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熙之笑了起来:“说到书画,我可是好久没动过笔了,可真要盛名之下其实难符了……”她随手拿起朱弦案桌上的一张纸看看,这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呵,朱弦,我发现你写的隶书很漂亮,简直几乎要超过我了……”
“什么叫几乎要超过你?我本来就超过你了。我小时候下过苦功,几乎写黑了家里的一池清水。”
“我还以为你只喜欢武功呢!”
“我是文武全才,嘿嘿,所以说,你不了解别人就不能轻易下结论。”
“嘿,你还不是一样。”
“我怎么了?我至少了解你比你了解我多得多。”
“哼,没发现!”
“蓝熙之,你擅长草书行书,因为你个性张狂,但是你的隶书就要稍稍次一些了……”
“哦,这是我的秘密,你怎么知道?”
“但是,你的小楷比草书还要好,不拘成法,古雅有余,可谓极品……”
“我真是吃惊,朱弦,你这武夫咋看得出来?”
朱弦想起自己那次去藏书楼向她辞别时看她题写在萧卷画像上的《行行重行行》,他不太喜绘画却精通书法,那样的神品,过目之下,怎能忘记?
“我最后一次去藏书楼看你时,看见你画上的题词,后来又见过你写封题时的几种字体……”
“哦,是这样啊。”
蓝熙之忽然对他有点刮目相看的感觉,又看看手中这幅朱弦的亲笔:“朱弦,等我空了一定好好练习隶书,要超过你。”
“哈,蓝熙之,你可真是贪心,为什么样样都要超过我?”
“因为你打仗比我厉害,所以,我至少得在其他方面超过你。而且你以前那么可恶地讥讽我的。”
“唉,你这妖女,说你小气你还不相信。”
“哼,我就是小气,你能如何?嘿嘿,我一直怀恨在心的,你得当心点,我走了。”
“你路上要小心,蓝熙之。”
“朱弦,我发现你越来越罗唆,跟个太婆似的。”
朱弦怒瞪她一眼,长睫毛垂下去又飞快地掀上来,蓝熙之看着他有趣的模样,大笑着往自己的大黄马走去,现在还不太晚,加快速度的话,天黑前就能赶回坞堡。
蓝熙之已经上马,大黄马的鬃毛威风凛凛的抖动着,朱弦看她娇小的背影飒爽地消失在前方,心里忽然模模糊糊地浮现起一幅美丽的画面:没有战争,也没有硝烟,甚至可以不是乌衣巷那种繁华与富贵,哪怕只是小桥流水,荒村**,她在那里专注的画画,自己在旁边给她题写……
眼前不知怎地又闪过萧卷的面孔,他心里一震,一股羞愧涌上心头,立即强自压下了那种可怕的念头,转身回到屋子里,埋头到了大堆厚厚的卷宗里面,希望用繁忙来遗忘这种不仁不义的想法……
这天,蓝熙之和几十名坞堡士卒外出视察,行了百余里,到傍晚才发现一个小镇。
众人口渴想进去喝口水,进去才发现镇上已经十室九空,少量的居民早已各自关门闭户。这里也刚刚经历了胡族的一场洗劫,虽然人未死绝,但是稍有抵抗者也被杀伤杀死不少。
街上到处散落着死难百姓的枯骨。蓝熙之即刻下令士兵们收敛骸骨,给与安葬,又敲开旁边唯一的一家小店铺,买了一碗水酒洒下祭奠。
一些悄悄从门缝里张望的居民,见这伙人马居然在镇口的荒地上收敛尸骨给与安葬,无不又惊又喜。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一个老者先打开门,颤巍巍地走了出来。
老者鬓发斑白,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各位兵爷是?”
蓝熙之上前一步,微笑道:“我们是宁镇坞堡的南朝军队,豫州刺史朱大人属下。”
老者又惊又喜:“你们是朱大人的部下?近闻朱大人励精图治,屯垦开荒,接纳百姓,又打了很多胜仗,我们都期盼着他北伐成功呢。这些年,我们遭到胡人屠杀,族中亲眷几快死光,我们以为南朝已经抛弃了他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