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曼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吊带短连衣裙,这个颜色很衬她的皮肤。可能是由于她近段时间经常在外面跑的原因,皮肤被晒得有点黑,头发在脑后扎成马尾,看起来有一翻热带风情。她带我来到一个西餐厅,没想到这个小县城居然还有这么一个浪漫的地方。
“你看我是不是比上次黑了不少?”她一边走一边问我。
我说:“还好,事实上黑珍珠比白珍珠更有光彩。”
“怎么今天突然想起来请我吃饭啊?”我坐下来后,望着她轻轻地说。
“别臭美了,谁想请你吃饭啊?你不会是想逃单吧?”我感觉她今天说话眉眼里都含着笑。这种场景我可不能再把用来说陈莉的话再来说她了,适用对象不符。
我想了想,说:“说吧,今天有什么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也分享一下。”
“我有吗?”
“有,肯定有,你的眼睛已经告诉了我。”
“那她有没有告诉你是什么开心的事呢?”董小曼边说边倒了两杯酒,“来,给,告诉你吧,本小姐呢今天也没有什么特别开心的事,我每天都是这么开开心心的。”
“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吗?”
“如果你觉得我今天很开心呢,是因为有人请我吃饭,而且呢这个人又是你。行了吧?”
我望着她,笑而不答。心里暗暗猜测,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难道她逢上了什么喜事,对了,她上次不是在考个什么证书吗?难道是这个考过了?
“别傻笑了,干杯。”
“干。”我跟她碰了一下杯。
“我觉得你笑笑的样子有点坏哟,不会是在打什么鬼注意吧?”董小曼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让我吃惊不小。我笑的样子很坏吗?天地良心。我可是第一次听别人这么说我,如果我这也算是很坏的话,那么朱小毛的坏笑就是大奸大恶了。
“哼。”我摇头笑了笑,说:“我可是第一次听别人这么说我,你是不是分不清好坏呀?”
她把手撑在桌子上,斜托香腮,冲我微笑不语。
董小曼微笑的时候,脸特别妩媚,会使人不由自主地迷恋,就像花儿迷恋春日的阳光。
我低下头去弄着我盘子里的牛排,不敢再看她妩媚的脸。心里悄悄地想,真是美得让人不敢正视。
这是我第一次吃西餐,说实话,很不习惯那些刀叉,在我眼里,这些东西应该是在男人之间武斗的时候才用得上的。我已经很小心地使用着它们,但它们还是不听我的使唤。
我本想用叉按住牛排,再用刀慢慢地割,结果用力不当,牛排滑到桌面上,还差点打翻盘子。
我真想伸手把那块该死的牛排直接用手抓起来送进嘴里,嚼它千遍万遍……
以前,华子总是喜欢说我笨手笨脚的,我听了恨不得想用我那厚实的手掌以最快的频率来猛抽他的耳光,以证明给他看我的手到底是笨还是不笨。可是现在如果再有人在我面前这样说我的话我绝对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