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下了明确的目标,薛清岚瞬间觉得踏实了不少。
虽然不知道这里的工作好不好找,可老师从小不是教育咱嘛,有志者事竟成。
再说,古代做侍女奴婢的人那么多,再不济,也可以去找个富贵人家做个仆人嘛。
只不过,这一步不到万不得已,薛清岚是不会选择的。好歹也看过那么多电视剧,知道古代做仆人的生活是多么凄惨。身份低贱,动不动就被主人家虐待不说,最重要的是,还随时有被侵犯的危险……不行,最好不要去做仆人……
这么胡思乱想着,薛清岚在林中信步而行。隐约听见潺潺流水声,只不知从何处传来。
循声找了好一会儿,却走到林外来了,果真看到一条丈余宽的大河清波荡漾,抬眼望去还能看到远方的隐隐青山。
瞧见自己满手的脏污,薛清岚忍不住下到湖边洗了洗手。洗去污泥,才发现这小岚的手其实白白嫩嫩的,当真是肤如凝脂,手若柔荑。
当了这几个月乞丐还能把一双手保持得这么好,可见魏爷爷真是没让她吃过什么苦,把她当自家孙女疼的。只是,和手相比,这张脸未免过于黄黑了点。
薛清岚就着水面照见自己的面容,一张普普通通的黑黄脸蛋上满是脏泥,但双眼甚有灵气,顾盼之间风采动人。
薛清岚不由得心里一动。这么一张平凡普通的脸,竟然长了这样一对灵动无比的眼睛。
想到爷爷说,小岚言行举止颇有大家闺秀之风,却非要跟着他做乞丐,小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仔细摸了摸这张脸,好像也没什么古怪的。
难为她刚才还一喜,以为小岚戴了面具。要小岚真是个美女,薛清岚好歹也平衡一点。
穿越成乞丐,地位虽差点,颜值来补齐,也能见出老天的公平不是?不过,看来是她奢望了。
叹了口气,用手舀了水,正要细细的把脸上脏污洗净,忽听得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薛清岚回头望去,只见十数人驾马飞奔而来,眨眼之间已到得跟前。
伴随着马嘶声和几声长长的“吁——”,一群人在这河水跟前勒住了马。
薛清岚凝目看时,只见马上之人年纪都不大,背上背有箭袋,马背一侧均挂着弓箭。这些人一个个锦衣绣袍,容貌举止之间透出一种养尊处优的气质。
当中一位长得甚是周正的少年率先跳下马,转身冲那群人喊道:“半日里跑了这许多路,我这马都累得吐白沫了。这里已是城郊,不如咱们歇息一下,让马也喝点水。再说都到了这了,离睿王府也没多远,不会误事的。”
其余人应了一声,也纷纷跳下马来。
那少年又冲另一个人道:“星河,想不到刚才射飞雁,又被你拔了头魁!好像每次都是你第一,实在是佩服!”
“那是,星河的箭从来都是例无虚发,在长安城可谓纵横无敌。不然也不能十七岁就被皇上委以重任,担任禁卫军羽林营副总卫!”有人一脸欣羨地说。
那被喊做星河的少年却很谦虚:“是大家承让了。”
“行啦!你就别谦虚啦!反正以后我会时时去你们耿府,向你讨教一二的!”那容貌周正的少年哈哈笑着说。
耿星河淡淡一笑:“随时恭候寄山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