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妾的地位:谈谈石良玉为何要送妾
在古代,男人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妾的地位极其低下,然而她们有一项权利:丈夫必须满足她们的性需求,否则必受谴责。
在古代的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而且,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但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应该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权利却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却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妾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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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这些资料来看,妾的地位是相当低的,因此,无论是石良玉还是其他男人,在当时那个年代,随便将一个小妾送给别人都是无所谓的,而且根本算不得什么罪大恶极。他在送人的时候,更毋需考虑自己送给的那个对象是丑还是美。
将自己的妾送给他人的还有大家敬仰的苏东坡苏轼大学士。他把自己怀孕的小妾都送给别个。后来,那个私生子长大,到处宣称自己是苏东坡的儿子,苏东坡死后,他的儿子小苏学士生活艰难,这个私生子还接济他不少钱财。
著名的还有白居易,有一个宠妾,一个朋友开口一要,就将小妾送给朋友了。总的来说,古代的大官啊、士大夫啊、有钱人啊,姬妾送给知己、功臣都是很平常的。当然,妻子一般是不会送人的。
再举一个例子:被大家美化得缠绵悱恻的董小宛和冒辟疆的故事:董小宛是冒辟疆的妾,董小宛当初欠债几千两银子,冒辟疆这个贱男不想给她还钱,还是老风流钱谦益为董小宛摆平后,冒辟疆才白得个便宜,接收了这个送上门的绝色小妾。
即便如此,大难来时,冒辟疆带了父母妻子到外面逃难,董小宛得在家守着,呵呵,亏他想得出来;一次在逃亡路上,冒辟疆扶持父母妻子,可是从来没扶过董小宛,任她掉在后面,几次嫌弃她累赘想赶她走、抛下她,任她自生自灭。这还是大家歌颂的“爱情”才子佳人,要那些没有爱情的,男人将自己的妾送给其他人,就更跟送一把青菜似的。
所以,大家不要想当然觉得朱瑶瑶是石良玉的小妾,他就不能把她送给谁————他将她送给别人,有合适的就送了,当然不会为她还专门挑一个帅哥送,是不是?
这样的事情,在那样的年代,对于男人包括石良玉来说,甚至连污点都算不上,还能博个“慷慨大方”的美名。
比如“红拂夜奔”的红拂,就是大奸雄杨素送给李靖的,不过这是红拂自己看中的先跑了再说,杨素也就索性大方了。
就是现在,那些做别个二奶的女人,在商场上,也是经常被男人作为礼物送给生意场上、官场上的其他男人分享、享用、馈赠的。
所以,很多情况下,女人都是悲剧、是可怜的牺牲品。
朱涛当初因为衔恨害死石茗、石良玉现在因为笼络将朱瑶瑶送给别人,其实,都是同样的道理。本质上,并无人品的高下之别。
在男人的世界里,很多事情比女人重要得多,这是中国历来的传统。女人就是牺牲品。
即便恩爱如杨贵妃,马嵬大难时,唐玄宗还是牺牲她的!别说什么迫不得已,迫不得已他为什么不牺牲自己?既然自己比爱人重要,又还谈什么“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不是一场**裸的笑话?
中国的传说里,除了梁祝和牛郎织女,其他男人都算不得有什么爱情,白娘子那么爱许仙,许仙不照样嫌弃她是蛇妖?
所以,还是老话,我们得感谢这个时代,感谢我们能够有机会受教育,能够工作,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只要你自己不做二奶,就决不至于沦为小妾的命运,也就决不会有人可以把你送给别人了。呵呵。
PS:说点题外话,等会儿接着奉上正文,今天更新长点儿:)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