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hypnosis)一词源于希腊神话睡神Hypnos的名字,是一种意识的替代状态。根据弗洛伊德(SigmundFreud)的潜意识理论,人类除了日常显性的意识以外,还有更深次的意识——即前意识与无意识。而催眠是让人类进入到潜意识中而表现为类似睡眠的一种状态,实际上,被催眠者并非真的陷入沉睡,通常自身能够保持一定的感知。
从最初人类社会形成,催眠便占据了一定的历史舞台,起先使用这一技术的是宗教。由于科学水平的限制,那时的人们称之为巫术或者类似的东西。实际上,宗教的布道讲经告诫等等也可归类于催眠。就拿东方最为熟悉的佛教来说,诵经悟道参禅亦是自我催眠的一种。
神鬼迷信时代结束,科学兴起,直到19世纪末,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然而在此之前,诸多前人已对心理学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而催眠也是心理学研究分支之一。1941年苏格兰外科医生布雷德(JamesBraid)率先提出对催眠术的定义:这种使人进入清醒和睡眠之间的状态的方法就是催眠术。
然而,虽然如今心理学已对催眠有了相当程度的研究了解,并有部分人掌握了这一技术。但是实际上要达到十分高明的程度,极其困难。
困难不仅仅来源于被催眠者——被催眠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意志力(包括智力水平)和对催眠师的信任程度——而且还受制于催眠师的水平。后者最为重要,因为主导催眠过程的不是被催眠者。
我在进入大学之前就看了很多杂书,除了诸多小说之外,有一段时间对心理学尤为痴迷(至于缘故,一方面是期望解决自身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源于好奇心)。从弗洛伊德《梦的解析》开始,到近代对心理学相关的研究论文都有所涉猎(这部分大多无趣),我最为推崇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虽然因为他的研究对象大多是精神病人而导致了理论的缺陷,但是在我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但凡成年之后的人类,几乎都或多或少的有些精神异常(甚至不需要等到成年)。
催眠术因为太具神秘感,因此我曾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去专门阅读相关书籍。市面上大部分设计催眠的书籍都是些牛头不对马嘴的伪科学,偶尔真正涉猎到了一些皮毛,但又不足以使人自学成才。所以我放弃了对催眠术的学习,后来在画《他国的月亮》之时,我再次阅读了布雷德尔的《神经催眠术》。
催眠最为主要的目的是使人视觉疲劳(虽然有时候会试图模糊其他感官,但大多数时候是针对视觉而言),这一点在绘画领域上十分有用。我尝试了许多种配色,最终确定将月亮涂上红黄蓝三种色彩。红色边缘,黄色与蓝色交替出现在轮盘中。
《他国的月亮》几乎让我一举成名,后来稿约不断我也得以免去街头卖艺之苦,至此方才过着略微自由的生活。
施雪桥的催眠手段十分高明,他几乎不需要借助过多的外物,只是通过言语和眼神的暗示很快的就能完成催眠。这一点他也承认,自小他便学习了相当多的东西,其中大部分是常人一生都不会见识到的。
按照他的说法,他大概精通二十多种语言;能够凭借大学之前的初等数学知识推算出微积分;并且给他足够的材料他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制造出核反应堆(对于这一点我表示质疑,他可能是漫威的忠实拥趸);就体术来说也学习过三十多种武术;另外对于各种艺术领域皆有涉猎,大部分有不俗的造诣——对于这一点我倒不怀疑,后来他放了一首自己创作的钢琴曲,而且还展示了之前发布在杂志上的两篇短篇小说。
老实说,我曾听过那两篇小说。
其中之一是讲一个人和狗的荒诞故事,最终人杀死了自己深爱的女孩后带着狗离去,篇名为《等待戈多》;另一篇则是以一个人格分裂的男人作为主人公,讲述了如何借用自己身体复活恋人的故事,篇名《七封信》。
我记得当时是深秋清晨,梦鹊拉开窗帘盘腿坐在床上捧着杂志给叶子念故事(我开门后则继续钻进被窝睡觉)。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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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戈多的恋人》
因为要送便当,我选了条荒无人烟的小径绕过闹市。小径途经一座废弃的旧公园,断壁残垣处杂草丛生,掉漆的长凳颤巍巍地伏在杂草中,旁边蹲坐着一只瘦骨嶙峋的老狗。
远远地瞧着它一动不动似是雕像,斑驳泥污的毛色遮了它的眉目,它却匹自不知只是冷冷地坐在那,偏着头颅固执地盯着远方。我本不欲妄生事端,奈何便当快凉了,于是干脆走上前去一屁股坐在长凳上,长凳晃了晃身躯好歹还是承受了我的重量。
我打开盒子,瞥了一眼老狗,瞧不清面目,它仍巍然不动。我掰开筷子,扒了口米饭。然后含糊地吐出一句话来:“等人?”
