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他。
没来得及说,我太过忙碌,他亦如此,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里,很少说喜欢。因为他总是觉得他已经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
房里的灯光一直不会开得很亮,怕透不过窗外的阑珊,能印进些来,会省些电费。我记得我当初想安这样颜色的灯时,是这么说的,笑弯了他的腰。所以,一进门按了玄关处的开关,亮起来的不是这样黄昏般的色彩了,而是会有笑声的,关于省钱的笑话。
朝北的房子价格低一些,买的时候只是因为那扇巨大的落地窗,还有对面的那家鸡煲店。所以,双休日的六点我们总能在最合适的时间吃上不用排队的美食——这就是在这座拥挤的城市里,最牛逼的速度。
远处的高架上还是依旧堵得厉害,路口横横竖竖挤了好些车子。有时候看着这样的车流,灯光闪烁,我总有些恍惚。
烟抽了一半,熄了火。包里的火柴只剩下最后一根,仔仔细细打了很久,也许太潮湿了,闪了闪零星的火苗便灭了。我甩了甩微微泛起的烟,微杂着些硫磺的味道。手边的车窗打开,谁扔进了一只打火机,是个年轻人,缓缓上升的玻璃挡住了他的样子,短发,仅此而已。
“StopSmoking”,金黄的外壳上写着这几个字,让我想起了《清道夫》,StopSmoking……
我笑了笑,点上手中的那半根烟,车里又换了一首歌,是JardinD’hiver..
最后,Charlotte是死了的吧,记不清了,明明是不久前才和他看过的电影,是Ewan么?连主角的名字都没有这个老女人的好记。无奈地笑了笑,车子移动了一些。
电话响了起来,是中介的,朝北的那套房找到了买家,是对年轻的夫妇,对方想价格再低一些。
我抬头,看了看贴着的那张合照,沉默了很久,“好”,眼角有些泪涌了出来,“就这个价吧”,车子开动,驶出了高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