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充现年二十三岁,高中毕业之后一直跟着几名闯荡江湖的哥们混,一般意义上的坏事他全都干过,比如砍人,打架,吸毒,敲诈勒索,欺侮人之类。
他的命运在半年前出现了转折,他的表姐嫁给了一位很办法的人物,帮忙找到了这份职业,并保证混几年之后可以转正,只要他别乱来就可以。
于是,林充摇身一变,走上正道。
按他的说法,目前的生活很没劲,事挺多,比如抓赌抓嫖什么的总要冲在最前面,但是工资却少得可笑,还没有配枪,只有一只棍子和一辆自行车。
“今天又派我来保护你,那帮正式工真TM会安排事。”林充板着脸抱怨。
“跟我在一起确实挺危险,你走吧,我能够照顾自己,刚才承蒙你和几位好汉帮忙摆脱了困境,已经非常感激。”丁能说。
“我开枪打了妖,打烂了它们的车,按照我混社会那些年积攒下的经验,现在妖魔肯定在四处寻找你和我,咱们现在恐怕已经拴到一起,必须得共患难了。”林充显得有些沮丧。
“要不这样,叫辆出租车,我陪着你去到局子门口,看着你进去然后离开,这样可以保障你的安全。”丁能说。
“你别听我光是抱怨,我这人就这脾气,其实不针对你,也并非胆怯,我就喜欢发牢骚,习惯了,你别往心里去,不就是妖魔吗?我不怕它们,有什么事咱俩并肩上,就喜欢刺激,难得遇到这样的新鲜事,怎么可以错过。”
“很好,现在想听听你的意见,咱们往哪去比较好?”丁能说。
“这里环境不错,咱们多喝几杯,然后到附近的小旅馆住下,这就叫做深居浅出。”
“太省事了吧?有没有更好的主意?”丁能问。
“有啊,咱们出城去,找一个僻静的农家乐什么的住下,这样一来,就算全国总动员也很难找到。”林充说。
“躲是躲不过的,必须找办法反击。”丁能说。
“怎么弄,人家手眼通天,你我这样角色能保住小命就不错了。”林充摇头。
“办法总是有的,就看敢不敢去做。”丁能说。
“我倒是什么都不怕,只是不想莫名其妙的送命。”林充说。
“这个我看得出,你确实是个勇者,跟我的一位朋友非常像。”丁能说。
“像谁?”
“黄大千,绰号人渣。”
“唉,我跟人渣倒真是一路货色,但是我没他那么坏,有些事我做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