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上海一呆,就是这么多年,回也不回去看一看,这炸酱面倒是越做越香。”宁默笙走后,老人在一桌不起眼的客人对面坐下,客人砸吧着嘴翘着二郎腿道。
“你这人真是麻烦,为了查我在哪你也是费尽了心思吧。”老人摇摇头道,不看面容只听嗓音都分明是个迟暮之人,头发斑白却根根如钢针般竖立,他戴着棕色墨镜,系着围裙,连呼吸都很粗重,这是一个老迈的狮子,但依旧威武。
“我根本不需要查你,自从那个孩子出了事,你就一直在他身边守着他吧,不过我也只是猜测,没想到真的找到了。”客人抬眼,用西服袖子擦了擦嘴角的酱汁随意道。
“了解我们帝氏的人不是没有,却从来没有人能凭这个找到我,你不过是从小依那找的线索吧。”老人淡淡道,目光闲散的看着步行街上来来去去的人们。
客人揉了揉凌乱的头发,嘴角牵扯出一丝得意,眼角的鱼尾纹也被拉扯,像只狐狸,“诺族暗中守护了帝氏无数岁月,我一直在思考是什么在维持这种没有任何约束的誓约,直到我看到月依拔出的剑,那是清涟,那是誓约之剑,而这柄剑自从上一位剑主崩断八道枷锁后就再也没有人拿起过,一直由帝氏掌管着,连同诺族也再也没有出现过,她的出现让我开始猜测你们之间的关系,后来我谈及她的父亲,她告诉我她没有父亲,那种语气是孩子生家长的气,终于有一天我还是在一本古书上看到一则隐秘的记载,我联想到也许诺氏其实就是帝氏,我想如果这样解释,那么诺族为什么都是女子,这一切都显得合情合理了,所以诺族不过是是帝氏的女系后代,而这个庞大的氏族遵循着这个古老的誓约数千年最初只是为了一族两神物不被外族非议,或许前人没想到的是,曾经称霸九族的帝氏经历那场战争之后,如今血脉凋零到这种地步,我一直在找你想让你加入我们,你应该是知道的,这对帝氏和黑色都有好处,可你为什么不帮我呢。”
老人看着他安静了下来,久久没有说话,许久,他终于开口道,“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1942年,你们和隆美尔谈判拿到苏伊士运河控制权的时候,那时候你们还是一群小孩子,轻视了隆美尔那头狮子,如果不是看到你快死的时候还挡在我女儿面前,我把刀架在了隆美尔脖子上,你们以为自己可以活着回去吗,现在你们也快老了,而我更老了,我砍断的刀比你用过的筷子还要多,除了看着自己的血亲渐慢慢长大,我已经不想花费更多的心思去做一些让人头疼的事了,我真的太老了,这个世界的死活真的那么重要吗?我倒觉得不如做着炸酱面看吹着江上的风,那会还让我觉得舒服一些。”老人平静的说着一些陈年往事,就像是和一个多年的老友说起某个暴风雨的下午收留了一只流浪狗,而那只流浪狗如今又坐到了他面前,似曾相识。
客人沉默了很久,整了整衣襟开口道,“虽然早有猜测,但真正听到你亲口说出来,又是另一种感觉了,可以再给我来一碗吗?”客人双手捧起碗递给老人,老人看着他许久,接过了碗。
“那个孩子的父母呢?他们在哪?”临走前客人忽然想到什么,他问道。
“他们比我自由。”老人停下了手中的活,神色怪异,接着苍老的面容上露出一抹古怪的笑。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个衣着考究的客人在上海江边某个小面摊上点了两碗炸酱面,和老板聊了一些无头无尾的话,他从那些话中发现这个老人就是几十年来他一直记挂着的人,吃完两碗面后客人离开了,上海江边一个不起眼的早点铺也再没有出现过。
如果说现在宁默笙还有什么能找到那所谓的总部的办法,那就只有先找到姬恒,昨天他的出现绝非偶然,只能说明他们之间必定有什么联系。
这个人在宁默笙的印象里不可谓不熟悉,毕竟是把他宁默笙打成狗的人,他熟悉到把他十几个家庭住址连同祖宗十八代姓甚名谁都扒得一清二楚的程度,他甚至在某个夜晚喝着啤酒发誓会有一天把他揍得找不到北,然后逼着他穿上女装在大街上逃亡,虽然昨天他救了自己一命,可他宁默笙是个很小气的人,从他现在蹬着个小黄到了学校还要把车座拔下来再藏到角落里就看得出来,因为他没钱手机也丢了,没有学生证他靠刷脸算是混了进去。
他径直走到停车场,转了不久在一辆灰色跑车旁蹲了下来,就算宁默笙是个什么都不懂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土鳖,但从那些同学口中每天谈论得眉飞色舞的话语中他也能知道这台叫什么帕加尼风之子的车不是一般人开得起的,从法律上讲这台车只能在赛道上行驶,不能合法上路,但是这台挂着特殊牌照的车却从来没有被拦下过,他的主人姬恒和这台车的脾气相似无比,霸道而张扬。
“走开走开,”这时突然来了几个学生,见蹲在一旁的宁默笙只有一个人就要赶他走,宁默笙本着不惹麻烦的原则往一旁挪了挪,那几个学生兴高采烈的在车前摆着各种造型,一个学生给他们拍照,宁默笙也见鬼不怪了,这台车就好像是他们学校的一大著名景点,只要车停在这里的时候每天都会有很多人远远的拍照,而其他的车为了避嫌都不敢停在它的左右。
就在那几个学生要离开的时候,其中一个人看着宁默笙停下了脚步,“你不是上次因为和小霸王抢女人被打的那个屌丝嘛,你守着他的车干嘛?难道你想对他下黑手?”
