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站上,卫橙想回家看看父母,可是车上的车越来越少,天色也很暗,所以最终她们决定去离这里最近的方馥锦的家,等明天天亮再去看望卫橙的父母。
方馥锦的家在市中心,只不过是在市中心的一隅。
“咔擦”,方馥锦打开了门。
房子里空无一人,甚至没有一丝生气。白色的纱帘盖住了窗子,也遮住了光线唯一的来处,整个屋子显得异常黑暗。家具都被盖上了白色塑料布,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
方馥锦把书包随便一丢,没有脱鞋就走了进去。“随便坐。”方馥锦不带一点表情地说。卫橙看着这一片狼藉,小心翼翼地走到一处沙发旁,把塑料布轻轻拉了起来,但是椅面还是沾上了灰尘。
若不是卫橙清楚方馥锦的事,也许她会像其他人一样离方馥锦远远的。初中的时候她们就认识了,那时候是初二,她转班,可是刚一来班上就不招所有人的喜欢——原因是她脾气太怪,而且不爱说话。可是自己却对她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准确来说应该是好奇心。因为是班里的宣传委员,那天正好要出黑板报,于是自己留了下来。
自己那时候长得不高,即使踩上了板凳也写不到上面的字,于是硬要上去就使板凳变得摇摇晃晃,最终掉了下来。可是霎那间,自己感觉背后有一股力量支持着,回头一看,竟然是她!
“小心点。”这是她那时对自己说的话——第一句话,从此,自己便开始注意起她,自然,她们成了朋友,九年的朋友,不对,应该是十一年了。
接触到了才知道,她比自己大几个月,而且她的父母离婚了,父亲又找了一个后妈,那后妈对她很不好,所以她的脾气才这样怪。但是,自己感觉她并不怪,因为当和她做朋友的时候,她无声无息地开始展露她内心的真实。
“滋”,煮面条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卫橙看着那个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她欣慰地笑了,眼泪不知不觉从眼眶里滑了出来。
吃过面条,她们收拾出了一间房间,俩个姑娘顶着一身的灰尘,挨个洗了澡。
坐在床上,卫橙从包里拿出了权志龙给她的止痛药,她用棉签蘸了一些,轻轻涂在头上。她的脑海里回忆着今天在演唱会的种种,想想自己真是傻,怎么不问他要个签名或拍个照呢。
“嗯!我家志龙给的药味就是好闻!”卫橙真是对她无语了,连个药都……算了,嗨了一个晚上了,身子真的很困,没时间吐槽她了。卫橙打了个哈欠,盖上毯子闭上了眼睛。
一夜好眠。
一大早,卫橙便听到来自厨房的“咣当声”,卫橙稍微往被窝里缩了缩,可是方馥锦如雷贯耳的声音还是透过了被子刺进了她的耳膜:“橙橙!帮我去超市买袋糖!”“为什么你不自己去?”“我的糖醋鱼要糊了!快点,立刻,马上!”
卫橙睡眼蒙眬地爬起来,懒洋洋的洗脸刷牙,要不是方馥锦踹了她一脚,她就睡着了!来不及梳头发,卫橙穿着拖鞋就下去了。
超市里。
卫橙在糖盐区逛了逛,本来还想再拖拉下的,但一想到方馥锦那要吃人的表情,她就随便拿了一包糖走到收银台了。
等待收银员结账时,她四处望了望,忽然,她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身影:尽管戴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但是粉红色的头发还是很显眼;一身黑色的衣物,勾勒出了他的形态;戴着墨镜和口罩。可是,就算如此,卫橙也一眼认出了他——权志龙。
因为他的手指上有纹身,那些都是权志龙特有的。
权志龙感觉有个人在看着自己,他偷偷抬眼瞟了一眼,竟然是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鬼使神差地就走了过去。卫橙看到他走了过来,有些惊慌失措,但却不能走也不能出声,因为她怕会有一大批VIP围上来——这是他困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