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闲聊中,天色渐黑,辛勤的社员们收工回村,田野里变得安静,只有蝙蝠和昆虫在四下飞翔。
在夜色的掩护下,猛男和成崖余溜到玉米地里偷了十几只嫩棒子,丁能和阿朱拆散了一只三腿椅子作为燃料,然后在厨房的灶里生火烤着吃。
玉米棒子嫩得过了头,完全没有成熟,几乎无法分清哪是玉米哪里是长出玉米的无法食用部分。
“我讨厌玉米,这玩艺儿应该是猪的最爱。”猛男抱怨。
“有玉米吃不错了。”阿朱说。
“据说著名的地主刘文采就是因为偷辣椒被小英雄撞见而蒙冤不幸牺牲的,接下来我们得当心,别被捉到。”成崖余很有些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估计明天早晨社员们就会发现玉米被偷了,接下来就会安排人在田边守卫,以后我们获得食物的难度将更大。”
“你们摘玉米的地方距离这儿的院墙有多远?”丁能问。
“差不多三十米到四十米左右,我认为足够了。”猛男说。
丁能愕然,然后叹息,同时伸手拍打自己的脑袋:“你们应该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句话吧?为何不走得远一些?”
阿朱对成崖余说:“还自吹是专业人士呢?表现真差劲。”
“我生平从来没偷过玉米,一走进玉米地当中就觉得阴森森的,由于胆怯,所以赶紧随便摘了一些就跑回来了。”成崖余显得很委屈。
“以后换换职责,你们负责生火,我和阿朱去摘玉米棒子。”丁能说。
“我没意见。”猛男说。
这时月亮出来了,丁能用坛子里的酒做了一只简易的小灯,点燃之后勉强能够照明,蓝色的小小火焰发出漂亮的光芒,让屋里有了一丝暖意。
四个人看着火苗,均有些激动。
“我们就这样失踪了,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估计那帮怪东西会编造一些内容向其它人解释这一切,说我们被鬼捉走了,或者卷起财物跑路了。”成崖余说。
“反正无法回去,他们说什么我们都无计可施,不如别考虑这问题,想想今后怎么混日子吧。”猛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