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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邹凯看来,一本小说,主要就是通过代入作者写的世界,完成那些自己想要完成却完不成的想法,看起来一定要爽才行。把猪脚虐的死去活来的书,他一向都不喜,不管他写的多好。
当然,这只是邹凯的个人喜好而已,作为一个读者可以这么想,但作为作者,这么想其实是不对的。身为一个作者,主要的目的不是写出一本让人看得爽的书,而是写出一本能让大部分人共鸣,灌输给人正能量的书。
就好比被称为一代小说宗师的金庸,他的书,基本主题都是在阐述一种侠的思想,“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句话就是出自金庸的小说《神雕侠侣》,这就是一种正能量的传递,也是能引起认可的思想。
邹凯也知道,一旦被个人的喜好左右了思想,容易局限住自己的思维。所以《诛仙》他也不打算完全放弃,毕竟一本获得这么多荣誉的小说,哪能错过。等到《飘渺之旅》奠定了自己的名气地位之后,再来写,也不迟,反正《诛仙》还要几年以后才能面世,就算受到《飘渺之旅》的影响,也许会提前,也不可能赶在自己之前。
既然确定了写哪本书,接下来就是把书从脑海里面搬出来,这对邹凯来说工作就简单了,反正订购的电脑到了,不用构思,只需要埋头码字,最多辛苦点,难度基本没有。
不过他并不打算整本完全照搬,《飘渺之旅》在当时书及其匮乏的年代,他虽然来回看过了好多次,但时间长,也忘记了,毕竟也是几百万字呢,怎么可能记得全,能记得一个大概,就不错了。而且,《飘渺之旅》的硬伤也不少,照搬虽然能获得成功,想要有更大的收获,就比较困难了。
就比如虽然《飘渺之旅》的情节刻画,节奏安排都堪称一绝,但是人物情感方面,就差强人意了,如果跟《诛仙》比起来,更是差的不是一星半点。许多的配角细节描写的都不够,人面千篇一律,若不是有第一本修真小说的名头,怕是看完了,你都记不住几个人物。
这一点,肯定是要修改的,不过邹凯并不需要操心,反正他也只记得主体内容,剩下的工作自然是要给故事优化编辑器来完成,编辑器的实力毋庸置疑,到时候写出来的小说,自然可以弥补这一个缺点,也许能成为书又一个出彩的地方也说不定。
要知道,故事优化编辑器的能力强大的超乎想象,各种描写手法简直登峰造极。就拿人物刻画来说,目前公认最出彩的是《红楼梦》。《红楼梦》全书出场三四百人,论人数的话,没有《三国演义》出场的多,但是里面的每一个人,都被曹雪芹大大几句就写活了,笔下的人物无一不是生动形象,性格鲜明的主。
而故事优化编辑器在这方面同样非常厉害,水准与曹雪芹大大相比,也不遑多让,同样的能通过几句话就勾勒出一个人物,让读者深深的记住,在《一网情深》上面,邹凯已经见识到了这方面的能力了。
《飘渺之旅》作为一本网络小说,全书上下加起来,有两百万字左右,即使各种版本的有所差异,想来也不会差太多。想要完全码出来,可是一个大工程,就算有笔记本辅助,一个小时能打一万字就算逆天了,写完也差不多也要花两百个小时。
仔细算算,差不多要不吃不喝八天多,邹凯当然不可能不吃不喝。而且也不可能一天到晚都码字,也太无聊了,一天能有个八小时码字,就算勤快了。这样的话,时间就更久了,要小一个月的时间。哎,还是时间太长啊,邹凯无奈的叹了口气。
好在作为一本修真鼻祖的小说,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飘渺之旅》最大的优势就是新颖,完全跟市面上流传的题材不同。
一本超级长篇的小说,除了作者本身拥有极大的人气之外,基本红起来的时间都是在剧情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而想要爆红,则都是进入了中篇以后的事情了。
可是《飘渺之旅》却不同,因为它本身的题材决定了,只要有人开始看,就能以极快的速度吸引到大批的读者。这是这个时代的特殊性决定的,这个时候没有数之不尽的修真小说,没有竞争对手,作为唯一,自然能尽快获得读者资源。
而一般的实体书,字数可长可短,但基本很少超过三十万字,这样看来的话,其实邹凯只要先完成一本就可以先进行出版,先获得更大的人气,赚够钱再说。就按前世一本二十八万字来算好了,只要四天多的时间,负担轻松了许多。