宁默笙以前确实这样打算过的,在某个完美的时间点蹲在他的车旁,等他取车的时候一口黑砖劈在姬恒脑袋上,万无一失,但他没有那个胆子,“不是,我,我就是看看,从来没见过,嘿嘿。“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宁默笙觉得有自信少有人能比的过他的,无非就是装怂,他的神色,细微的表情都是表演细胞在炸裂,这些都是在精神病院里为了打针不被扎的太疼锻炼出来的。那个人宁默笙记得,上次打他的那些人中就有他,叫什么刘凯,如果不是和姬恒有那么一点关系估计也没人敢随随便便过来用手机拍他的车。
“装孙子倒是挺熟练,不过我可告诉你啊,小霸王不是你惹得起的,”刘凯转身就要走,但似乎又想到什么,转过身来对着宁默笙笑了笑,“你不会是也想拍照吧,行,我给你拍几张。”只见他把另外几个人叫了过来,他打开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后把水全淋在了宁默笙跟前,宁默笙就要起身却被几个人按在了地上,那水流了到他身下,刘凯拍好了照片,一群人轰笑着离开。
“真不知道这个屌丝除了长得还算有个看相哪点值得那个叫什么温雪的小美女追,哎,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一会儿我把这张照片发到贴吧里给所有人都看看,哈哈。”宁默笙隐隐约约听到他们的笑谈,心想算了吧,他就要离开这里了,他宁默笙在精神病院的时候什么样的人没见过,那里面的人要是发起疯来能把刘凯脑袋都给拧下来,他觉得自己是那种佛系的精神病患者,所以对待那些人的羞辱要宽容一点,毕竟他也打不过那么多人。
宁默笙拍了拍身上的灰正要换个位置蹲一会儿,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西服带着墨镜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看到宁默笙的时候神色似乎有些惊讶。
“你是宁默笙先生吧,我叫苏意达,是少主的管家,你叫我达叔就可以了,请问你是在等他吗?”这个人明明浑身散发着一种令人自惭的贵族气质却说起话来又让人如沐春风,更让宁默笙哑口无言的是他的名字,苏意达?
“哦,不是,我就是碰巧,你好啊达叔。”宁默笙尴尬的笑笑。
“没关系的,少主也经常向我提起你,如果宁默笙先生确实找少主有事就上车吧,我也只是过来提车的,因为少爷以后应该不会继续在这里上学了。”叫达叔的管家摘下墨镜打开车门,对宁默笙做出请的手势,脸上带着亲切的微笑。
“那就麻烦您了。”宁默笙心想这个管家人倒是不错,应该不会拿他怎么样,倒是姬恒这个人葫芦里在卖什么药他还不知道,只是他现在除了上车也没有了其他选择。
当宁默笙进入这台全球限量级的超级跑车中的时候,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到处镶金戴玉,反而干净素雅,灰色铝金属与红色皮革搭配在一起,加上简约且略带复古风的仪表盘与蓝色灯光,这是一部精致的艺术品。
“少主酷爱赛车,这部车是他十七岁时的生日礼物,他曾经还开着这部车拿过世界冠军,让很多人都羡慕,只是自从家主病逝后,他就很少去赛车了。”达叔说道。
“姬恒的父亲去世了?”宁默笙愣了愣,神色异样,“那段时间他应该很伤心吧。”
“不,也不完全是,那段时间因为家主的突然病逝,姬氏各大产业都面临崩盘的危险,股市动荡不安,家族元老都在为了瓜分产业勾心斗角,却没有人站出来稳住局面,直到还是个孩子的少主站了出来,他用那些元老都忌惮不已的铁腕把所有权力都收归到他自己的手里,又用了极短的时间稳住了家族产业的危险局面,让所有人认可了他,那段时间他很坚强。”达叔平静的叙述者,但宁默笙听得出他声音里对他家少主的钦服,宁默笙心想真不愧是能开这种车的男人,如果换做是他,大概只想找个角落独自悲伤吧。
“真是个让人仰望的人呐。”宁默笙轻声道。
“其实那段时间少主在半夜偷偷跑出去过,我听到他在街道上一边跑一边大声喊着什么,只是当时我忙着处理家主病逝后留下的工作没有听清楚,但那声音真的很悲伤啊,我想那个时候他的确是个孩子,只是他必须在那一夜长大,去继承家主留给她的东西,为了不让任何人夺走。”
“为了不让任何人夺走”,宁默笙轻轻念着这句话,心中觉得有些沉重,又有些压抑,他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霓虹灯光飞逝,魔都夜色如烟花般在迷离的灯光中绽放又凋零,帕加尼风之子去的方向离宁采儿,离他记忆里唯一的家越来越远,他知道,他也许再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