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所谓的陌生人,都是来不及认识的朋友。
而所谓的朋友,其实也就是你所熟悉的陌生人。
人的关系就是这么微乎其微,冥冥之中维持着某种奇妙的联系,当然也有可能联系稀微,弹指可破。从一开始的无话不谈,到现在的相对无言,无话可谈。若是心心念念往日情,关系就是微乎其微,似断非断,或许于某个午后还会冰释前嫌,还是朋友的。若是都心累心疲,即使离得很近,也就天各一方,相忘于江湖了。
在人际交往中,也只有克服百无聊赖的日子瓶颈,才会交上一生的朋友。
而我和她,就是这样。
在我们寿终就寝前,我们都是发育的孩子。
你敢说你现在很成熟,走的每一步都稳扎稳打?
你敢说从此以后你都不会做出幼稚的错事?
人的一生都是不断的总结和反省,Oh,myGod,想不到如此睿智的人也做过愚蠢而又幼稚的事!
我敢说我有,可你也别否认。
我和她的经历,就是这样的。
在我几番不明就里的表白后,终于收到姑娘的回复:
只要你不离不弃,哪怕一辈子我也愿意奉陪到底。友情也好,爱情也罢。
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真情,情况又有所不同了:
单身挺好。不用吃醋。不用流泪。不用在乎。不怕离开。不怕失去。不怕欺骗背叛。不怕自作多情。我单身怎么了?不服你来追我啊!
于是我和她,就开始了分隔两地的爱情长跑,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爱情,那是两个彼此并不怎么熟悉的陌生人在慢慢交心成朋友,只是这种方式多了些情人之间的暧昧,而我们也就这种毒药式的交往甘之如饴,因为我们都各自欣赏对方,喜欢对方。
都说爱情似毒,而我却想这种毒能刻在我心甘情愿的骨头里,终身成为我的软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