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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刁民

与王自在,钱大友或者村里其他同辈的名字相比,陈西北的名字听起来总是觉得有些敷衍的意思。

事实上也是如此,据陈西北他家的老爷子说,当年陈西北的母亲生他时,未能及时赶到医院,于是只好在荒野边一座破寺庙里就地解决、生下他来。

后来他老爷子得知此事,刻意去了那座连香火都没一根的寺庙,看到庙前木匾上‘西北寺’三字,回家琢磨了一阵子,之后干脆就取了西北二字。

那会儿的人都十分迷信,认为给娃儿取名是一件重要的大事,一个名字的好坏,是会关系到孩子以后的人生问题,可陈太安偏偏不听劝,执意要给他的孙子取名叫陈西北,村里的百姓拗不过他,就随着他的意愿。

但有一件事一直烂在陈太安的肚子里,便是陈西北这个名看似随意取的,其中却是蕴含了寓意,而且西北这两字十分符合他孙子的生辰八字,其他名儿都不行。

恐怕除了陈太安自己,没有第二个人知晓,当初他为了取这个名,翻烂家里多少本搁置在枕头边书籍,又用了多少夜才从上万字当中精挑细选,挑选出‘西北’二字。

用老爷子的话来说,就是“一切尽在不言中啊”。

……

平安屯虽说有百户人家,可瓦房,茅草屋还是比较偏少见,大部分都被浅绿色的嫩草和合欢,梧桐等大树给笼罩着,放眼望去,尽是一片绿茸茸。

正如王自在所说,今天钱家老爷子的葬礼开始,整个平安屯都是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

陈西北起初并没有太在意王自在的话,以为那些敲鼓的鼓手敲了一个早晨应该早歇息了,不料他跟王自在两人正走入村前,就听到前方传来‘铿锵’声。

陈西北揉揉眉头,定眼看去,发现前边正有三十多道身影正从一处瓦屋里面走出来。

三十多人分别站在左右两旁,左边为女子,右边为青年,均身着一身玛瑙红颜色的衣裳,其中有的女子提着腰鼓,也有两手拿着大钹,更多的则是举着一面浅红色的旗帜,旗帜上面用黄褐色的绣花线绣出‘钱家’两字。

青年一方,多数则是敲着小鼓,仅有后面四,五名青年提着圆号与小号,每走三五步就吹动一番。

陈西北把鱼竿从肩膀抬下,两只胳膊肘紧抱着,脚跟往后挪了挪,王自在也学着他的模样挪动后脚跟,腾出一个位置让给前面三十多名穿着红衣裳的乐团。

“西北哥,这个乐团就是钱大友他们家请来的,说是演奏给黄泉路上的钱家老爷子听的。”王自在看着三十多名男男女女脸上各自抹上了一层厚厚的粉底,脸颊和嘴唇都涂得通红通红,打扮的跟纸扎人一个模样,格外瘆人。

没有音乐细胞的陈西北平静哦了一声,仍然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察觉不到半丁点惧怕。不过心底暗暗想着,钱家老爷子都在黄泉路了,还这么瞎折腾,就算村子里请来电视上的大明星给他唱歌,他也听不到,这钱掏得实在不值当。

王自在可不晓得陈西北在想些什么,他左右偷瞄着乐队里几名身材高挑的女子,特别是走在最前端的那名短发女子,走路时柳腰跟树叶片似得,跟着凉风扭动着,姿色颇为好看。

只是王自在没顾得上再多看两眼,就被跟在乐队后面凑热闹的野孩子们挤得喘不过气。

“自在哥?”忽然,在那群野孩子们身后,跟着三名约莫十三,四的少年,其中一个骨瘦如柴、皮肤黝黑的少年很快在人群中捕捉到王自在,大声的喊了一句。

王自在微微一怔,东张西望,没找着声音是从哪儿传来的。

不过很快,那名骨瘦如柴的少年立刻从人群中窜了出来,他身后还跟着两名比他矮一个头的毛头孩子,见到王自在和陈西北,三人都露出一副讨好的模样,又是鞠躬又是傻笑道:“自在哥,西北哥好。”

王自在瞥了他们三人一眼,蹙着眉头道:“李瘸子?你们不是要去东边的山头抓野兔吗?咋混到钱家的葬礼上了?”

骨瘦如柴的少年摇摇头道:“本来是想捉两只野兔的,不过听二狗子说钱家那边正办葬礼,里头有好多香烟饮料,还是免费的,耐不住性子就过去蹭了蹭,这不才出来嘛。”

王自在瞪了他们三人一眼,问道:“那还不赶紧掏点香烟给西北哥?”

