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历宏武十五年,这是给在后世书上被反复提及的日子。
也是后世无数人辗转反侧去思索的日子。
谁都不知道那一夜,陈风同明之间究竟说了些什么,劝说他同意陈风前往应天。
也不知道之前十五年就像是被这天地给遗弃的陈风,究竟是哪里来的自信,去面对自己的体内的八十一道禁制,面对吴道初这样璀璨如同骄阳一般的对手。
真的就像小说剧本里所写那样,这一年的南唐充满了无数相似的年少轻狂。
无数像陈风这样的少年们自四面八方涌出,都朝着应天走去,走向了自己的宿命。
不过,大家的心里都很清楚,这时候的陈风,并没有真正搞清楚自己想做什么,就像《大话西游》里的至尊宝还没有遇到给他三颗痣的那个人一样,这个时候的他,哪怕是头顶着生而知之的光环,也不过是个早熟些的普通人罢了。
他们甚至觉得,如果陈风没有遇到小张姑娘,不去应天的话。他真的会像一块顽石一样,缓缓沉入河底,泯然众人。
不过,历史就是一些必然的巧合相遇的后果。
第二天的一早,陈风刚刚起身做完自己的早课,便看到唐国公主的坐辇已然行至了山脚。
赵钩于这烂柯寺脚下的上马石旁掸了掸自己脚上的尘土,翻身上马,明明中年将尽,身法却是依旧潇洒。
端坐于高头大马之上,赵钩扭头,看着自己身后高挂的圣上亲书的‘天下第一佛寺’的匾额,冷冷的哼了声,回拨马头,什么废话都没有多说,扬手一挥马鞭,朝着前方高叫道。
“启程,应天!”
马蹄阵阵,踏碎了初晨的宁静。
以赵钩为首的人马宛若一条长龙,顺着蜿蜒的山路,缓缓离开了陈风的试炼。
陈风就这么站在后山的崖壁之上看了许久,直到队列之中的最后一个人也消失在了前方山间的拐头位置,他方才长叹了口气。
上一世的陈风可以说是一块榆木,不知****为何物,青春期还没过完,就到了军营里摸爬滚打了,退役后一没钱,二没势的,可以说是错过了恋爱的最好时候,又没心思去搭理风尘之中的女人。本打算就这么浑浑噩噩度过一生的,但是谁能想到,最后穿越了,不是么?苦哈哈的度过了不少年,最后遇上了小张姑娘,这才算明白了什么叫做‘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了。
如今食髓知味,尘封多年的心再次悸动,再加上眼下这一世有又正好是十五六岁情窦初开的年纪,旺盛的荷尔蒙和悸动的心一起在他的体内引起了一连串化和反应,如文火又像慢刀,不断的划割着他的身心。
“别人常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才刚走多长时间,就这么惦念了,莫非是真的陷入情字,出不来了?”
陈风闻言扭头,不知何时,明也是负手,站在了他身后突起岩石之上。
明明只是个巴掌大小的毛球,眼下却老气横秋,一副满脸沧桑的样子,看着陈风眼里的不舍,揶揄道。
“论真实年纪,你比人家看小张姑娘可是大上了一轮不止吧?明明都一把年纪的人了,没做到看破世事也就算了,反而为情所困,这些算是什么事情?看来你有颗不老心呀,陈风!”
“滚蛋,你还是个大学生,金融天才呢,我都不屑说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别以为年轻的时候玩过几个娘们就知道什么叫做爱情了。我扛过的枪比你多,扛过的炮架子,也不比你少。”
“呦呵,连斯人若彩虹都说出来了。”明从岩石上一跃,身形快若闪电,直接出现在了陈风的肩膀之上,摇晃着脑袋感慨道,“完蛋了,这莫非就是爱情的力量?真的是千不怕,万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呀,不过话说回来了,炮架子是什么鬼,你这个污妖王!”
“污你个大头鬼。”陈风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特种兵退伍之后在都市厮混了那么久,身上多多少少还是沾染了些匪气的。
除了明之外,旁人恐怕很难想到,平日里一本正经,在寺庙里大多时候,听人说话无论提到什么都会点头致意,表示尊重的戒痴和尚,竟然还会有这样的一面存在。
“再污能有你家伙污?仗着自己眼下长得毛茸茸的可爱至极。你自己说说,这几年来,你有少往那些个进香的女香客身旁挤么?尤其是那个鱼姑娘,你不是说最享受静距离观赏那两只硕大玉、兔的感受么?还说我是污妖王,我看你才是真正的污妖王吧?不过这次丑话说在前面,咱们去应天你可得检点一点儿,那里的姑娘可不似咱们这儿,你要是非礼轻薄了什么王侯将相家的小姐千金,可别怪我要不犹豫的把你给供出去,到时候被人家当成金丝雀养在笼子里,可别晚上偷偷的哭。”
“得,得,我知道了,瞅给你怂的。上一世的国际大都市,我估摸着你也没少去吧?而且这又不是我们第一次前往应天了,有什么好担忧的。你准备什么动身?”
