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说话时利用脸表演的?
打小我们就认识,但几乎从不一起玩,他喜欢跟在年龄大些的孩子屁股后面看路边姑娘,因为方便一哄而散,而且路边的姑娘多半孤立无援。
那年头他们调戏姑娘的花样不多,姑娘们也没有电话号码,每个人凑出一点胆量集中在一起,一群人鼓足勇气朝姑娘猛吹口哨,盯着姑娘的胸脯唏嘘不已,张小超藏在人群里听他们低声谈论姑娘的身材,难得发言。
若是遇上性子火爆的姑娘,恼羞成怒了,当即谩骂几句,他们便哄笑着散开,跑得慢点的被姑娘认出身份来,免不了还被多骂上几句,若是更厉害的姑娘甚至追上来揪着衣服撒泼。
有一次被起哄的姑娘认出张小超来,追着他跑了三两条街,眼看就要被揪着脖子了,结果张小超往地上一坐竟吓得哭了起来,姑娘愣在原地反而不知所措。
关于他遇上周小碟这件事要从上个学期说起。
张小超个头比我高一大截,而且长得很壮实,十分热衷打篮球,然而技术却非常烂,之前老是被人虐得很惨,连累着跟他一队的都输得抬不起头。他也算有点自知之明,后来不再跟其他人组队玩,转而缠上比他矮大半个头的我,妄图以身高的优势在我身上找到打篮球的乐趣。
在张小超缠上我之前,我一直是独自打篮球,因为身高和戴眼镜的原因抢不到篮板及经常被盖帽,加上我的队友永远是最蠢的,我一直觉得篮球是最适合一个人的运动,或者两个人。
当张小超作为我的对手之后的那一个星期,是我篮球生涯最光辉的巅峰时光,一个星期后的他放弃了,粘着意犹未尽的我以另一个角色继续缠着我,张小超成了我的徒弟。
张小超的悟性非常差,至少在篮球这方面毫无天赋,我劝过他几次,让他放弃篮球,重新找一个适合他的运动。
有一次我劝说道:“你去玩乒乓球怎么样?”
“你让我这种体格的人去打乒乓?”张小超一副受了极大侮辱的样子咆哮着。
“要不然足球?”
“你让我这种体格的人去踢足球?”
“那么羽毛球?”
“你让我这种体格的人去打羽毛球?”他义愤填膺地说道。
“跑步?”
“你让我这种体格的人去跑步?”
从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劝过他放弃篮球。
最后我问他:“你为什么如此坚持地喜欢篮球?”
“我这种体格天生就是打篮球的。”张小超理所当然地说道。
遇上周小蝶的那天是周日,下午张小超找我练球。
球场上只有零星几个人,显得十分空旷,阳光照在空地上,篮球撞在篮板,擦过篮框,跌在地面扬起一层薄薄的灰,声音悦耳,情境动人。
我陶醉了一会,刚准备让张小超练习投篮,旁边场地上的四个人邀请我们组队打比赛。
还未等我开口,张小超抢先开口答应了。“好久没玩了,正好展现一下最近的特训成果。”他摩拳擦掌战意高昂。
我无奈之下跟着张小超向对方四个人走去。经过简单的认识和分人,最后我和张小超还有一个叫做赵刚的一队,规定先进十个球的一方获胜。
比赛进行了大约二十分钟,我们以七比四的分数领先对手三个球。
中场休息的时候,赵刚对我说道:“兄弟,技术不错。”他的脑袋很大,额头上全是汗。
张小超骄傲地接过话道:“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师父。”
休息之后,对方似乎制定了战术,加大了对我和李刚的防守,张小超顿时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无法突破上篮,连续被抢断,几次投篮都没进。
最后比分被追到了九比九。最后一个球,李刚发球给张小超,张小超带了几步又将球甩给李刚,李刚一个猛冲假装强行上篮,反手把球丢给我。
这时张小超站在二分线的位置,处于无人防守,我迅速将到手的球传给张小超,猛然喝道:“投。”
我不知道当时的张小超是被突如其来的球吓着了,还是被我的当头棒喝震住了,他明显怔了一下,然后将球投了出去。
很完美的一个投篮动作,可惜三不沾。球在天空夕阳下划过一道金色的弧线,准确地从篮框底下飘过,砸在了周小蝶身上。
之后我才知道,张小超当时怔了一下不是因为球,也不是因为我,原因是周小蝶,对他笑了一下。
“惊鸿一瞥,倾国倾城。”张小超一脸沉醉地说,全然忘记我们憾失了那场球赛,最后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零花钱给对方买了一整箱营养快线。
我随即想到就算当时没有周小碟,张小超也未必会进那个球。跟张小超一队,很难赢,不过至少他赢得了周小碟的亲睐。
张小超追求周小碟的过程是一封四万字的情书,而其中一半字数出自我手。
初遇周小碟的第二天,张小超跟我说其实回头想想,周小碟也没他昨天说得那么惊艳,可还是喜欢。
“一见钟情?”我看着满脸感慨的他问道。
张小超先是摇摇头再点头肯定道:“是的。”
“你知道她的名字?了解她的性格?”我不无鄙夷地说道。“你不过是钟情人家姑娘长得好看而已。”我顿了一下又补充道。
“你不懂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那不仅是简单的吸引和占有欲,你会毫无道理地觉得她就是你心里缺少的一块,而且为什么那么多漂亮女孩,只有她给我这样的感觉。”张小超十分认真的说道。
我没想到张小超能说出这样有水平的话,一时间被他唬得一愣,而且不由自主地想到沈默默,“那就去追。”我舔了舔嘴唇回道。
张小超表情一跨,方才说那番话时的气势全无,有些沮丧地说他不敢。
汪跛子以前就说过张小超这个人空有流氓的心,缺一个流氓的胆。
后来张小超花了一天的时间写了三两行诗,他要送情书,写着三两行诗的情书。
他不知道一见钟情的姑娘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怎么去告白,他什么都没准备好,先写了在情书里的诗一首。
啊。
你叫什么名字。
我喜欢你。
这首诗自然是不敢传出去的。
我们都经历过一个奇怪的现象,当你偶然记住了一张脸,然后这个人便很容易不断出现在你的视线里。
张小超遇见周小蝶后的第二天开始,我们就不断在学校看到周小碟,食堂,走廊,窗口,张小超总能轻易在来往的人里发现周小碟,没费多少工夫便打探到周小碟的年级。
张小超拿着诗来找我,那张纸被他翻覆得又皱又软,他摊开双手苦着脸问我:“怎么办?”
那段时间我正和沈默默讨论了浪漫这个话题,沈默默告诉我说,最浪漫的事不是万中无一的惊喜,而是一万遍的平凡。
我便随口敷衍着对张小超说:“你抄一万遍‘我喜欢你’给她送去,这事就成了。”
“谁去送?”张小超首先关心的居然不是四万个字,而是谁去送信。
“我去帮你送。”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至今我都没想明白,我不但帮张小超去送了情书,我还帮他抄了五千遍的告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