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而风不高,风只在林间肆虐,中间有夜鸦哀鸣,在风中来回扑腾。
此鸟名为锋喙鸟,瓦洛兰大陆上的一种食肉禽类,凶猛异常,常生活在人迹罕至的森林里,只因此鸟的锋喙坚硬无比,且质地精美堪比象牙,是做装饰品的好材料,是以常有猎人小队把它作为捕杀对象,获取锋喙便可在猎人商店里获取瓦罗兰大陆的唯一通用货币——金币。
层云微散,有些许月光从黑暗中透射下来洒在林中只剩下微小的光斑,在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后面,一个身影正倚在巨树的背光处,似乎在躲避着林中的锋喙鸟。
那锋喙鸟尖叫几声,似乎并没有发现他的藏身之处,便扑腾扑腾地飞走了。
树影中的人松了一口气,正打算将手中的东西放入口袋之中,就在这时,耳旁传来一阵尖锐的破空之音,他知道危险,便把身子往前一跃,同时手中的东西便激射而出。
那人往后看去,却是锋喙鸟故意装作回去,然后从黑暗中突袭而来,而那人从手中扔出的东西却是一张纸牌,只是那纸牌并没有对锋喙鸟造成什么伤害。
锋喙鸟见偷袭没有成功,便尖叫一声,再一次向那人冲刺过去,那人见已被锋喙鸟发现,也不再躲藏,只见他手中清光一闪,又一张闪着蓝光的纸牌向锋喙鸟疾射而去。
锋喙鸟刚遭到一次攻击,知道纸牌对自己的伤害不高,竟不管迎面而来的纸牌,直接向敌人的眼睛啄去。
眼看那人已避无可避之际,那张原本对锋喙鸟无法造成伤害的纸牌却“呲”的一声划过锋喙鸟的脑袋,那脑袋便应声而落,只剩下一个鸟身由于惯性扑倒那人面前。
那人见状立即一把抄过锋喙鸟的脑袋,然后马不停蹄的向林子一端跑去。
然而还没等他跑出几步,便听到后面一片扑腾腾的声音,那人扭头一看竟又有三只锋喙鸟追了过来,而其中一枝身形颇大,竟是锋喙鸟中的首领——深红锋喙鸟,那人你脸色一变,却是头也不回地继续向前跑去。
然而任他怎么跑都没有锋喙鸟两只翅膀扑腾的快,不一会儿便见那锋喙鸟距他不过五十米左右了。
似乎是已经准备好了,只见那人手中又是清光一闪,便有三张纸牌从手中飞了出去,分别击向身后那三只锋喙鸟。此时的锋喙鸟似乎已经知道了卡牌的厉害,只见它们身子一偏,便都躲了过去。除了一只因为多得慢了一点点而打掉几根羽毛外,其他的一点事情也没有。
那奔逃的人看见此景,瞬间觉得脑袋大了好多,只好一边奔跑,一边蓄积法力,终于在锋喙鸟距他只有十米远的地方,又一次抽出一张红色卡牌,然后手一甩,那红牌便旋转着向那锋喙鸟飞去。
那红色卡牌去的好快,深红锋喙鸟还没来得及躲闪便已被击中,在击中的那一刹那,便见一股魔法能量从红牌上扩散出来,并迅速地覆盖在三只锋喙鸟身上,在这种魔法能量的覆盖下,三只锋喙鸟的行动都变得异常迟缓起来。
与此同时,前方那人再次甩出三张卡牌,甩出卡牌后又继续往前奔跑,而三只锋喙鸟这次由于受到魔法能量的影响竟都没有避开,而那两只小的锋喙鸟当场就被削掉脑袋,而那只深红锋喙鸟虽没有当场毙命,却也在腹部左侧留下一个很深的伤口。
而那股魔法能量持续的时间似乎极端,大概只过两秒的时间,深红锋喙鸟便又恢复了行动,大概是同伴的阵亡让它愤怒到了极点,只见它大啸一声又继续向前面那人追去。
这时那人已与锋喙鸟又拉开了十几米的距离,见那锋喙鸟继续追来,便冷哼一声,一边向前奔跑,一边再次蓄积魔法,不一会儿只见他手中金光一闪,又一张金色卡牌出现在手中,当金色卡牌打在锋喙鸟身上时,锋喙鸟竟是被禁锢住了,随后又一张纸牌飞出直接割掉它的脑袋。
直到此时,那人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但他知道自己的魔法能量已不再多,不能久留便快速收拾起3个锋喙鸟的脑袋,迅速离开了此地。
天空褪去了一整晚的漆黑,终于在东方露出一点鱼肚白,前方的镇子也在晨曦的朝露中渐渐显露出来。
居民们开始走上街道,但殷勤的吆喝声却早已布满了阿尔希斯镇,城堡巡察兵正向各处岗哨走去。
在教堂浑厚的钟声里,威特朗的酒馆缓缓开启了它巨大的木门,便有早已等候多时的酒鬼跑了进去,然后在靠窗的一角叫来一壶阿尔希斯镇所产的特朗酒,便可以独享一个上午的静谧时光。
很多人都怀疑威特朗上午就把酒馆开业了到底有没有利润可赚,然而威特朗从未做出过解释,实际上他自己也很贪图酒馆里一上午的宁静。
街上的人流并不多,但人人都是精神气十足,似乎每个人都在昨晚做了个好梦,除了一个人是例外,那人便是昨晚在森林里猎杀锋喙鸟的那个男子。
只见他一脸的没精打采的样子,正拖着疲惫不堪的脚步走过酒馆。
“嘿,崔斯特,今天不来一杯吗?”酒馆里刚把新酿的特郎酒取出来的威特朗冲那人叫道。
