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走后,慕辰却没有回店,依旧站在空地上出神。
“让野狼到店里来打工,听起来是个笑话,实际上却是要求野狼站队。不可能来找了几次麻烦,还轻轻松松就让他脱身,必须要表明态度,站到其中一方。同时,野狼在选择归附之后,在店里一露面,来找麻烦的人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了。”
“不过,目前来讲,我的所有动作都只能做在明里,而对手都可以在暗中行事。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巨大的劣势,要想办法改变这一点才行。”
不知不觉之间,天色已经放亮。
“喂,怎么没喊我?”老板娘揉着眼睛从店里走了出来。
“老板娘,起来了吗?”慕辰回头一看,“反正也没什么客人,而且我也不困。”
老板娘上下打量了一下慕辰,“真是年轻的好啊,熬了一晚上,一点熬夜的样子都没有。”
“那是那是,值晚班对我来说完全不是什么问题,以后就放心好了。”
“那敢情好。对了,昨晚没发生什么事情吧?”
“嗯,还是出了点事。老板娘,正想和你说一下呢。”
“什么事?是不是飞鹰帮那群混蛋又过来捣乱了?”
“是的,就是上次和你提过的光头。”
“什么?那个光头又来了?”老板娘紧张起来,“怎么样,没有为难你吧?我说你真的应该叫醒我,让我来应付他们。”
“没事,我没事,就他一个人过来的,而且他决定以后不做混混了,到我们店里来帮忙。”
“什么?”老板娘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慕辰“你说他要干什么?”
“改邪归正,以后不做混混了。”慕辰一脸平淡的说。
“不是,我问的是后面一句。”
“哦,他要到我们店里帮忙。卸卸货,打扫打扫卫生什么的,也就是打杂,今天上午应该就会来上班了。”
“天呐,我没听错吧?那个光头要来店里上班?那还有人敢到店里来买东西吗?还有这种人我们哪里用得起啊?”
“这点您放心,咱店里不是还有工装吗?给他一套穿上,形象就没有那么吓人了。而且我和他谈好了,前面三个月试用期是没有工资的。”
“还试用期?”老板娘有些凌乱。
“放心吧!老板娘,有这个家伙在店里,至少一段时间内不会有人来捣乱了,试用期只是对他的考察,就算转了正,也不用给他发工资。”慕辰安慰道。
“对了,老板娘,飞鹰帮为什么一定要你把店搬走呢?”
老板娘像是陷入了回忆,“这一片的居民区,位置非常好,几乎是在十三区的中心,这里一直都是飞鹰帮的地盘,他们的老大一直想在这里建一桩大楼,做商铺和公寓。老实说,如果能建成,确实非常赚钱,问题是飞鹰帮太贪心,完全不想付出什么代价。在他们规划内的民房他们说拆就拆,商铺也不想给任何赔偿,就是一句话,限期搬走,不然就来硬的。”
“很多人怕了他们,都搬走了。也有些走投无路的准备和他们硬拼。都被拖到大街上痛打一顿,房子也没了,连家里的东西都不准拿。”
慕辰点了点头,“这种情况不算少见,只是这飞鹰帮吃相太难看了,连最起码的成本都不舍得出,未免太贪了一些。不过他们为什么一直没有动我们店呢?”
“这个说来还真要谢谢这个光头,虽然,一直都是过来捣乱,却没动过什么粗。”说着说着老板娘的表情忽然的些奇怪,脸上的肤色隐约有点泛红,也不再说什么。
慕辰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时只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旁边说:“那个光头叔叔喜欢我妈妈。”原来甜甜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听到两人说话,冷不防插了一句口。
“呃……原来是这样。”慕辰恍然大悟,如果是这样,那么光头男的行为也都解释得通了。
不然的话,以光头男的实力,如果来硬的,有多少个便利店也一齐扫平了,根本用不着之前那样,隔三差五的跑过来。
现在想来,这个光头三番五次的来找麻烦,明明就是别有用心,打的不是店铺的主意,而是老板娘的主意。
甚至为了这次来逼迁,立什么莫名其妙的军令状,明摆着是心里有鬼。
“那我就放心了!也用不着再留在店里给你们引见了,折腾了一晚上,我也累了,早点回去休息了哦。”慕辰明白了其中的关键,连小甜甜都能看出来的事情,想必之前已经有很多事发生,只是慕辰来的晚不太清楚罢了。
“哦,对了,老板娘,你应该有野狼的联系方式吧?”慕辰略有狡狯的问道。
老板娘没说话,点了点头。
不过,现在这些都不是需要慕辰担心的事了,野狼既然退出飞鹰帮,飞鹰帮暂时肯定不会有太大动作,是因为他们需要时间了解事情的经过。
不过一旦了解了足够的信息之后,飞鹰帮必定会采取更大规模的行动。不然的话,他们也别想在十三区立足了。
