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抬了抬眉毛,扬起下巴,可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居然看见刚刚那个男人从门口又走了进来,他还在打电话,但却是在讲德语,语气相比刚才,更加的平稳扎实。可笑在心里猜想,刚刚他应该是在和朋友接电话,现在或许是和客户。
漂亮的手指轻抓着手机,像是电视台的珠宝手模,她在想象一枚黄豆大小的绿玛瑙金戒戴在那上面的模特,优雅、高贵、完美。雨水打湿了他的乌发,染深了他的衬衫,在可笑发愣的目光中,男人直直的超她走来,然后,递给她一张名片,手指一动,撇开手机,按在肩膀上静音,看着她说:“你的电话号码。”
这句是中文。
他很明显的无视着电话那头,双眸明亮,认真的等她的回复。
虽然没有催她或者强迫她,但是空气中莫名的弥漫着压力,就像下课铃声快响了,她要加速交卷一样。
可笑连忙去包包里翻纸和笔,男人看着她傻乎乎的样子,勾嘴笑了,“直接告诉我就好。”
“啊?哦哦。”她说了一串数字,男人点了点头,继续拿起手机说话,离开前,还给她作了一个“打我手机”的姿势。
可笑回到家,躺到床上,看着他给她的深蓝色名片,楷体黑字,溥冥之,如来饭店,后面是电话号码。
原来是开饭店的。
好帅。
而且那口流利的德语,从他磁性低沉的口中发出简直犹如天籁,可笑拿着名片捂着嘴,嘴巴不停的往上咧。
平复了下花痴的心情。
溥冥之,如来饭店。
网络大概是获取信息最便捷的工具,她好奇的去搜索了如来饭店,网站显示A城就有五家,最近的离这里大概3公里,装修风格很像古代寺庙,简朴,讲究,好评如潮。
“老板好帅,菜味道也不错,以后会常来!”
“嗯嗯,比想象中更好吃。”
“这里的老顾客了,三年了,还是味道如初,去过其他城市的如来,还是这里的厨师最棒!”
不是那种超级超级土豪级的人物,但也是年轻有为,小金主一枚!
符合小说男主身份。
她呵呵笑了下,盯着那张名片,终于还是放进了钱夹,他是小说男主,但她却没有主角光环。
有种女主是小傻缺,超级单纯,一根筋,粗线条,可笑是个世故的人,也不单纯,心思细腻,洞察世事无常。
有种女主是热情善良,为别人着想,化敌为友,感动世人,她比较喜欢独处,也不善良,她的同情心从来不泛滥,兜里即使有百元大钞也不会给那些街头伸手要饭的乞丐一个子儿,她宁可省下来买把葱,她觉得自己过的够紧巴的了,就算有同情心,也早就把同情给了自己。
有种女主精明冷酷,要么就是大财阀千金,要么就是国外修完啥啥博士回来的女强人,可笑觉得自己脑袋不够用,不算笨,但也从来没得过班级第一,且不论她情商高低,如果她智商高,现在也不会需要和别人合租一个小公寓。
有的女主温文尔雅,品茶闻香,针织女红,淡然脱俗,她别说脱俗,她就是一俗气的人,不成大器。
可笑就是社会里最普通的那种类型的人,高不成低不就,样貌平平,能力有限,有热血却被残酷的生活套牢,渴望自由,却不得不承担家庭责任,终日劳动,一无所获的那个渺小的人。
她从床上爬起来,换了条睡衣,准备给自己做个三明治,泡杯脱脂牛奶当晚餐。
忘掉这个不算美丽,但给了她幻想空间的邂逅吧!
她不觉得自己会吸引到那么优秀的男人,她不是在消沉,而是在老实的陈述事实而已。
如果他对她有意思,那么,他会主动找她的。
这个可能性估计比火星撞地球还小。
等她默默的吃完三明治,她的室友兼房东程诚穿着格子四角裤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可笑差点噎着,连忙撇开脸。
“请你穿好衣服在出来。”她警告。
程诚是个年轻漂亮的白净男人,二十出头?她没问,不过看上去年纪比她小,特别爱打扮,特别花心,特别会抛媚眼,没事就喜欢果着身体在屋里到处晃,每次都要吓得可笑一惊一乍的,她是喜欢帅哥,但那个画面太强烈刺目了!
