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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侍儿扶起娇无力(上)

魏元忠收拾行囊出了神都。高戬的官职挂到了弘文馆。

张昌宗收到了御批下达的训斥,连带着被他逼着出庭作证的张说,也被罚奉半年,以儆效尤。

一场京中突如其来的风波,就这样未有大波澜的消融下去,当人们还没有热切的讨论个痛快时,高阳郡王的出殡就已经掩盖了这件事情的热闹。

长安三年十月初八的清晨,连番缟素从天津桥南的尚善坊,直直满布到了定桑门。沿街哭声震天,白幡铺天盖地,听说隔了几里之外的常夏门大街上,都能够听到哭喊之声。

武崇训生前毫无建树,死后倒有常人不及的荣耀。

女皇陛下亲自写了悼文,太平公主亲自到场诵读。其间繁事杂物,人员事件之多,使得武家人从凌晨忙碌到了正午,灵车才算是缓缓的使出了定桑门。

十月初的正午竟然还炎热的厉害,太平公主在城外下了马车,在武家沿街搭好的帷幔凉棚下扇风乘凉。

郑丹青这时候自然跟着,进入凉棚后遮阳的伞自然没有了用途,他便袖了手,不声不响的侍立在角落中。

自有婢女上前奉茶打扇,没过多久,帷幔之外有马儿声停,一身素白的武三思走了进来。

“公主嫌马车里气闷,也多少忍耐一会子。往前再走一里地就有个尼姑庵,我都已经安排好了,公主还请移步到那边歇息吧。这凉棚太过简陋了些,不过是让那些小子们歇脚的地方。”武三思道。

“不了,也不是什么娇贵的身子,那尼姑庵还是让给姐妹们用得好。我若是去了,少不得又是一阵子施礼问安的,倒惹得人休息不安了。”太平公主摇头笑道。

武三思笑道:“到底是表妹聪明,挂念的多,倒是她们的一冲好处。只是妹妹到底身子金贵,这荒郊野外的,莫要贪这凉风。”

“知道了,表哥费心。”太平公主笑着应了,二人又闲聊了几句有的没的,外头便有人来找武三思,他顺势去了。

太平公主一年四季都只喝热腾腾的茶,这时候茶水的温度刚刚能入口,公主慵懒的抿了一口,似乎想起了什么,淡淡的问道:“丹青,你的手如何了?”

“回公主,已经好了大半了。”郑丹青上前一步,微微躬身,淡笑着回答。

淡淡了从鼻息中发出一个音儿来,显得有些慵懒娇媚。她用右手食指把玩着茶盏的边缘,指尖的水渍摩擦窸窣的声音,带了几分魅惑的感觉:“本宫让你这几天好生在家歇着,可想明白什么没有?”

“是。”郑丹青脸上的笑容仍旧淡淡的,“下官僭越莽撞,不堪大用。”

“好在你年纪还轻,冲动莽撞亦情有可原。本宫之前倒是未想到,你竟然还是个性情中人,高戬识人浅淡,有你这么个朋友倒也不错。”太平公主微微一笑。

“公主谬赞了。”

“只是在本宫眼里,性情中人亦代表着愚蠢二字。下次若是还有这样的事情……”太平公主柔媚一笑,声音愈发柔和了,“本宫决不轻饶。”

“喏。”即便是郑丹青,也从这话中听出几分透骨的冷冽来,联想着当时夜宴太平公主的谈笑杀人,郑丹青的脊梁骨里也开始冒出些凉气来。

太平公主对郑丹青的愤怒存在于很多方面,不管郑丹青到底是刻意的还是无意的,他去牢中探看高戬一事,就已经为朝臣点明了讯息,于是她几乎是被迫的采取了保护高戬的措施。

她生来最不喜欢的就是“被迫”二字,她拥有一个虽千万人吾往矣、坐拥天下的母亲,从小在这样的母亲身旁长大,她终究会沾染上几分女皇的味道来。

说到底,太平公主跟女皇是同一类人,她们喜欢掌控的滋味,厌恶被掌控的感觉。

而因为这件事情,太平公主对郑丹青有了几分芥蒂。不管他这次到底是不是有意为之,日后对于郑丹青,她都会多带几分审视。

不再多说,太平公主便专注于品茶之事。茶香带着慵懒的味道在帷幔中缠绕,炎热之时的郊外凉棚中,便缓缓的诞生出一种荼蘼的气息来。

“要是有鸽楼春的茶点就好了。”太平公主若有若无一声叹息,足以让每个男人的心肝都为之一颤,弄的人心里痒痒的,竟萌生出几分幽怜之意。

“殿下,是奴婢准备不周,奴婢这就去买。”这样的声音却足以让身旁伺候的婢女吓的半死,为首的婢女赶忙认错,准备派人快马加鞭的赶回城去。

“罢了,”好在公主今日的心情不错,并没有因为这点小事而杀人的冲动,只是没有茶点,的确有些可惜,“买回来出殡都出完了,何必。”