“嗯。”它没有张口,喉结滚动发出一声低沉的回应,听不出性别。
“唔——”我费力咽下,喉咙有些疼痛,“不好意思,您是雌雄?”
“分时候。”
“嗯?”
“我是双性恋。”
“为什么?”
“因为我不能确定我的爱人是什么模样,有什么脾气,亦或者是何种性别。”
我被狗这略带哲理的话逗笑了,好不容易咽下的饭团又吐了出来。
“很好笑?”
“嗯?”
“人类最丑陋的表情就是笑。”
“不是,只是以前从未听人这么说过。”我尴尬地敛了笑容。
“那是因为以前你从未跟狗说过话。”
我只得沉默无语。
我合上饭盒,掏出纸巾擦了擦嘴。它干瘪的肚子发出一阵空响,像是有两架火车在里面相撞。
我将饭盒递过去,同时使面部尽量保持一种平等的笑容。
或许是受味道吸引,狗终于转过头来,它先是仔细打量了一遍便当然后才盯着我。
“我不吃狗肉。”
我表示歉意然后挑出狗肉再次递过去,这次狗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低头狼吞虎咽起来。
“饿了多久?”
“他走之后。”
我沉默了一会,等它吃完替它擦了嘴,然后问了下一个问题。
“你有名字么?”
“他叫我安琪。”
“安琪......”我低头呢喃了几遍,然后突然意识到女儿还在家等我,于是赶紧站起来告别。
“天晚了,你走吧。”还未待我开口狗便这样说道。
我于是默默收拾了餐盒,然后退回小径继续赶路。要分别时,我回头望了一眼,狗早已回头恢复如初。一张脸被暮色拖得老长,半个面孔都隐没在黑暗中,黑乎乎地不知道凝视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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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安安静静地呆在沙发上看电视,瞥见我回来,她堆起一个甜蜜的笑容然后继续盯着电视。我换上拖鞋,走上前去抱起她,她安顺地闭上眼。
“该睡觉了喔。”
我将她轻巧地身躯放进被窝,额头抵着她的眉间。
“今晚不用讲故事了吧?”
她闭着眼,没有说话。我替她捻了被角然后走向浴室,镜中的面孔有些陌生,下巴多了些胡茬,我细心刮去,然后扯过一旁的毛毯舒心地躺进浴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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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果然还在那,面目多了些血色,看起来也不如昨日那般狼狈。我麻利地拆开便当,然后将温热的饭菜递过去。
“今天没狗肉。”
它吃东西的时候很安静,不像其他狗老是发出惹人厌烦的声响。我替它理了理面目上的毛发,露出一片光洁的额头,眼睛也出奇地明亮。
“你的眼睛很漂亮。”
“谢谢。你也一样。”狗舔了舔爪子然后又扭过头去眺望。
“他真值得你这么等下去?”
“不值得。”
“那你还等?”
“除此之外,我没事可做。”
“........”我捏了捏喉结,吞下反胃的口水,斟酌着字句:“为什么不再找一个?”
狗横着眼珠瞥了我一眼,似是有些怜悯,“一段感情的终结,要么毁灭情人,要么毁灭自己。相信你看出来了,我不知道如何毁灭他——因为我根本找不到他——所以我只能选择后者。”
“那......为什么不选择出去走走?”我仍试着争辩。
“年轻的时候想过流浪。”
“年轻?”
“六岁。”
“......”
“我们的寿命较人类少点,以前分给你们了。换而言之,就是你这么大的时候。”
“成年。”
“成年。”
“那为什么不去?”
“因为遇见了他。”
“值得?”
“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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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突然变得纠缠冗长,我翻遍了柜子没有发现剪刀,于是只得用刮胡刀将就一下。她安静地坐在我的膝盖上,眼睛圆鼓鼓地盯着电视。我小心翼翼地替她割断长发,细枝末节一律除去,最后留下一个漂亮的娃娃头。
我放下刮胡刀,然后抱着她转了个身,她甜蜜的笑容配上娃娃头果然很合适。我将头轻轻地靠在她的脖颈上,冰冷冷的似乎生病了。
“想妈妈了?”