“琳达姐就从来不嫌弃我。”
琳达姐是个外貌清纯温婉的女人,和可笑是同村人,一年前由于机缘巧合一起搬到这个公寓的室友,有个老实巴交的未婚夫,她见过一次,感觉是个他很实在很能干的人,她和琳达姐不熟,平时也不来往,所以无法定义这个女人。
不过他们俩个,倒是混的很快。
程诚挺自来熟的。
“吃什么?”他坐到她面前,左手肘撑着桌面,抬着那张小白脸。
可笑收拾了下桌子,道:“三明治。”
“什么口味的?”
“煎了个鸡蛋而已。”
“就这样?”他有点嫌弃,“你都不放点培根?”
“不放,省钱。”
“哦,那你能帮我做个省钱的三明治么?我饿了。”
她手一顿,头冒黑线,知道他难缠,哦了一下,还是转身帮那Luo体狂做三明治去了,很快就出来了一个简单的起司三明治,起司是他自己的,可笑从来不会买。
把盘子端到他面前,“谢啦。”程诚说了一句,拿起手机拍了张照片,可笑就站在他身后,看见他PO了一段“苦逼的晚餐”就发了朋友圈,在背后面无表情的盯着他看了会儿,她默默的去收拾碗筷。
“程诚。”
“嗯?”他口齿不清。
“我想和你说点事儿。”
“爱上我了?”
她知道这个男人嘴巴油,她已经学会了无视,说:“你能不能别把臭袜子放厕所?有点可怕的味道。”
“才攒了三天的袜子,等我弄一堆放洗衣机里洗,要不然,你帮我洗?”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那就算咯。”他耸肩,假装无奈,但是在可笑眼里看上去是那么欠扁,“哪天你做了我老婆,随便你管我什么,怎么管都行。”
“我没你那么脏兮兮的老公。”
“哦哦,那我赶紧去洗白白哈!”他挤眉弄眼了一番,嘴角一直在坏笑。
可笑自觉说不过他,也不想贫嘴,也不知道脑袋抽抽了,居然特别正义凛然的来了一句:“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程诚的表情快裂开了,一拍大腿,笑的前仰后翻。
这时,一阵开门声传来。
接着是清脆的高跟鞋与地面接触的声音。
从步伐中可以辨认出,那是琳达姐。
她画着精致的妆容出现在他们面前,手上提着香喷喷的外卖,道:“我买了吃的,你们吃了晚饭没有?”
一年多了,任何人都没有见过她素颜的样子,她永远保持着自己最完美的状态。
程诚很不要脸的第一时间扑了过去,便开袋子边说:“谢了琳达姐,你真大方。”
她捂着嘴盈盈一笑。
而可笑却是盯着她脚上的高跟鞋——又来了。
进门从来不拖鞋,从来不做家务,每个星期一定要泡三次澡,不会随手关灯,洗脸刷牙的时候任凭水龙头里的水哗哗的流等等劣习。
然而他们三却是平摊水电费的。
她非常节约,而另一人非常浪费。
是小事,但从小事能看得出来每个人的性格。
比如她早上刚拖完地,早就叮嘱了好几次,她却又穿着高跟鞋进来了,程诚么本来就是个不成熟又疯癫的小男孩,琳达姐看上去很好说话,但从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穿的非常讲究,熨贴的Gucci西装裤是让她不曲膝的理由,玫红的指甲阻止她去碰触洗碗水。
可笑是这个公寓唯一执着的人。
即使不能人人公平,她也不能和他们一样随波逐流了。
自律,自爱,自尊。
说白了,还是老革命那一套。
程诚吃的津津有味,琳达姐转身,突然才发现可笑的存在似的,问道:“你要吃吗?”
她的回答是意料之中的,平静,没什么表情的婉拒:“吃了,谢谢。”
本来就没准备她的份嘛,她早看出来了。
算了,无所谓。
回到房间,她开始搜A城的招工广告,她准备换份工资优渥点的工作,然后更重要的是,换了工作后,赶紧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