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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三幕 血族之吻(3)

自此以后,雨曦就经常去酒吧看亦凡做事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她时常会看着人发呆。在人空闲时与他聊天,聊自己家里人的事情,聊自己身边的事情,聊自己看到的去时,但无论雨曦说的多激动,或者追问的多紧迫,吴亦凡却对自己的家事始终一字不提。

对吴亦凡来说,在人间除了他自己,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的身份。那些在人间的血族的人虽然知道自己的族群人有这样一号人物,却从来没见过他的真面目。而被吴亦凡吸血的人,只剩下骨头,不会剩下多少肉,所以被他吸血的人,谁也看不出来到底是谁。至于,一个吸血鬼为什么连人肉都吃,人肉对他来说就像蜡烛一样,但是为什么他每次都会吃干净呢。那就要追溯到他的记忆了。

他的记忆里面曾经有一个人每次都会出现在他吸完人血的时候,那个人蹲在尸体中间,一手从那些人的胸膛里面掏出心脏来吞噬,另一个手则是将那些尸体烧成白骨。

当那个人处理完这些事情之后,她依旧会蹲在地上,嘴上沾满了血迹,无辜的看着他,抱怨,

“吴亦凡,你下次能注意点嘛。每次都这么多,我都快撑死了。你就不能自己也把这些人的肉给吃完嘛!”

他还记得,每当这个时候自己就会回一句。

“我看你也吃得很开心啊。”

“我这不是帮你嘛。其实,我可以不吃人心的,完全不用杀人的。你每次都不处理掉,会引起人间大乱的,到时候就麻烦了。”

他记得那个人一举一动,他也记得那个人一直穿着一件红白相兼的衣服,他记得那个人说话的每一句每一字,也记得那个人说话的语气语调,偏偏却想不起那个人的脸。

夜间,他又独自一个人跑到荒郊野岭里面去吸人血。吃饱以后,他仰起头,看着红色的月亮。他记得,许多年前,也是一个血月的夜晚,自己也在野外刚喝完人血,却被一大群狼人给包围住了。由于对方人数众多,自己实在双拳难敌四手,就在自己陷入危机的时候,那个人出现了。

一整狂风吹过,带着一丝寒冷。一个身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是自己第一次遇见那个人。那个人穿着一件红白相兼的长裙,赤脚站在地上,右脚的脚踝上带着一串铃铛。他看不见那个人的正脸,只能依稀的看到那个人的背影。他能感觉得到那个人是一个妖,而且能力很强。那些狼人很快酒杯她赶走了,自从那以后那个人就经常会出现在她的世界里面。

吴亦凡他很清楚自己这次来到人间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这个人。他知道那个人肯定也和自己一样转世了。可是,他不知道那个人转世成了什么,他只记得那最后一天,她伤得很重。吴亦凡听族里面的长老们说,如果那个人死的时候伤很严重的话,很有可能不会转世成同类,也许会转世成第一等的生物,妖的话很有可能转世为人类或者动物的。

所以,当他看到雨曦的时候,有一种很莫名的熟悉感。他一度怀疑,雨曦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也许,她真的转世成了人。他开始恨自己是血族,如果当初自己伤的也很重,那么自己转世会不会也是人呢,那自己是不是就能陪着人一起出生入死了呢。

“吴亦凡,你为什么是吸血族的继承人,为什么一天不去喝血就有可能精力耗尽。”

他恨自己的血统,恨自己前世的无能,恨得咬牙切齿,他忽然仰起头,对天长啸一声,眼睛闪过一道红光,就消失在黑夜中。

血族有一个很特别的性质,就是自己的能力会在自己系血之后变强,如果洗了强者的血液,他就能拥有那个人的能力。但是他的负面影响就是,一旦喝了新鲜的人血,他就会开始变得很贪婪,会很渴望继续喝血。无法用冷水使劲让自己清醒,他除了会在自己非常渴望喝血的时候才会去杀人,不然他绝不会杀人。那是因为曾经那个人告诉过他,

“你在人类生活,就要学会人类的规矩。不能随便杀人,你实在想喝血,我会帮你去弄血袋的。”

可是,他发现最近的自己很奇怪经常会在迷糊之间杀了人,然后喝了那个人的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很快新闻上就开始报道了郊外的那些尸骨,警察也开始介入了这件事情里面,可是不管人类怎么努力去查找都没办法找到任何的线索,更加没有办法破案。

自从这件事被曝光以后,酒吧的生意开始慢慢下滑,人越来越少,大家都开始不敢在夜间出来玩了。

就在这之后没过多久的晚上,吴亦凡在店里又遇见了雨曦。他发现雨曦越看越像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他很想靠近人,但是又怕自己会在迷糊之间将她杀了。

“雨曦啊,你防范着些,在城外发现了许多尸骨,全看不清了脸部,好吧!身上的肉几乎没有。”

雨曦看着人笑了起来,这还是吴亦凡第一次对她说这么关心的话,让人顿时觉得心里一暖,她低着脑袋,脸颊红红的不管看人,淡淡的说,

“嗯,你也小心一些。”

亦凡笑了笑,人类真是单纯,即使凶手就在自己面前,他们都没发现。那个凶手会笨到我喝我自己的血?

其实,在吴亦凡的内心里面,他早就不想过这种必须得靠吸血来维持生命的日子了,可是自己却始终找不到任何人能来帮助自己解脱。他知道,世上有两个种族的妖怪能帮自己,一个是鹿族的鹿血,可是鹿晗那小子都不知道跑到那里去了,每次自己得到消息之后刚去找他,他都已经离开了。另一个就是九尾狐的千年寒冰,但狐妖可是一个种族几乎没有人敢随便招惹他们,自己单枪匹马的去只能送死。

难道自己一辈子都要过这种日子,但对血族来说一辈子可是无限长的,如果不是遇到很大的变故,他们可是不死的。那如果自己找不到那两个人,自己就要永远过着这种生活,他可不想这样。他更加不想,自己那天失控了找了一个人,喝光了那个人血之后,才发现那个人就是自己心爱的人。那还不如让他立刻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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