“哦哦,这就掏,这就掏。”那名骨瘦如柴的少年一听王自在的话,小手赶紧伸进兜里摸索了一把,拿了六,七根芙蓉王,说着正要递给陈西北。

虽然王自在和他这帮小学没念完的小弟们总喜欢喊陈西北一声大哥,不过陈西北却从未像村里其他小孩子一样摆出一副大哥的模样。

陈西北之所以一点架子都不摆出,是觉得自己根本不配做什么大哥,况且,他自己也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

只是他不知道,他的这种举动落到王自在和他那帮小弟们眼里,可就是另一幅截然不同的景慕,俗话说‘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所以他们认为陈西北表现的越没有架子,就打从心里认为他肯定非同寻常。

陈西北摆了摆手,含糊不清的说道:“不要了,抽烟抽的满嘴巴臭味,回家要被我家老爷子发现,非不痛打我一顿。”

几名少年都知道陈太安一直不让陈西北抽烟,听他这么一说,骨瘦如柴的少年也不好意思再把香烟递给他,只好纷纷拿给王自在。

王自在就没那么多规矩,反正他家父母亲对他抽烟一事一直是不闻不问,爱咋折腾就咋折腾,只要别小小年龄整出来个肺癌的毛病就行。

接过几根折皱的芙蓉王后,王自在半开玩笑的踢了踢骨瘦如柴的少年道:“行了行了,你们先去忙活吧,等我有事再唤你们。对了,还有一事,明天就是月底了,西北哥准备去县城里念高中,到时候你叫大伙们一起来送送西北哥,听到没?”

“那可是一定的,就算自在哥你不说,我也会拽上大伙们一起给西北哥送行。”少年打了个哈哈道。

陈西北侧了侧头,仿佛随时都会阖上的眸子望了望少年,说道:“不用了,又不是给我送葬,叫那么多人干啥?”

王自在嘿的一声,表示不满意:“这可不行,西北哥你不知道,在县城里,管这叫‘面子’。而且语文课本上面不也经常提到,古代的诗人们一般给他的朋友送行时,都要写两首诗让世人知晓。我们这种没文化水平的人,干不来那种高尚的事,但凑十几个人给你送行还是可以的,不然岂不是很没面子?”

三名少年一同点头:“是呀,自在哥说得对,况且西北哥您是要去县城念高中的,这可是天大的喜事,不能草草敷衍,我们明儿一定给你整两条上好的香烟让你带去县城里威风一把。”

陈西北心底嘀咕了一句,面子还没一条鳝鱼来得实在,不过嘴巴却含糊的答应下来:“你们想要咋样就咋样吧。”

“行,这事就说定了。”王自在露出满意的表情,其次拍拍骨瘦如柴少年的肩膀道:“听到没,西北哥同意了,你们明天记得把大伙都召集起来。”

“是!”

三人话音未落,王自在搓了搓手道:“那个……西北哥,我也有点事,就不送你回家了,赶明儿送你一袋鲫鱼作为赔礼。”

一听到王自在明天要送鱼,陈西北平坦的眉头稍稍挑起,心里难得的说了一声好,但嘴巴还是一张一合,多问了一句:“送鱼?”

王自在傻笑道:“是啊,这不老听人家说,县城里的鱼还没我们村里头亲自捕捞上来的鲜甜吗?所以怕你嘴馋,我昨日特意叫几个毛头孩子去湖边偷鱼,好让你拿去县城那边煲汤喝。”

陈西北低沉的哦了一声,暗地称赞这王自在总算做了一件有用的事,然后把鱼竿挑到肩膀上,拍了拍他胳膊肘道:“好,鲫鱼好,煲成汤味道鲜甜。”

“那是!咱村里的鱼可比县城那儿好多了。”王自在搔搔干巴巴的头发,笑的时候嘴角扬得特别大,满口黄牙还透着一股酸味。

“那行吧,我回家去了,免得晚了又要挨老爷子的棍头。”陈西北客套聊了几句后,揉动眉头跟王自在告别。

王自在挥挥手,知趣没再絮叨,一回身胳膊搭在骨瘦如柴少年的肩膀上,和那三个少年往村口外的方向走去,也不晓得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陈西北对此从来都是不闻不问,目送他们四人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为止,才收回目光,怔怔看着前边一座紧挨着池塘的瓦房,自言自语道:“大半天的,连一条鱼都没捞着,回去多半要挨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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