那刻醉意就散了大半。她记得她也曾经一个人去了酒吧,然后他整整一个月没理她,后来她才知道他那晚几乎找遍了她认识的所有人才找到她,她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不再理所当然的觉得他对她好是理所当然。
“白痴。”顾南山又骂了一句,然后,她就真的很白痴的睁着眼看着他长长的睫毛。
“白痴。”顾南山移开唇看了她一眼才重新启动车子。
“顾,顾南山,”半天才回过神的她叫了他的名字,有点不明所以,他,他,他刚刚是,吻了她,是吧?
“嗯?”顾南山没看她,心里却悄悄笑开了花。
“你,那个,我。。。”她半天也不知道怎么问出口,她又怕那只是她的错觉,顾南山啊顾南山。。
“白痴。”他又停了车,欺身而上问她“还想再来一次?”
白痴的人不自觉得点了点头。
“白痴,把眼睛闭上。”他吻着她不满的要求。白痴的人这才满心欢喜的闭了眼。
“白玫瑰,你说你以后都不要喜欢我这种话,我不想听到第二次。”顾南山摸着摸她柔顺的黑发说。
她觉得委屈,明明就是他不喜欢她的明明就是他不要她的,她低着头,忍不住泪流满面。
“唉”顾南山叹了口气,接着把她揉进自己怀里,“白玫瑰,我总是在想,如果当初你对我告白的时候我就认清了自己的心那是不是就不会日日夜夜的想恋你。你走的时候,我来不及说爱你,你回来的时候,我却是不敢说爱你。”
“顾南山顾南山顾南山。”玫瑰抱着他的手,使劲摇。
“干嘛?”顾南山故意摆出不耐烦的样子。
“我总觉得,好像在做梦耶!”这五年她见不到他,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可他的样子却一直不曾消失在她的世界里,他霸道的不让她在来姨妈的时候吃冰的样子,他每天在门口等待她的样子,她原本以为,离开他就能逃离她突然生出的爱恋,却忘了她最美的日子都有他的存在。“顾南山,为什么,我回来的时候你说你已经看清了自己的心却还要躲开我?”玫瑰有些失落,他真的喜欢着她吗?还是,不过可怜她呢。顾南山这个人啊,简直好到不像话呢。
“瞎想什么呢,白痴。我像是那种因为同情某人而和她在一起的人吗?”
他明明就是啊。要不是他可怜某个人和人家在一起,她还不那么确定自己对他的喜欢呢。
玫瑰幽怨地看着他,不说话。
“唉~”顾南山叹了口气“我答应你,以后,我们不要生生世世,我们就做一对孤魂野鬼,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
顾南山喜欢白玫瑰。这句话是辞别告诉他的。他一直不敢承认自己会喜欢上那个白痴暴力的女人。
顾南山遇见白玫瑰是个不那么愉快的回忆。
七岁的顾南山被六岁的白玫瑰抢了棒棒糖。他试着把糖从她手里抢回来,却不想那个看起来娇小柔弱的人竟把他摔得厉害。他跑去告诉老师,他的妈妈。妈妈笑着说“男孩子要让着女孩子,要保护好女孩子,这样才是妈妈的小男子汉。”第二天顾南山报了跆拳道,和白玫瑰一个班,然后把自己的棒棒糖给那个抢他的女孩子吃。
那个女孩简直不像一个女孩。喜欢打架,是个孩子王。
顾南山从认识白玫瑰以后就开始了他的奴隶生涯。
白玫瑰犯错了,他帮着她顶着。
白玫瑰没做作业,他让她抄。
白玫瑰打架了,他说谎是因为他。
白玫瑰被人欺负了,他替她欺负回来。
白玫瑰回家晚了,他就说她和他在一起做作业忘了时间。
白玫瑰。。。
他像是她的哥哥,不顾一切的宠溺她,保护她。
男孩子越来越沉温,温和如玉。女孩子却越发任性,刁蛮霸道。
可是只有她知道,那个温和如玉的人也会生气,也会同她吵闹。也只有他知道,那个刁蛮任性的人同样拥有着一份柔情。
顾南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白玫瑰的。反正,知道的时候她已经卡在他心里,出不去了。
高中的时候,白玫瑰越发妖媚,他走在她身边时总有一种跟着黑社会老大的错觉。好多人喜欢白玫瑰,他书包里总是一大堆要转交给她的情书。白玫瑰是骄傲的,任性刁蛮的,却也是优秀的,需要被保护的。顾南山总是回想怎样的男生才配得上那样的白玫瑰。
他待她从一开始就有是小心翼翼的。他清楚她的心有多脆弱。
白玫瑰在高考前夕对他告白了。他几乎在说完对不起的瞬间就落荒而逃,他甚至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表情。为什么呢?他也不知道。他从来就没有对她有非分之想。
他自那天就没有见过她,有时候走着走着回突然习惯的吼,“白痴瑰你丫的走快点啊。”懊恼转身才发现她没有在他身后摇摇晃晃的走着。他曾经假装着路过她的班级,不经意的看进去,她的座位空空的,后来,他翻出一本她落在他家的书假装送过来给她才知道她因为成绩优异而被美国一所名声还算大的学院录取了。
他没有了她的任何消息。那个人消失了。那个他守护了十一年的人就突然消失了。也对,她那样骄傲的人。可是,她那样骄傲的人,怎么就逃了呢?
他今天见到她了,她坐在他家里,减去了不少的稚气,越发的妖媚。她穿着红色的连衣裙,让他心跳漏了一拍又一拍。
她款款起身安静的,喃喃唤他“顾哥哥。”那么不像他认识的她。
“嗯,你们聊。”听见自己这么说,然后走去他的房间。
顾南山喜欢白玫瑰。辞别第一次进他房间的时候就得出这个结论。顾南山的房间最突出的特点是,这整个房间里都有关于白玫瑰的记忆,墙上,桌上,电脑屏幕上全是白玫瑰的照片,妖媚的,可爱的,安静的,可爱的,各种照片。连白玫瑰送他的小东西也整整齐齐的摆放着,白玫瑰送的小丑面具,白玫瑰送的小熊,白玫瑰自己绣的十字绣抱枕,白玫瑰还没来得及带走的小说,练习题,白玫瑰总是来他家里因此特意为她准备的拖鞋也不让收走,就摆在那里,就算知道她不会来。
辞别是他在篮球社认识的人。他们很像,很聊得来。他们甚至有缘的考了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专业在同一班,现在他们是同事,辞别成了他的上司。
他总说辞别迟钝,他又何尝不是。有人喜欢辞别,很明显很大胆的暗示,辞别却没有任何回应。可他呢,他喜欢白玫瑰久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算起,却迟迟不清楚自己的心。也所以他们才成了兄弟吧。
明白自己喜欢白玫瑰这件事,是在白玫瑰离开他的世界后的第二年。他从找不到她开始就无比的想念她,却时在辞别失恋时告诉他爱情是从想念开始的时候才始觉他喜欢某人,很喜欢很喜欢。
有人说爱情的保质期是三年,之后会变成亲情,他对她早以爱超了爱情的保质期所以真的一直都以为他是把她当成了妹妹,唯一的需要被保护妹妹。
他吻她的时候感觉到悸动,所以他对她说,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他们不需要给彼此前几年,十几年,或者二十几年的自由就算一直在一起也一定不会有厌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