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鸦谷的红云已经弥漫上来,像发起的啤酒泡沫。在这压抑的气氛下一切都格外的安静,没有言语。吕布离开崖顶,他要为自己的计策去做些准备,虽然要遵守诺言,但也不想让缪克萨斯独自陷入危险,即使是他自己的事也不行。
“他可是要作我小弟的男人,我要罩他,而且这么有意思的事怎能少了我。”吕布手里不闲,碎碎念不止。
“只是,我该怎么对冰山说?…哦,想到了就说我是来当拉拉队的,总该可以了吧!激烈的战斗怎能少了观众。”
血鸦谷很深,比看起来的还要深,笔直向下的崖壁接近有1公里的长度,也对得起地陷天坑的名头。现在的吕布元气大伤,魔晶的取出对他的身体影响很大,不仅仅是能力和身体素质的下降,这还危及到吕布的性命。魔兽离不开魔晶,正常的人类是没有魔晶的,而吕布夹杂在两者之间,可以短时间离开魔晶,但时间一长就会像泄气的气球,因为天地元气的剥离而死去,后果很严重。至于对缪克萨斯说的也就是随口编的瞎话,再让他重复一遍估计还说不上。缪克萨斯可以察觉吕布的言不由衷,但远离人世的生活还是让他单纯了不少,就像执拗却也听话的小孩,你说什么他都听,又不会离开自己的初衷,让人哭笑不得。
也不愧于来吕布作死小能手的称谓,以他的身体条件来说,这真是作死。
……………………………
缪克萨斯没有像吕布般的跳下山崖,而是慢慢地爬下去,说来缪克萨斯比吕布更像常人?
缪克萨斯很小心,不断地调整着自己的状态,在血鸦谷生活多年可以适应了血鸦谷的煞气,平日的煞气缪克萨斯不会受影响。但今天不然,血鸦谷之中弥漫的不再是煞气,而是赤裸裸的杀意,煞气附体会使人生病入魔,杀气却会要人性命,小心为妙。
即使是往日熟悉的路线,缪克萨斯不得不以两倍的时辰才来到谷底,浑身散发着杀气,就像血鸦谷的一部分。
按道理谷底有血雾缭绕,极少见阳,应该十分潮湿才对。实则不然,血鸦谷就像被灼烧过一般,地面极为坚硬,说不上算是土地还是石头漆黑一片;到处是死去的枯木,黑中透血,说是树木更像是雕塑般的石像,冰冷的让人胆寒。这些树木构成的森林成片,在血月的光透过血雾映射在其之上,妖魔样的张牙舞爪。但最人惊悚的是,在树梢之上栖息着成群的血鸦,尖锐滴血的嘴,流光似火的羽绒,而眼神直勾勾地观察着缪克萨斯,尽是狡黠、恶毒、杀意、愤怒等负面气息,很难想象世间有如此负面的眼眸,而且所有的血鸦都带着这种气息,数目有成千、上万或者不止。
缪克萨斯目不斜视,不加理睬这些血鸦,径直朝中心地带走去。血鸦群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让人不禁怀疑这是不是活物,只是随着缪克萨斯的前进,血鸦会调转身,目光不离缪克萨斯,直到消失在不见的地方才会正回身子,闭上眼睛,从头到尾没有一只离开原地。
就算这样,缪克萨斯还是在血鸦的视野之下,整个血鸦谷都密布着这些血鸦的踪迹,逃无可逃。
中心地带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浓郁的云雾就像是受到牵引,在血鸦谷的中心下起了暴雨,而这时缪克萨斯刚好到达,不是巧合,仿佛是等待着缪克萨斯的到来。
血雨淋在身上冰冷刺骨,寒意透过体表让人心寒。缪克萨斯面色不变,任凭血水淋透全身,就像感受不到冰冷的寒意。
到达最中心的地方,缪克萨斯才停住脚步,驻足而立,似乎等待着什么。这地方少有的空旷,血雨汇集成一个小湖,云雾因为化为血雨消散干净,可以看到天上的猩红之月倒映在湖水中,别样的阴森。
湖水没过缪克萨斯的膝盖,像块血红的玉石,静谧。
湖面仍没有一丝波纹,即使一柄巨剑从湖水中缓缓升起,最后立在水面之上。
庄严古朴的剑带着古朴的杀气,纯粹的只有杀意。
缪克萨斯知道此物,当年的气息即使只有惊鸿一瞥,缪克萨斯此生不忘。
一只血鸦悄然而至,飘然停歇在巨剑之上,和其它的血鸦没什么两样,眼中多了些人意,却是口吐人言。
“看来,你还真是个自负的人,没带救兵。当年事发被重创,我还以为真的要陨落,侥幸活到了今天。可惜落得这地步,真的拜你所赐。”
这是正主,缪克萨斯记得它的气息,残忍狡诈,一个本该死去却苟且偷生的阴物。
血鸦继续道:“这把剑真是会挑主人,趁我不备居然想去寻找个新的主人,脱离我的掌控。想法是好的,就是笨了点,即使我肉身死去,可我还没死啊!怎么能放过它!”