随便一个便利店,居然都能够收服飞鹰帮的大将,被其他帮派的人知道肯定会惹来耻笑,再去威胁其它的店铺和居民,遇到的抵抗也会越来越多。
时间宝贵,慕辰打算一方面寻找其它神器碎片,增强自己的实力,另一方面多搜集一些飞鹰帮的信息,这样才不至于在大队人马杀上门来的时候措手不及。如果还有时间,也要指点一下廖健,尽快提升实力,到时候也免得自己一个人孤掌难鸣。
至于野狼,这个家伙太滑头,虽然有和老板娘的这一层关系,但是目前对于慕辰更多的应该是畏惧,而没有臣服。
“看来后面要做的事情还有不少啊,尤其是这个野狼,如果不尽快收服,恐怕是个定时炸弹。”慕辰一边想着事情,一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便利店。
慕辰离去没多久,一个娇小的身影从巷子里闪现出来,在晨光中显露出绝美的脸庞,一身运动装,显得朝气蓬勃。偏偏曼妙的标志也显露出来,清纯中别有一番性感的滋味。
不是别人,正是慕辰当初在火车上遇到的少女,正秀眉紧锁得看着慕辰离去的背影。
“这个小子,没想到这么厉害。当初在火车上居然没看出来,要不是姐姐让我多加留意这家便利店,还真发现不了他。”白夜灵一手抱胸,一手托着尖巧的下巴,喃喃的说到:“看来以后还真要多多留意这家店了,哎,看来给人打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啊。”
说完转身离开。
天气闷热无比,人们不停的咒骂着天气。汽车只要在太阳下面熄火晒上十分钟,里面就根本坐不得人了。
空气中没有一丝风,路边榕树的叶子都无精打采的,像蒙了一层尘土一样,凝滞粘稠。
人只要在没有空调的户外呆上几分钟,就免不了大汗淋漓。
慕辰住的房间里有空调,虽然在酷热之下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但是总算比村中无数连空调都没有的房间强得多。
廖健下了晚班之后,借口请慕辰吃饭,随后顺理成章的和慕辰一道回到了房间,然后就赖着不肯走了。
“土豪啊,真是土豪啊!”眼镜住惯了工厂区十来个人一间的集体宿舍,进了慕辰住的地方就一直忍不住各种羡慕嫉妒恨。
慕辰一看,廖健完全是蹭空调的节奏啊,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走了,干脆决定办点正事,帮廖健提高一下念能力。
“怎么样?上次火鼠的念力石到手之后,过了这么久,除了能让火焰更大更持久,有没有领悟到什么新的。”
“擦!什么叫更大更持久?!”廖健实在受不了慕辰的说辞,忍不住抗议道,“其实今天过来,最主要的就是问你这个问题。”廖健说着推了推标志性的黑框眼镜,“你说这念力石确实神奇,刺到掌心之后,原来的疤痕不但没有消失,而且形状也变了,最开始是个菱形对吧,现在伤口愈合的七七八八,变成这个样子了。”说着廖健伸出右手,摊开手掌。
“什么?”慕辰也被勾起了好奇心,凑上前来。
眼镜的手掌常年做工,相当粗糙,到处都是老茧,而掌心上有一个惟妙惟肖的火焰形印记,整个火焰是与掌心的皮肤完全不同的红色。
“天择体质?!”慕辰虽然已经料到廖健会有些特殊,却完全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是极为罕见的天择体质。
龙炎留下的记忆当中,有关特殊细致的信息非常有限,实际上慕辰自己的天牢体质到底是怎么回事,慕辰现在也没搞清楚。
天择体质,算是特殊体质当中比较常见的,
这种体质的人,对念力的亲和力十分强。不但在念力的成长性上,有着比普通人高很多倍的速度,而且,在对念力的运用方面,也有远远高于普通人的学习和感悟能力。
天择体质最明显的牲就是在某些特定的位置显现与主人念力相关的印迹。
廖健那天在火场里得到的念力石是控制质中的火焰控制能力,因此所显现的,也是一个火焰的形状。
“恭喜你啊廖健,不得不说你这家伙运气还真的是不错,居然是特别少见的天择体制。”慕辰没有保留,先把好消息告诉了眼镜。
“天择体质?听起来蛮拉风啊,怎么样?是不是那种万中无一,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秒杀一大片的天才?”
廖健正如慕辰所料,一听到好消息之后,立刻眉飞色舞,得意洋洋起来,恨不得整个人要飘起来的样子。
“差不多吧。万中无一是实话,不过要想秒杀一大片,还需要自己努力才行。总之是比一般人要有潜力得多。”慕辰说到。
廖健听后更是一脸笑容,忍都忍不住。“明白明白,就像打牌一样,摸到一手再好的牌也要靠自己的技巧去出牌才能赢。”
“是这个道理,不过也有点麻烦。”慕辰笑着说,他不介意这个时候泼点冷水,天知道廖健得意的样子有多么欠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