《一网情深》邹凯为了尽快的获得资金名气,选择了买断,只获得了五万块钱,跟刘艳波家里比起来,自然是不值一提,当时也是为了尽快赚到钱,没有多想,这次不能这么干了,反正名气自己很快就会有了,目前最要紧的就是赚钱。
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邹凯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君子,他就是一个真真确切的小市民,他信奉的教条也是,小人报仇,从早到晚。刘艳波对自己的侮辱,一日不还回去,他就一天就不舒服。
想要达到这个目的,自然就要比刘艳波家还要有钱优势,而首先则是要有钱。
第二天一早,萧晴果然如她自己所说,再次来到了医院,看望邹凯。看来只要邹凯一天没有痊愈,她都会来帮忙照顾。邹凯这么一想,被刘艳波欺负的怨气暂时抛开到了一遍,心情好了很多。
“邹凯,你起来了啊,快来吃早饭吧,我给你带了点包子跟米粥。”萧晴进门的时候,看到邹凯已经坐了起来,正在静静的看着窗户外的景色发呆,淡淡的笑着,出声打断了他。一边说着,一半拿出了买来的早点放到了床头柜上。
自从邹凯救了她之后,萧晴的性格变化还是很大的,对于其他人的态度还不清楚,但面对邹凯的时候,很少再冷冰冰。可能是性子使然,即使是笑的时候,动作幅度也不大,最多是嘴角微微上翘,不过这也很难得了。
“呵呵,萧晴,你来了啊。”邹凯收回思绪,转过头,看着那美丽的脸庞,舒畅至极,一大早就有美人送餐,真是美好的一天啊,“我确实好饿哦,你来的真是时候,谢谢啦。”
几天没吃东西,昨天也只喝了点米粥,经过一晚上的时间,早就消耗光了,此刻邹凯确实饿的不行,也不掩饰,拿过包子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萧晴看的有趣,不由的在再次微微笑了一下,这个人还真是多变,此刻就犹如一个天真的男孩,跟填报志愿那天的自信完全不同。
“别着急,慢慢吃。”萧晴叮嘱了一句。
“呜呜。”邹凯含糊不清的答应了一声,继续埋头苦干,不过再吃了几口之后,突然停了下来。
这陡然停下来,让萧晴楞了一下,有关切的问了一句:“怎么了?噎着了?”
“不是,我想起来一个问题,想问问你。那个,你没有把刘艳波怎么着吧?”一边吃着包子,邹凯一边试探性的向萧晴发问。
这句话问的没头没尾的,完全让萧晴疑惑了,差异的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只是鼻子里面发出了一声疑问式的“嗯?”
“呃,那个,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只是想自己解决这件事,那个,呃,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不知道为什么,邹凯此时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语气也比较弱,到后面,干脆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以此来缓解尴尬。
对于刘艳波,邹凯知道,萧晴肯定也恨透了他,如果没有自己被打成重伤的事情发生,也许萧晴就被刘艳波糟蹋了,这个仇不可谓不大。而且从邹凯了解到的信息来看,萧晴的家世背景远远超过了刘艳波,想要处理他轻而易举。
邹凯也知道自己这个要求有点强人所难,萧晴想要亲手报仇,比自己更说得过去,谁也拦不住,只是邹凯大男子主义作祟,他不想把刘艳波收拾了之后,还鄙视自己要靠女人撑腰。踩死刘艳波这个人渣,这种事情,他更希望自己亲手来做。
“噗——”这幅模样,让萧晴再也把持不住了,一下就笑出了声。在萧晴看来,邹凯这人还真是有趣,看样子是大男子主义发作了,都被打成这样了,还想着要亲手报仇。她缓了一口气之后,调笑打趣着说:“嗯,我明白了,邹大男子汉,我本来也打算征求你的意思,既然你这么说了,我就不找他麻烦了。”
如果有外人在场,看到这个场景,绝对下巴都要惊掉了。什么时候萧大冰山也会跟人开玩笑了,真的是个奇迹。
看着对方那似笑非笑的神情,邹凯知道自己心中的想法被人看破了,愈发的不好意思了,不过他脸皮也厚,再次做起了招牌动作,摸后脑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