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和母亲都来帮忙带孩子,算是可以轻松下了。何涵川牵着叶惠欣的手走在热闹的市政府广场。忘记有多久没牵过妻子的手这样一起逛街了。
因为太久的缘故,叶惠欣显得有些害羞:“都老夫老妻了,还玩牵手逛街”说完便挣脱了何涵川的手。
手被挣脱了的何涵川又再伸手去牵叶惠欣的手笑着说道:“怎么?现在都老夫老妻了,你还害羞,不让我牵了?”
十指紧扣,何涵川的手抓得更紧,叶惠欣也不再去挣扎,害羞脸红的同时心里暖暖的。
何涵川回想和叶惠欣热恋的时候。一开始是想牵手,但又不敢。羞涩,许久,直到有一次走在大街上,两只手不经意的碰撞,似乎终于给了何涵川机会,何涵川也想让这种亲密持续,终于抓紧了叶惠欣的手。
叶惠欣暗喜:“这个笨蛋,终于舍得主动了,等了这么久”
到了敢牵手,也非常想去牵手的时候却还是不太敢牵。何涵川教过很多学生,总怕被学生看到会难为情。他们的爱情仿佛学生的早恋,总是怕被看到。不同之处是学生的早恋怕老师知道,如今何涵川这个老师的恋爱却怕学生看到。
看到这样的何涵川,叶惠欣既想笑又生气。
“哥哥,等等我”广场上一小女孩和一小男孩在玩耍,非常开心的样子,充满童真。小女孩扎着辫子,穿着非常漂亮的裙子,异常的高兴。
开心似乎会传染,叶惠欣指着那两个小男孩小女孩:“涵川,你看他们多可爱?”
“是啊,不过也不用羡慕人家,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对活宝吗?等过一段时间他们会说话了,我们也带他们来这里玩”
穿过人来人往的广场,来到了广场边的体育馆外。绕着体育馆走,热闹过后,总想找一块清静的地方坐下来,享受只属于两个人的时刻。终于来到了人比较少的东门。后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罗微,别乱跑,慢点”
话音刚落,那小女孩便从后面撞上了何涵川,瞬间摔倒在地,但也算坚强,并没有哭。手上的玩具枪也掉到了地上。
何涵川回过头,是陈达明。
“何老师,师母,这么巧啊”
何涵川扶起罗微:“是啊,你也来广场这里啊”
“嗯,带她来的,还有我妈也来了”说完,五米开外便听到了陈母的声音:“罗微,你跑那么快妈妈都追不上”
“阿姨,你好,我是陈达明的之前的老师”
“哦,老师,你好。我儿子承蒙你照顾了”。客套的话说完便瞬间陷入尴尬,找不到可以谈的话题。
罗微给尴尬的场面解了围:“妈妈,我要去那边玩”,说完便望体育馆北门那边跑去。陈达明也追了过去。
“不好意思,孩子太顽皮了”。说完也住了追了上去。
何涵川高兴着,陈达明终于不是孤身一人了。
李晓寻在整理着高中三年的书,翻来了高一必修一的语文书,第21页。那时时坐在林夕后面收集到的秀发还在,也是那一次被陈可看见了,显得非常尴尬。
网上流行着的日志《毕业前要做的事》。重要部分内容说,不管自己多内向要再全班面前认真的唱支歌、向自己最尊敬的老师深深鞠一次躬、一定要向自己喜欢的女生(男生)说你喜欢过她(他)、在同学聚会上认真的醉一次……
当着全班人的面唱歌,李晓寻做不到,也没想做。向最尊敬的老师深深鞠一次躬,你不知道会不会引来其他老师的嫉妒。他会感谢最尊敬的老师,但是不是用这种方法。在同学聚会上大醉一场,不可能。李晓寻信奉李白写的诗,饮酒不醉最为高,见色不迷是英豪。世财不义切莫取,和气忍让气自消。唯一想做的也就是向林夕倾诉爱慕。
李晓寻还是不善于口头表达,想说,但乏勇气。内心经百般交集,李晓寻终于下定决心授信一封,毕竟用文字表达比语言表达容易多了。思索一番,于是提笔授信。
林夕同学:
是否有看《毕业前要做的事》,其中有一件一定要向自己喜欢的女生(男生)说你喜欢过她(他)。而你便是我喜欢的那个女生,多少个日夜……
写了很久才这这么一点,毕竟不是才子,回头看几遍,连自己都觉得肤浅,虽然是煞费心思才写出来,却也只好作罢。于是便撕掉了。随后又作一封,其文如下
林夕同学:
生命中总会出现令你感动的人,会出现令你讨厌的人,也会出现令你心动的人,你就我的那个心动。相遇总不会是偶然,相遇便是缘分……
又回头看了几遍,感觉过于深情,更像造作。称呼中带同学,像是有一层隔膜,并不满意,于是又撕掉了。
撕掉了两次,便再也不知道怎么写。一个学渣要给学霸写信,要怎样才能写得让她满意,又不失文采,更要有内涵而不肤浅。对于李晓寻来说确实有难度。
失眠的李晓寻翻来覆去,拿出手机,打开了音乐,带上了耳机,顿时间找到了灵感。即使便在手机上起草。
林夕:
也许一天一天分开这次便会难得再相依,时间一刻一刻流过瞬间升作故事,又再似,离去仿佛又一次,何以去叹人生,不过是伤心回忆仿似晴天的雨。羞涩同学要爱恋,爱在心头口难开。
若干年后,彼此是否还会记得生命里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同学,他喜欢角落,还喜欢和她踢毽子。她喜欢穿白色的鞋子,扎着马尾的样子非常动人。即将毕业的时刻,是要选择未来铭记他或她还是不必做无谓的铭记,因为他始终在她身边。
做个好梦。
灵感是有了,但太有限,只有这么一小段,心想,没关系,浓缩的都是精华。李晓寻自己也不知道写得算不算好,若隐若现的,故意没写得太明白,却又希望林夕能读懂。
次日,李晓寻把连夜存在手机上的草稿手写成信,刻意写得很慢,但还是避免不了写错字,于是撕掉,重新抄。重新抄了两遍之后终于顺利完成,再三检查,确定没有错别字后把它塞进了信封。一时间不知道去哪里找邮票,于是决定亲手递给林夕。
上午课结束,李晓寻在教室坐了一会,他知道林夕一定还没走的,一定还在教室里等人有得差不多了就把她叫出来,然后亲手递给她。
来到了林夕他们班的教室门口,尖子班的人就是比普通班人要拼命,放学已经很久了,还是有很多人留在教室。
李晓寻看到了林夕,想叫她出来,却看到了失望的一幕。一个男生和好像正在给林夕讲解试卷,靠得很近,甚为亲密的样子。李晓寻转过身,默默地离去了。
真的是这样的吗?不是的,一定不是的。李晓寻紧捏着手中的信,想把它撕掉,最终还是没有撕掉。把那封信夹在了语文书第21页,和林夕的头发放在了一起。永远不用担心会有其他人去翻那本书,在学校里书是最不值钱的东西,重点是,那是学渣的书,更加没有想过要去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