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天边已现鱼肚白。
城西官道上,秦坷和傅小司正并辔而行。
叶风在前方的望风亭等候他们。
“你们早就知道胡彪有鬼?”秦坷问道。
“恩。他在城里有好几处私宅,养了好几个小老婆,开销很大。加上好赌,欠了很多钱。因此薛青龙早就把他收买了。若不是他搞鬼,那天在春花楼的刺客也不至于那么容易混进来。”傅小司道。
“所以那天叶大哥跟你发火,完全是演戏给胡彪看的?”
“正是,戏演的虽然粗糙,骗骗胡彪那个蠢材却足够了。我们演戏给他看,就是让邓飞以为有机可趁,然后将计就计,我可以暗中召集人马而不引起他怀疑,另外正好也可以将所有的内鬼一网打尽,真可谓一石三鸟!哼,那邓飞也绝想不到,他的醉仙楼早已有我们的人。”傅小司捋着下巴,笑眯眯道。
“其实我早看出是演戏。”秦坷道。
“哦?”
“我与叶大哥虽然接触不多,但却很清楚,他绝不是那种只因为受点损失就大动肝火失了方寸的人。”秦坷笑了笑,忽然想起了那天叶风和达克拉斯比武的情景。
他忽然像是又想起了什么,问道:“干掉了邓飞,官府那里如何交待?”
傅小司笑了,道:“我们早就买通了知府大人,恐怕邓飞还要背上个私结朋党、贪赃枉法的罪名。过几天,新任总捕头就要上任了!”
接着他又叹道:“这次你们两个单刀赴会,火中取栗,委实凶险。我们也没想到,邓飞连长清那牛鼻子都请来了。醉仙楼一战,可谓荡气回肠,相信你秦坷的大名,不日就将传遍江湖!
“我看还是因为那邓飞低估了叶大哥。” 秦坷道。
“也低估了你。”傅小司拍了拍秦坷,接着望向远方,意味深长的叹道:“没想道,他真的做到了。”
他,当然指的是叶风。
孤身一人,诛祁连二虎,劈君子剑,巧夺夜明珠,横扫九大帮派,最后一鼓作气,醉仙楼力战群英,全歼所有强敌,成为一方霸主,这实在是个奇迹!
……
城西望风亭。
一张石桌,三杯清酒。
胜利后的开怀畅饮已然结束,如今该到了离别的时候。
“我走了!”
“保重!”
“后会有期!”
秦坷突然觉得,这离别时刻,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叶风和傅小司还在微笑着向他挥手作别。
秦珂明白,这两个黑道中人,和他并不是一路人。
可是,这两个人,显然不是普通的黑道人士。而且,自己好像已经把他们当作了朋友?
秦坷觉得眼睛有点发酸,其实他还是个大男孩。
他起身上马,却并未急着离去。
沉吟片刻,他忽然回头对叶风道:“西北兴隆山下【注1】有个黄龙镇,镇里有个跃马客栈,你去那里就能找到我。”
说罢,他纵马扬鞭,疾驰而去。
一轮红日,冉冉从东方升起……
【注1】:兴隆山,位于甘肃省会兰州境内,有原始森林,境内奇峰叠翠,飞泉流湍,林木苍郁。顺便说一下,兰州古称金城,地处崇山峻岭之间,黄河从城当中流过,自古便为中原通往西域的必经之道,也是好几个汉人**的边塞重镇,宋代则更是宋、金、西夏屡次交战的战略要地,民风豪爽彪悍,是本人成长的故乡。
第一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