又干涩的饮了一口茶,太平公主微微蹙眉,觉得没了味道。

正寻思着是不是就此启程,却见高戬提着一个小包裹掀了帷幔走进来,笑着递上:“公主尝尝,听说是鸽楼春新出的一个款式,加了些桂花的,想必公主会喜欢。”

倒是说什么来什么,太平公主微微一笑,有些满意的看着眼前的男人:“怎么想起来让人买这个?”

“问了人,说是今天为公主带的茶是小香团。公主吃此茶比要鸽楼春的茶点,戬就着人买去了,好在时间赶得上。”高戬笑着道。

太平公主没有再说话,只是拿了一块样式精巧的小糕点放入嘴中,微微想着,救下来这么一个会伺候的人的家伙,似乎的确不错。

……

……

“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抛家旁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

“晓来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琵琶声未停,人群的叫好声却已经传了出来,觥筹愈发交错,怀中女子柔软的身子,也被**的客人们搂的愈发亲密了。

当然也有觉得不好的人,一本正经的挑着这曲子词的毛病,怎么听都觉得太过匪夷所思,不是寻常平仄,让受过良好教育的家伙们多少有些难以接受。

这样的情形,红袖楼的**看在眼里,但是并不担心。原本这些一本正经的书生们,到这里来消费的就极少,包姑娘都不是寻常事,往往只是做一个欢场的看客,听曲看热闹喝酒罢了,榨不出几个油水来,又何必去管他?

而相比之下,大部分的客官们还是十分喜欢潇潇的唱曲的。“别有一番韵味”这几个字,是**这些日子里最常听到的溢美之词。

很简单的词句,总是没读过几天书的人也能听得懂。不像原来那些诗歌,有的还算是通俗易懂,有的却晦涩难明,即便是经过了楼子里姐妹的筛选,仍旧让这些不过附庸风雅之人,有些难以欣赏的感觉。

倒不如如今的这些东西,简单易懂,娇俏喜人,颇有几分别处寻不到的好处。再加上潇潇姑娘的奏曲与嗓音一催,那些词曲便如同有了生命似的,让人欲罢不能。

于是十日之内,红袖楼的生意又比平时好了两成,**眉开眼笑,再也没去提什么让潇潇卖身的事情。

郑丹青仍旧坐在红袖楼的角落里,这是他头一次到红袖楼时坐过的地方,这几次他来转转的时候,若是正巧赶上潇潇的表演,他便会坐到这里来,要上一壶老酒,一碟花生,懒洋洋半闭着眼睛听着。

郑丹青来的次数多,红袖楼的姑娘和伙计们都已经认识了他。尤其他们也清楚,郑丹青可是能被潇潇姑娘看中,得以登堂入室的人,所以即便他每次来点的东西都很少,而且也从来不叫姑娘相陪,但整个红袖楼上下,也没有人敢小瞧他。

甚至隐隐有风声传来,说是潇潇之所以能够有了这么一个曲子词的独创,都是因为郑丹青在幕后的指点。

这个风声,是真是假,楼子里的姑娘们并不知情。

但每个在音韵上稍有造诣的姑娘,都开始眼睛滴溜溜的绕着郑丹青转,明察暗访的想要在郑丹青身上敲打出什么来。

只是姑娘们一直事与愿违,郑丹青的口风很紧,不论用什么法子,她们都没有得到半点消息。

在羡慕潇潇的同时,姑娘们却也对这个长相英俊,性格温淡的郑丹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甚至有胆子大的姑娘,开始主动**郑丹青,并以此为乐。

“郑郎君接连两日没来,是不是都把娇儿忘到脑后去了?”

一个身材丰满却又腰肢紧俏的姑娘见到角落中的郑丹青,娇笑着就蹭到了他的身旁。

美人儿在耳旁吐气如兰,郑丹青自然不会煞风景的视如不见。他不是柳下惠,总有一些男人的需求。

“几日不见,娇儿姑娘愈发动人了。”郑丹青微微一笑,为身旁的姑娘倒了一杯酒,“姑娘今日不忙么?”

“忙,忙得很。”娇儿咯咯的笑,“不过忙什么,也比不上陪郑郎君来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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