那个叫崔斯特的男人摇了摇头,“不了,今天很累,晚上再过来和你战个痛快。”
威特朗“嘿嘿”的笑,“那好,不过你最好把明天的事情都处理好。”
崔斯特不再搭理他,往他住的旅馆走去。
威特朗看着他走远,脸上依然是嘿嘿的笑容,其实他跟崔斯特并不是很熟,崔斯特并不属于阿尔希斯镇人,他是两个月前才从诺克萨斯的胡尔逊镇过来。
除此之外,威特朗对崔斯特更多了解便是,这人经常混迹于阿尔希斯的各个赌场,有时甚至会前往乡下的赌场,据他赌场的朋友说,此人赌技甚是高明,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在赌场里小赚一笔。
尽管如此,这并不影响威特朗对崔斯特的热情,威特朗对所有人都很热情,这是他的酒馆一直很红火的原因之一,更何况,崔斯特又是几乎每天都要光顾他的酒馆呢。
崔斯特走到旅馆前并没有走进去,而是继续向前走去,在旅馆前方五十米处有一家猎人商店,猎人商店是专门出卖各种猎人用品,并收取各种战利品的地方。
崔斯特走了进去,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正站在柜台上打瞌睡,崔斯特便把一个布袋往柜台上一扔,说道:“老板,这些能换多少金币?”
那老板揉了揉眼睛,先看了看说话的人,见不是熟客,并不多言,打开袋子,往里看了一眼,说道:“三只锋喙鸟,一只深红锋喙鸟,共60个金币。”说完便准备收起袋子。
崔斯特却一把按住布袋,说道:“能不能再加一点。”
老板见状却松开了袋子,一副不在乎的语气,“这是按市场价给的,可没有少给。”
“我知道,这是按锋喙的价格给的,可我带来的不是锋喙鸟的脑袋么,我知道镇上有人正收购它们呢。”
那老板听到这话,不由得深深地看了崔斯特一眼,崔斯特却只是在那浅浅的笑,老板突然想到:“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来卖这锋喙鸟的脑袋呢,而且其中还有一只深红锋喙鸟。”他很清楚这锋喙鸟有多么凶猛。
“那每只锋喙鸟多给你两个金币,大的给4个,一共70个金币,再多我可就要亏本了。”老板说道。
“成交。”崔斯特的嘴角依旧是浅浅的笑。
70个金币不算是一笔小数目,它足够一个普通的农户一年的开支了,当然也可能只是一个官员的一顿饭钱。崔斯特收好金币便回到旅馆里去,他感觉实在太累了,非好好休息一下不可。
“老兄你知道竞技场往哪边走吗?”崔斯特刚要迈进旅馆,便听到有人叫住他。
他转过身向后看去,叫他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年青男子,那年轻人一身盔甲,背后背着一根长矛和一个盾牌,而在那年青男子旁边站着一个同样全身金黄盔甲的女子,与男子不同的是,女子携带的是一把长剑,但也是背着一个盾牌。
崔斯特猜测他们一定是雇佣兵,再联系到男子刚才的问题,一定是刚从乡下过来,想在镇上闯荡一番的。
“你们找竞技场干什么?”崔斯特问道,实际上他很清楚他们的目的——初来镇上,人生地不熟,可以凭借自己的本事在竞技场找一下机会,一来可以挣到不菲的赏金,这对初来乍到的他们是相当重要的,二来可以证明自己的实力,说不定便被哪一个大户人家看重,哪怕做一个普通的护卫,一月挣的都要比在乡下当一年的雇佣兵还多。
然而崔斯特却从来不相信会有这样的机会,从小便在各种阴暗场所流连的他深知,竞技场里的事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自从英雄联盟的存在,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几乎已经没有正面冲突了,因此以前为维护人民尚武精神的竞技场现在也成为贵人们下赌注的地方。
闲极无聊的贵人们特别钟情于把金钱挥霍在这上面,在看台上下赌注的同时还能观赏别人在台下殊死相搏,实在是又惊险又刺激,于是竞技场便成了牟取暴利的好地方,自然早已成为某些贵人暗箱操作的地方。
崔斯特觉得应该劝一劝眼前这两个家伙,然而还没等他开口便听到那个男子答道:“我们要去那里向大家证明一下我们的实力。”语气中斗志十足。
崔斯特便觉得口中的话说不出来,或许该让他们面对一次现实,这样也能在镇上更好的混下去。
“沿着这条路往前走,遇到岔路口就左拐,你会看见它的。”崔斯特说道。
“谢谢,等我们打赢了,我们请你喝酒。”那男子高兴地说道,说完便和他身旁的女子往竞技场走去。
崔斯特只觉得困得要命,便赶紧去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