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黎旭,是全国首富的儿子,是人人羡艳的富家子弟,是每个人都讨好的人。
可是,怎么会有人知道呢?我自己的生活其实是那样的不堪,我的父亲并不爱我的母亲,而我,所谓的黎氏公子,也只不过是他流连花丛的产物。
我六岁那年回到黎家,那是一个很大的别墅,有很大的花园,那里有很多人,不,确切地说是孩子。
男孩子,女孩子,很多很多,都是我父亲的孩子————我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从那一刻开始,我的人生开始有了纷争,在那样的地方,我开始学会了算计,我要讨好我的父亲,因为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活的更好,因为我,也只不过是庶出————私生子而已。
我真的,没有想过害任何的人,在那件事之前。
我终于变得狠心,那些我名义上的兄弟姐妹,终于都消失在了我的生命中。我成了父亲唯一的孩子,也是最宝贝的孩子。可我再也没有了母亲。
于是,从那一年开始,我再没有了童年,我再也不相信光的存在。
可笑的是,我这样一个不信光的人居然成了别人的光,为了为家族赚名声,我踏上了做警察的道路。我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情,锄强扶弱,帮助幼小,我麻木的做着这一切,直到
我遇见了她。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有些上挑的桃花眼里如黑色琉朱的瞳眸,清澈的见底,眼波流转间顾盼生辉,我怎么能够启齿,在看到那女孩的第一眼,我沉寂多年的心猛然跳动,以至于忘却了这世间存在,仿佛只是她的一眼,便可让整个世界明亮。
我是不怎么相信一见钟情的,我也从未憧憬过我的爱情,能是什么样子的呢?
不过就是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做着名义上大老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可是,上帝终究是让我遇见了她,从我看见她的第一眼,我便知道,这个人,我这辈子躲不掉了。
没有人知道,在我看见她与可可因接吻的那一秒,我是怎样的嫉妒,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遇见的,可可因,这样像魔鬼一样的男人,如果说之前的我只是把它当成任务的对象,那么我知道,从这一秒的开始,我们便是不死不休的敌人。
我至今仍然记得,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小姑娘,离家出走可不是什么好事哦。”他脸上是纠结于窘迫。可是谁又能看到,我心里进压着的心跳呢?
我不得不承认,我利用了职权,她帮助可可因逃跑的是,我还是帮她压下来了,两次。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样一个上下都是阳光的女孩子,怎么能去那些肮脏的地方,面对那些不堪的事呢?
不可以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曾利用了她,带她出去玩的那一次,是我叫来了记者,只为引出可可因。其实,只是借口吧,我怎么能够瞒过我自己,我是想要在将来某一天的时候,看着上面我与她同框的画面,报纸上写着“黎旭女朋友”那几个字呢?
可是我,终究不敢面对她啊,那样一个温暖的女孩子,我怎么敢配拥有呢?
我,不配啊。
我忍不住的靠近她,却又不敢触碰她,她自己,又怎么会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