陈风闻言当即就是一个咧嘴,“你刚才都说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了,为了不忍受相思之苦,自然是越早动身越好了。”
明听陈风这么说,一双鼠眼当即瞪圆,叫道,“不是吧,即刻动身?这么迫不及待的,啧啧,怪不得他们说你们和尚都是色中饿鬼。”
“鬼你个头,再不跟着,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应天了。”
陈风屈指弹了弹老鼠的脑门,明就像个毛球一样,被他从肩膀之上弹飞了出去,身形在地上一连滚动了数圈之后,这才堪堪止住去势,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陈风没好气的嚷嚷道。
“陈风!你个见色忘义的王八蛋!”
陈风闻言也不搭理他,鹅黄色的僧袍在山风中摇摆,锃光瓦亮的脑门折射着天穹上初生的红日,显得耀耀生辉。
……
时间往后推两个时辰,日头已然升到了正中,虽是金色阳光普照大地,但是冬日寒气却是还未完全退却,林间偶起的山风依旧像是带着冬日的寒冷。
春寒料峭。
陈风于这刺骨山风之中紧了紧自己身上的衣衫,鹅黄色的僧袍不知何时,已经被他褪下。
眼下一袭桑衣麻裤,布巾缠头,腰挂一柄陌刀防身,虽说不上风流写意,但无形之中也是为他平添了些许江湖豪气。
“师父,我知道了,你就别说个不停了,身上的盘缠够,鞘里的刀也反复磨过了,这几年戒痴经文虽然没念多少,但是院里那几套拳法刀法,倒还是没有忘的。再说了,烂柯寺距离应天也不算太远,走水路的话也就半月左右的路程,可能还赶在公主一行人的前头到呢。”
“是,是,是为师的唠叨了。”龙树闻言眯眼轻笑,脸上皱纹一层层的,充满了慈祥。
对于别人来说,他可能是名满天下的大宗师,但是在陈风看来,他反倒是更像自己上一世的爷爷外公。
临行的时候总是会问这问那的,让人厌烦不已,不过等你迈出了门之后,这份之前让你头疼的絮叨,却是又像绳索一样系在了你的心上,让你每每在外痛苦辗转的时候,总回想起那日离别的早晨。
“谁说高僧就应该高高早上?”
心里这般嘀咕着,陈风脸上的不耐也是少了许多,最终是朝着前方一袭袈裟的龙树一个躬身,言辞恳切的说道。
“师傅,徒儿……这就走了。”
“走吧,又不是不回来了,做什么小女儿姿态?”龙树老僧洞察事实,自然看得出陈风眼中的不舍,眼眸深处同样闪过的那一抹愁色被他极好的影藏了起来,看着这被自己抚养了十年的徒儿,笑道。
“为师等着你雪梅扬名,带着小张姑娘一起回来看我,就像你之前给我说过的故事那样。”
龙树眼神炯炯,看着面前陈风那稍嫌稚嫩的脸庞,犹豫再三之后,还是没忍住张口说道,“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与人对决,如果真的打不过,你还是报为师的名号吧。就算雪梅宴没有赢,如果可能,带着小张姑娘私奔回来也是行的,毕竟山下那几块匾额,还是有些分量的。”
“师傅!”
“好了,别说了,此去少则一年,多则数年时间,为师怕错过了你的受冠之力,这就先行赐你表字吧。你觉得白熊二字,如何?”
“白熊?”陈风闻言愣了愣神,随后惊叫道。
“别啊,师傅,赐字叫什么白熊啊。我来之前,股市一片惨淡,白熊白熊的,多不吉利呀,不如改一个吧?红牛怎么样?又红又牛!”
“陈红牛真的不错的……”
陈风又开始了胡说八道,其实他有这个坏习惯的,只要一紧张,总是会克制不住胡说八道的欲望,这一点陈风自己知道,“明”知道,龙树自然也知道。
所以眼下,龙树虽然听不懂自己这个戒痴小徒弟口中的股市是什么东西,但还是保持着微笑,什么没有说也没有反驳。
眼看着对面龙树沉默的微笑着,渐渐的,陈风说话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小,最终竟是莫名红了眼眶。
屈膝低头,就这么在烂柯寺后山的柴门处,无声的朝着老僧磕了三下响头,哑着嗓子,像是对龙树说,又像是对着自己说道。
“此去应天,若不能闯出一番名堂,我就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