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各位书友们好久不见啊,距离《凌霄歌》停更也有一段时间了,一直都很想坚持每天一更,无奈大三下学期的种种琐事实在太多,很难腾出手来一心一意搞写作,我想写出更好更棒的故事,所以还需要些时间去沉淀和思考,请你们放心,不论如何,我都不会让这本小说太监,没有你们的推荐票和鼓励,这个故事是无法讲到终点的,现在让我们把书的事先放在一边,一起来聊天吧!
聊聊那个叫勒布朗·詹姆斯的男人。
勒布朗·詹姆斯,在06年到如今,整整十年,他都是我最喜爱的篮球运动员,至于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仿佛是一个独自在家的上午,自己百无聊赖的摁着电视遥控器,电视屏幕不经意间转移到体育频道,只见一个戴着头带,身材高壮的黑大个,从三秒区内一跃而起,狠狠盖下了对方中锋的投篮,随即一把把皮球抢在怀里,双足发力,穿过半个球场,猛跨一大步跃起,滞空,收腹,整个人在空中拉成了一把巨弓,隔着对方补上来的防守球员,当头狠狠把球砸进篮筐,只见篮网豁然卷起,如一片白浪,扣罢他转身回场,红白色的战袍,“23”这个数字,久久回荡在我的眼眶。
那时候我才11岁,最大的爱好就是闲暇时间打打仙剑奇侠传,对篮球也不怎么喜欢,偶尔被朋友拉到场上,也只是打打酱油,总觉得打球无非就是几个高胖矮瘦围着一个皮球抢半天然后狠命把它扔进那个球筐而已,有什么意思啊!但在那天看见他飞起来,大力扣篮后,我突然觉得那个黄黄破破的皮球,好像也逐渐鲜活了起来。
慢慢的几年过来了,篮球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詹姆斯,也成为了我最喜欢的篮球运动员,只要有空,骑士的球赛我基本都会看,也会为缺钱买一双他的签名球鞋抓耳挠腮,2007年NBA东部决赛第七场,詹姆斯全场狂砍48分,连砍25分帮助球队灭掉活塞,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一个人扛着球队前进,什么叫不可阻挡,在比赛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超级英雄,然后踌躇满志的詹姆斯在总决赛中被老辣的马刺四比零横扫,看着詹姆斯消失在球员通道里落寞的背影,我的心情居然也变的很低沉,那大概是我第一次为看球感到难过。
“詹姆斯就是个暴力大猩猩,说得难听点,他根本不会投篮,唯一的优势就是和别人肉搏,一大块肉墩在场上横冲直撞,到现在也没拿过一个总冠军,比我科差远了,你怎么会喜欢他呐?”
就因为这句话,我生平第一次和相交数年的朋友干架,打完听朋友说,那时候的自己,就像一只被点燃了尾巴的犀牛,在那时候我才知道,詹姆斯在我心中的位置,原来已是如此重要。
在詹姆斯做了那个著名的“我要准备把我的天赋带到南海岸”的转会决定后,他一下子就成为了全世界媒体口诛笔伐的对象,曾经最热爱他的家乡球迷公开焚烧他的球衣,那些曾经表示要永远追随他的人,在各种社交言论上诅咒他,谩骂他,各种流言席卷而来,他从“天之骄子”一下子沦落为最混账的恶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黑暗,仿佛都压在了他的肩膀上。
组成热火三巨头的第一个赛季,他们在总决赛中铩羽而归,目送小牛得到了总决赛冠军,这一切都给了人们继续嘲笑他的理由,直到2012年东部决赛第六场,热火兵败天王山,命悬一线,波士顿北岸中心已提前做好了奔赴总决赛的准备,然而詹姆斯的表现,让这一切都化为飞灰,那一个夜晚,那个双目仿佛闪动着黑色火焰的詹姆斯,他要位、背打、三分、突破、抛投、扣篮,没有人能阻止他,也没有人敢阻止他,八次低位背打进攻,七投七中,还有一次制造了犯规,皮尔斯上,没用,加内特来,照样没用,皮特鲁斯协防,还是没用!45分15篮板,他爆炸性的统治火力几乎笼罩了整个北岸中心,硬是凭一己之力将热火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直至总决赛与雷霆的鏖战,他在抽筋的情况下命中的那记三分球,让对手也为他折服,最后终于问鼎总冠军,我看着领奖台上像个孩子一样笑着跳着的他,鼻子不禁有点酸。
后来的后来,经历了与马刺两年的总决赛鏖战,詹姆斯一胜一败,重归克利夫兰,只为实现当年“我要为家乡带去一个总冠军”的诺言,他相信,凭着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让骑士队登顶世界之巅。
喜欢詹姆斯真是个很矛盾的事,我爱他的大局观,爱他的团队意识,只要他在场上,就能稳定整个球队的进攻节奏,可以通过传球激活队友,打出完美的团队篮球,可我也恨他,恨他没有科比和杜兰特的杀手本质,关键时刻对于投篮和传球犹豫不决,缺少最后时刻接管比赛的关键球能力,每当在比赛中看到骑士的领先优势被对手赶上,詹姆斯在外线游移不定的时候我总会气得直骂,说再这么打不如翻台看别的频道的了,但一换了几个台后又忍不住把频道切回来,但一看到詹姆斯打出水平稳定战局时,自己又会乐的呵呵直笑,说什么也不从电视机前离开。
2015年的总决赛,真是我看过詹姆斯最虐心的总决赛之旅,相比于14年总决赛的“舞者詹”,詹姆斯这次无疑是一副要兵解的势头,场均36.6分12.4篮板8.8助攻,这是历次总决赛中从未出现过的数据,华丽的数据证明了他的实力,却也证明了他的孤独,在勇士密集不断的三分雨中,詹姆斯如身中冷箭的阿喀琉斯,悲壮无比的倒下了,那一年的总决赛,至今想来。老詹拼命冲锋的身影,至今仍历历在目。
这次总决赛,当骑士三比一落后时,我真的绝望了,面对勇士摧枯拉朽般的进攻火力,我甚至一点都看不到骑士逆转的希望,和朋友喝着闷酒,嘴里念叨着“命里该有八角米,走遍天下不满升”这句话,看着格林在屏幕前耀武扬威,狠狠的吼了一声
“操!”
“詹姆斯,难道你真的就没冠军命吗?七次总决赛,难道就只能拿两个总冠军吗!?”
想起云天河的一句名言
“我命由我不由天!!”
终于,他还是爆发了,像太阳耀斑爆发那般璀璨,连续两场41分,无论进攻还是防守,突破还是跳投都能稳稳命中,防守端怒盖格林,追身补防把库里和伊戈达拉的必进之球直接煽出场外,封锁了篮筐上的天空,但他真的是老了,跳的不如以前高,被格林封盖、被博古特血帽、被库里抢断,扣篮也不如从前凶狠霸道,但那股永不服输的心支撑着他和他的球队,他主动要求不下场休息,领导着球队与勇士缠斗到了最后一秒,终于,他守护住了至关重要的篮板,扼杀了伊戈达拉致命的进攻,率领球队完成了总决赛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翻盘。
终场哨响起,看着他跪倒在地,泣不成声,我的眼眶也湿了,受了那么多批评与质疑、跨过了多少个难以逾越的坎,在嘲笑与讥讽声中成长,在失败中重拾自我,一步步,终于来到了巅峰。
“克利夫兰,我为你夺冠!!”
甲骨文球馆,高声呐喊,气壮河山。
盛世星光,愿与你共赏!!!
“勒布朗·詹姆斯,我为你骄傲,你是我这一生最爱的球星,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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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起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