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就到达了郊区的小别墅。
郊区的环境很好,空气新鲜,花花绿绿的世界让人一看就心旷神怡,没有都市的喧闹,没有渲染的尘埃,整个人都是心怡的。
洛北秋下车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呼吸,张开了双手,轻轻地闭上了眼,狠狠地吸了一口空气,感觉自己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
将车停入车库后,沈煜风从里面走了出来。刚出来,看到的就是她享受着大自然的喜悦,嘴角往上一勾,淡漠的脸上顿时挂上一抹笑意,在午后的阳关余晖下,犹如一块精致的璞玉。
以笔直的步伐走过去,站在她的后背,沈煜风像她一样张开了臂膀,手心贴着她的手心,一起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刻。
对他来说,有她的地方,什么时候都是他最美的时光。
对她来说,有他的地方,即使看不见,她也能安心地享受闭上眼的开怀。
许久之后,洛北秋才睁开了眼,感受到他从后背传递来的热量,她垂下了眼眸,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十年的时间并没有将他与她拉开一道距离,反而像是没有离开过的熟悉。
她一直幻想着他就在身边继续陪伴了她十年,接受他没有任何的生疏,那他呢?他怎么做到的?她以为会是她先去找回他,可她没有想到,会是他先找回了她,而且还是没有任何的怨言,没有任何的距离,一如往常地,他还是十年前的他,她也是十年前的她,似乎他们从来都没有分开多,所有的动作,语言都还是那么的自然。
曾经就有人说过,时间就是一把利器,能削平所有的东西,特别是感情。
回来之前,洛北秋对这十年间的沈煜风可谓是一无所知,她也不知道他的身边是否有了别的人,是否还记得曾经的洛北秋,她什么都不知道,但她还是选择回来,回到S市。
当时她就在想着,如果他的身边已经站了别的女生,那她会把回S市当做是一场和过去告别的旅行,若是他身边没有别人,她会留在他的身边,不再只是幻想着他就在身边。
“我们进去吧!你肚子也该是饿了!”感觉到身前的人的细微动作,沈煜风轻柔地捏捏她的手心,温柔地说道。
“好!”洛北秋听闻耳边传来的温热气息,点点头,可当看到自己的衣服时,脸像被烫了一样的通红。支支吾吾地说道:“我的衣服……它它……”
瞧着粘上灰尘的里衣和外套,洛北秋脸上带着千万分的囧意,自从看到他之后,她整颗心都放在了他的身上,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情况。而且他的那条西服还套在她身上那么长的时间,她真的是很想捂脸,要不要这么丢人啊!
这么想着,洛北秋就随着心里想的抬起了双手,细长的手指就遮住了自己的那红滚滚的小脸。
沈煜风挑着好看的眉峰,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将她转向他的对面,轻笑着扒下她的手指,放在手心里:“没事,我这里有换洗的衣服,等会你先去洗漱一下,我去给你做饭。”
这下洛北秋更囧了,他竟然还敢笑。不过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就像是画里出来的人物一样,有些不真实。
这些年,她笔下的那些人物,也就是每一部作品里的男主,都是她按照着她对他的幻想勾勒出来的,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他却更加的动人,让她想要依赖,想要靠近。
等等,他刚刚说有换洗的衣服,难道是要她穿他的衣服吗?他那么高大,她穿上他的衣服应该像是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那样的滑稽吧……
身为作家的洛北秋的脑袋开始天马行空起来,想象着她穿他的衣服的滑稽样,忍不住地轻笑起来。
沈煜风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看着她的笑容,他有一瞬的失神,他害怕这又是一场梦,等醒来时,那梦又会成为他的奢望。
洛北秋不知道,在没有她的日子,沈煜风总是孤寂的,木讷的,连将她带到他的梦里都是一种奢望,所以他心里特别恐惧,这又会是一场梦,总是在到天亮的时候,化为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