“......”
“别担心,爸爸会很快找到她的。找到她——爸爸的病就会好的,你的病也会好的。”
女儿闭上眼,有些困倦,我抱起她走向卧室放下,然后合上门躺进浴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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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我远远地就举着便当喊它。
狗转过头来,吐了吐舌头,像是扮了个俏皮的鬼脸。
趁着它吃饭的时候我摸出一支烟来,在它面前晃了晃,询问道:“不介意?”
它摇摇头。
我猛吸了一口,吐了个烟圈,然后将烟塞进狗的嘴里。它也学我的样子吸了一口,顿时咳得眼泪都出来了。惹得我眉开眼笑。
“太久没抽了。”狗抹着眼泪道。
我也不戳破它的小心思,默默又吸了一口。
“烟这东西——不过一个意思。”
狗没有答话,自顾自地望着远方。
“一直这么等下去?”
“要不呢?”
“流浪。”
狗突然转过头来,第一次直愣愣地盯着我不眨眼。
“你有家人?”
“一个女儿。”
“你喜欢我?”说着狗自己先笑了,(笑的时候果然很丑陋)“你是人我是狗怎么可能......”
“我不能确定我的爱人是什么模样,有什么脾气,亦或者是何种性别。”我回忆着它的语气。
“可是不包括物种。”
“.......”
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我俩就这样对视着,谁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暮色降临,今天就快结束了。
“他是谁?”
狗沉默了半响,最终还是吐出两个字:“人类。”
我打断了它的欲言又止,“得了吧。我可没说喜欢你。”
狗奇怪地瞪了我一眼。
“那就好。”
“可是,一起流浪跟喜欢与否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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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睡得很熟了,我悄悄打开卧室的门,没有开灯。我轻轻地捻开被角,她圆乎乎的脸蛋像是涂了一层光辉的油质在黑暗隐隐发光。
“吵醒你了?”
女儿睁开眼盯着我露出一抹微笑。
“睡吧。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明天可是会很累的哦。”
女儿听话地闭上眼,脸上犹自带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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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地下仓库明天就要翻新了,我只得提前进来打扫。
打扫时不小心吵醒了熟睡的她,她甩了甩因为整夜趴在桌上而酸痛的头颅,然后冷漠地瞪着我。
“安琪——”
“我死也不会吃你的东西。死了这条心吧。”安琪不再如前几日那般激励,可能是因为连续三天都没吃饭的缘故,说话都显得有些有气无力。
我微笑着拿起桌上的剪刀仔细地替她修剪头发。
“不想吃就算了吧。今天我替你剪个帅气的光头怎么样?”
“戈多——你要么杀了我,要么马上放我出去!”安琪挣扎无果后再次威胁我道。
我停下了动作,最终叹息一声。
“如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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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信半个月前就交了人事部,今天得以批准。我领了为数不多的薪水,然后将仓库的钥匙交了出去。然后在这晴空万里的中午绕过闹市街区走向归途。
女儿自清晨便坐在行李箱上等我,我低头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然后一手抱起她一手拖着行李箱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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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蹲在那有些昏昏沉沉地打瞌睡。我在一旁坐下,摸出两只烟,同时塞进嘴点燃然后分给了它一只。
狗猛然吸了一口,回复了些精神这才偏过头来看我。
“这是我女儿。”
狗点了点头然后转头吸烟,它默默吐出一个烟圈,比我还熟练。我笑了笑,然后也吐出了一个烟圈。随后将手中大半截烟按灭。
“等人?”
“......嗯。”
“烟这东西没意思,别抽了。”
狗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看了一眼我的女儿,随后点头踩灭了烟头。
“你女儿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她总这样。”
“生病了?”
“快好了。”
“我老了,真不想动了。”
“你还能活多久?”
“一年两年......或许一个月两个月......谁知道呢。”
“我也一样。”
“......”
“走吧。流浪而已。”
“你女儿怎么办?”
我又掏出一只烟来,吸了两口感觉无味,于是递给了狗。狗吸了剩下的烟,然后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
“走吧?”
“等等。”狗扔掉烟头,然后站了起来,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戈多。”
狗睁大了眼,像是看怪物似的打量了我一遍,然后低头谩骂了几句脏话,随后跟着我离去。
公园快要重建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