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就这样度过了一个甜蜜的时光)
。。。。。。。。(正文)。。。。。。。。。
萱来到医院(额……冷舞萱,这是你第几次来医院啦?-_-||萱:不造)敲敲门,玺:进来。
萱走进去:呦,这次不错嘛,没睡觉。
玺←_←:什么意思。
萱:呵呵←_←没意思。
玺:凶手抓到了吗?
萱:你说哩?
玺:不愿说就不用说,反正迟早会知道的。
萱:好吧,抓到了。
玺:哦,舞萱,我想出院。
萱:不行,伤还没好,不能出院。
玺:你看,我都没事了,你就让我出院吧,一整天都呆在医院,没人陪,很无聊的。
萱撇了一眼玺:好吧,我去问问医生,你在这别动啊!
玺:知道了,快去吧,快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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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医生,Z56号病房的病人可以出院了吗?
医生:可以是可以,就是多注意身体,在家里再休息一两天就可以了。
萱: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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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收拾一下,走吧。
玺:欧耶!
萱:小心,等一下伤口裂开了。
玺:放心吧,不会的。
。。。。。。。。。(家)。。。。。。。。。
玺:啊~回家的感觉真好~
萱:有辣么夸张吗←_←
萱:王源!!!婷陌!!!(哇呀呀呀!耳朵都被震聋了。)限你们一分钟之内收拾干净,不然的话要你们好看!
陌源:啊!!!大姐饶命啊!!!
凯被吵的不耐烦了:干嘛啦!那么吵!想死啊!
芳:大姐,这回你就饶了他们吧,嗯~
萱:唉,好吧,但是,你们一定要给我收拾干净喽!
陌源:谢谢大姐!
芳:唉,好了好了,我们接下来干什么?
萱:破案。
陌:啊~破案要耗费很多脑细胞的,我不想破。(╯3╰)
萱:你没的选择。
陌:啊~好吧,什么案子?
萱:就在昨天xx街xx号的一栋房子里,发生了杀人案,凶手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芳:现在我们向xx街xx号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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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栋房子已经被封条封起来了,旁边还有警车停在那。
警察:哎!这里不是小孩子该来的地方,快走,快走。
芳:警察叔叔,你能带我们去里面看一下吗?
警察:开玩笑!里面岂能是你们小孩子待的地方,走走走走走!
陌:我让你带我们去就带我们去,哪来那么多废话啊!
警察:哟!小孩子!叔叔给你一根棒棒糖,你快走吧,啊?别在这开玩笑了。
芳忍无可忍了:够了!我已世界第三富的千金的身份命令你!现在立刻马上!带我们进去!不然我踏平你警察局!
警察: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请进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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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东西都没变,只是血迹干了而已,尸体还在旁边,萱蹲下来,检查了尸体后说:死者身上有多处伤口,但是都不致命,致命的一击在这里。指了指受害者的脖子,继续说:而死者的脖子这里并没有被利器所伤,而是被绳子勒死的,你们看,这里还有被绳子勒死的痕迹。说着,指了指死者的脖子,那里确实有一条红红的快要出血的勒迹。
源:为什么凶手不用利器杀人呢?
陌:用利器的话很快就可以查出是什么利器,是什么型号的,再问一下和死者较熟的人死者有没有的罪过或有什么仇人,再从这几个人当中找出有这种利器的人,如果有两个或三个以上的话再对型号,如果还是一样的话在根据线索查出凶手,这样一来不到一天时间就可以查出凶手是谁了,你觉得凶手会那么笨吗?
源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