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总是有很多的相遇,有刻骨铭心的一见钟情,有相互厌恶只觉得不如不见,有觉得当时很要好,在增加了解之后发现理念不合,有你讨厌的习惯,或者只是一句话不如意,便觉得只如初见多好,还有些大概只觉得普普通通的相遇,只是一句你好:“我叫某某某。”却在往昔的岁月里越来越清晰。
我对丽琴说:“动笔的时候才发现,光靠我的记忆写出来的都只是我看到的样子,所以需要妳本人来丰富。否则我书里的妳就是不完整的。我知道妳忙,但看在我这么大动干戈的份上,你就随意的说说你自己,和那时候的我们,不过,不管妳说的是什么,都有可能会被收进书里“
记忆是真的开始模糊了。我问她:“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不是妳和凯丽在县前街的时候”妳如是答道:“说这个的话,回忆太多了,那时,就觉得那个滑板少年很帅,我当时就很喜欢街头风的少年。”
就在那天,我在县前街来来回回的踩着滑板,是晴天,很晴的那种晴天,无云却有微风,并不觉得闷热。那时我是孤单的,并不是现在的这种孤单,而是因为最好的兄弟,对那时的我影响很大的人—吴安洁,在高一上半学期结束时举家移民西班牙,从每天上学放学的形影不离,到一个人孤零零的走过他家紧闭的门口,我觉得很孤单。所以在县前街来来回回刷滑板时我发现了一直看着我的妳。
其实在认识丽琴的前几天发生过这样一个乌龙,我走在街上时发现一个长的很像我某个朋友的人,所以我就直直的看着她,她也看着我,虽然擦肩而过但是谁都没有开口说话。之后我在心里想着,真像某某某,回到家后我打开电脑,然后告诉我那个朋友,我刚在街上看到一个很像你的人,我想不到,她的回复竟然是:“你刚看到的那个长的很像我的人,应该就是我”。还好是隔着屏幕,不然我想象不出不善交流的我会尴尬成什么样子。
那时候我以为丽琴也是我某个几个月不见就变成另外一个人的熟人,高中时期的我们的确是可以因为一套衣服,一个发型就变成很难和原来的自己联系到一起的另外一个人,何况我还近视,近视就算了,我还不喜欢带眼镜。在我又一次滑过你坐的长椅时,我停了下来,仔细的看了看你,心里想着:”还好,这次没认错人”
在我觉得这样看她很没礼貌打算走的时候,她身边的人却站了起来,径直走到我的面前道:“帅哥,认识一下呗”我觉得我当时的表情应该是比较呆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大写的懵13。实在是记不起来当时的具体对话了,模糊记得我们相互交换了qq,后来又见了几次之后知道了那个很主动的女生叫优优,她给自己取名叫kelly,最大的愿望是开一个后宫,所以她时常挂在嘴边的话是:“你做我“老婆”吧”。我很难对这么可爱的女生生气,所以也就随她闹了,不过她始终没得逞。
那一次见面的时候丽琴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比较安静的一个女孩,不高,长长的头发随意的扎着马尾,说话的时候会带着很明显的外地口音,长的也不算漂亮,只是总觉得她嘴角含笑,也许会是一个爱笑的女孩。后来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对的,丽琴是一个很爱笑的女孩,只是有那么一点点,太会“笑了”,慢慢的发现其实她和我也是同一类人,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无关爱情,我不知道她之前的经历是什么,我可以在她的眼里,看到了自己,在她的笑声里,感受到了相同的频率。也许她也一样吧,所以我们才越靠越近,直至,成为亲人般的存在。
那时的我还以为只是新认识了一个隔壁学校的女生那么简单,却没想到我却是闯进了一个全是疯子的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