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六点,朝阳染红了整片天空,明媚的初光里显得几分暧昧。练习室里的他们,亦或是她们,都在为自己的梦想挥洒着青春与热血,只有遍体鳞伤,才会使我们渐渐长大。
工作人员打开练习室的门,进来说:“暮晨曦,外面有人找。”
暮晨曦没想什么,便跟着出去,却没想到,看到的是程智晨。是的!没错!万年女二都出来了,怎么可以少了万年男二。程智晨,有着琥珀一样美丽的眼睛,头发是一片代表阳光的金色,活泼的性格非常的讨人喜爱,脸上偶尔还会露出清风般的笑容.。他是晨曦从小到大的哥哥,疼了晨曦十七年,无奈,晨曦却只把它当哥哥。
我们可以来画一个小清单盘点一下权志龙最爱------暮晨曦小姐和最爱暮晨曦小姐的-------程智晨从小到大,这十七年腥风血雨的清单。
咳咳,十岁的时候,暮晨曦把别人东西弄坏了,但爸爸妈妈身居国外,程智晨攒了一个月零花钱赔了别人那只笔。十三岁的时候,暮晨曦放学之后偏偏作死去匡扶正义,为了救一个小男孩,惹到了高利贷人群,人家来打她,还是程智晨左边挨一拳右边挨一拳替她受苦等等等等,以及最近一次的中国街头,晨曦因为相貌姣好被小混混看上了,程智晨为了保护暮晨曦被打成脑震荡,住了一个月的医院。
别问我为什么这样写,因为我太恨女主,好好的志龙欧巴就被她抢了l。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暮晨曦拿走了志龙,至少把程智晨这样的超级无敌大暖男留给我也是可以的啊。
OK,清醒清醒,回到小说章节里面来。
“晨曦!”程智晨对着暮晨曦招手,微笑着。暮晨曦跑出去问“智晨哥,你怎么到韩国来了?”程智晨现实把手里的奶茶交给暮晨曦。暮晨曦看着是奶茶,嘟起小嘴巴,“智晨哥,我都不喜欢喝奶茶了,我喜欢吃寿司,喝维他命。”程智晨不解,晨曦以前在中国不是最喜欢喝巧克力奶茶了吗“晨曦啊,你不是一直觉得维他命不好喝吗,为什么又喜欢上了?”晨曦还使用习惯把奶茶盖插了一个孔,再把吸管一口包进嘴里。“因为我喜欢的一个人喜欢喝维他命啊。”听到是暮晨曦喜欢的人,程智晨心头微微一颤,又苦笑“晨曦是有男朋友了么?”暮晨曦察觉到了程智晨的不悦,便没有再说话。楼上看着他俩的权志龙,一脸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