缪克萨斯冰冷的语气讥讽道:“那你还真是聪明,看到自己这样子不爽吧!”
“没有哦,年轻的小鬼。你不知道,活着是种多么美妙的东西,活的越久越发理解其中的可贵,越发不肯消散在世间。只是大域的天地容不下我,不得不转换灵魂的驱壳,不过自从原先的身体死后,我还是第一次有了个完美的容器,还多亏了你和这把剑。可惜的是没能得到你的身体,这倒是个遗憾。”血鸦语气淡淡,不像是生死大敌之间的对话。
“我会杀了你”
“想法不错。你确定能摧毁我这个驱壳?这几年还没发觉,血鸦是无法被杀死的吗?”血鸦脸上流露出笑意。笑脸在一只血鸦上渗得人发慌。
“说起来,我还是看着你长大的,从当年的小屁孩长成现在的英俊小伙,就这么短的时光内。生命真是件令人垂涎的东西。”
“我母亲死在你手里,即使我丢掉我的性命,我也会杀掉你。”酷的冰冷,字间冰冷寒意。
“所以说,当年的小鬼还是当年的小鬼。怎么就不理解生命的可贵呢?你自己留着也是浪费,还不如当初就乖乖被我夺舍,你母亲也不会丢掉性命,两全其美。”
“哼”
“话说,你不是来找这把剑的吗!现在它就在你眼前,反正它背叛了我,留着也是伤心,你想要就拿去。”血鸦戏谑道,心中却是有其他打算。“此地不宜久留,当年怪那女人,使我功亏一篑。后来或许这小子的原因,并没有强者前来打探,但也只能躲过一时,躲不过一世,自己的生家性命还是把握在自己手里比较好。这小子是傻了点,资质倒也不错,也和这把剑的性子,不然当年也不会被这把剑吸引,要是待会再认主中,将他的肉身夺舍过来,就不亏我多年苦心经营。”
缪克萨斯知道以自己的手段无法消灭寄宿在血鸦之中的阴物,但可以靠剑的力量去消灭血鸦。血鸦起先是巨剑中的剑灵,从阴物手中叛逃而出,却不想牵扯进阴物的计谋之中,被夺了灵智,算是彻底废了。
也就是说现在的巨剑失去了关键的灵魂,被打回了混沌起源状态,就像吕布的盘龙戟,在没有认主之时,只有微弱的本能,直到灌入血液和魂意之后才有了神奇的功效。而缪克萨斯要让巨剑顺服于自己,流程也是相似。
缪克萨斯走过去,手用力地在刃部拉个血口,血液顿时喷涌而出将整个剑身染红,巨剑比缪克萨斯高出许多,所需的血液也是极多,缪克萨斯身形一抖差点摔倒在地,想来负担极大。
不过又吕布的魔晶支撑,不多时便恢复了些血色,不似原先时候般的惨白。这有些出乎血鸦的意料。
生魂付灵更耗费精神,也是对于俩着最关键的所在。缪克萨斯在沟通器灵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牵引出灵魂,这时候也是防备最弱,最容易夺舍成功。每一方都输不起,到了生死攸关的地步,进一步是生,退一步是死,没什么好说的。
果然,缪克萨斯才自己所有的气势散发出来,血鸦就有些按耐不住了,它飞舞着身姿,在空气中掠过围绕着缪克萨斯和巨剑在血色的湖水中留下了一个个奇妙的阵法。怪异的是即使有人走动都没有波纹的水面,却可以被铭记上阵纹,经久不散,看来这血水血雾血云也是阴物设计中的一环,而缪克萨斯明知但也不得不钻进陷阱里。
缪克萨斯对于血鸦的行为完全无视,不管它做什么,缪克萨斯现在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收复巨剑,只有借助巨剑的力量方可一举消灭血鸦以及阴物。
缪克萨斯收心陈神,去除杂念,抛去外界的顾虑,固守在自己的一方世界之中,等待着巨剑意识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