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真的不认识在下吗?”白无常温柔地问,话语中带着点点宠溺,“可是在下曾有幸见到姑娘,姑娘还特地准许在下称呼你为‘琳’呢也!”
小妮子,提示都这么明显了,你可别再认不出我!
琳诺脑袋转了转,有些疑惑,琳?好像在哪听过这个称呼,嗯,最少也是在两年以前了。
两年以前她在干嘛呢?好像在七星级大酒店睡大觉。
嗯,接下来她装睡,遇到一个怪老头(作者君:不就是你现在的师父么!),然后被他坑蒙拐骗到了地府,遇到了一个自称“白无常”的鬼。
不对,好像就是白无常。
当时她正在依面前诋毁黑白无常二人,结果被抓了个现行,也是够无奈的。
然后就调戏了那鬼一把,让他显出原型——也就是白无常,其实他不是鬼。
那鬼便害羞的紧,可爱极了。
似乎是赖上自己了,他缠着自己请求:“能不能让我叫你小诺儿?”
小诺儿,多么亲密的叫法,怎么能随意叫呢?
她当即拒绝了。
但看着那人伤心的样子,又不由得有些愧疚,于是在他要求叫自己“琳”时满口答应下来。
回忆到此为止。
因为琳诺想到了“白无常”的脸,想到了“琳”这个称呼。
妈妈呀,难道就是那个被她调戏还会脸红的纯情小处男?有意思了。
但是不像啊,瞧这男的一脸悠然自得,明显是……
慢着,他怎么知道自己是“琳”?
她现在叫“林诺”,而且怎么可能呢?这张脸也和当初不一样了,还是作男装打扮。
这什么“白无常”一定有阴谋!巨大的阴谋!连她的过去都给查出来了!
居然还找人易容成了白无常,这脸蛋肯定是橡胶做的!
此时的她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爱情。
那是一种吃了会让人上瘾的魔药,而白无常正是因为吃了这种魔药,才深深为之着迷。
“你肯定不是那白无常!他明明那么纯洁!”不不,这不就暴露身份了吗?没准这孩子还在试探自己!
琳诺连忙转移话题:“嗯……那个,其实吧我叫林诺。树林的林,应该不是你说的那人,先生是不是认错了?”
但白无常还是听到了那句话,微微失笑,原来自己在那丫头眼中是这样的。
再回想过去,那时他的反应确实很青涩,如今决定要把人追到手,当然要坚持无耻加不要脸的原则啦!
根据《追妻法则九十九条》,女人都喜欢坏坏的,又有些无赖的男人,青涩的小男生往往得不到她们的心,在那些本小说中也只能做个男配。
所以他要做无赖大王!
他的琳是绝对的女主角,自己不努力些,怎么能得到她的青睐,成为男主角呢?
“别害怕,我是白无常。”
琳诺顿时一阵抖肩,可怕了我的依!他听到了,还是听到了,我感觉他的实力比我强太多,我是不是离死亡不远了?
依林:你绝对是白痴一枚。
要是让白无常知道了也得揪着打屁股:臭女人,我为了你走了两年多的“地道”,你不仅怀疑我,还觉得我要杀你!小没良心的。
But他不知道。
他只是温润地笑着,表情略略欠揍地听着琳诺说:“这个啊,大叔啊,那个我真的不是你说的琳诺,我是林诺啊!”
她耷拉着脸,揪作一团,成了一根苦瓜。
“我也没有告诉你是哪个琳诺,你怎么就知道不是了呢?”聪明人,总能找到别人言语中的漏洞,然后加以反击。
这下死定了!琳诺心里充斥着绝望:我真的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