梆梆梆——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丑时四更,月黑风高,京城百姓都还在睡梦中。
大街上,一夜的积雪并未掩盖住喜庆的红,纷落满地的爆竹纸,犹如傲雪红梅,艳艳夺目。
麟王府的新房内,装饰得华丽喜庆。雕刻着“囍”字的红烛熠熠生辉,照的满室通明。
一黑衣人小心翼翼的翻进新房,刚进门就被浓烈的迷香熏得一怔。
乌檀木的屏风后面,满地狼藉。地上散落着凌乱的衣裳,地上的银丝贡缎的喜袍间,露出的几件粗布衣裳,分外打眼。
黑衣人逐一拾起地上的粗布衣裳,飞快塞进包袱里,悄悄来到床帐前。
他刚拉开帘帐,一股甜香中混杂着微腥的麝香味扑面而来。
只见床上一对“新人”,正鸳鸯交颈而眠。
新郎睡得很沉,脸上满是惬意餍足。
“新娘”却俏鼻微皱,粉嫩的唇委屈地瘪着。估计是昨夜新郎需索无度,让她遭了不少罪。
她颈侧、香肩上殷红点点,可想而知昨夜洞房花烛是有多么惨烈!
新郎紧紧的把“新娘”搂在怀里,新婚燕尔,正是爱不释手之际。
黑衣人面无表情地扫了新郎一眼,用毛毯将“新娘”牢牢裹住。
“婉婉,醒醒!”黑衣人拍着“新娘”的脸叫她。
“新娘”半梦半醒间,用嘶哑的声音抗拒:“嗯——不,不要了。呜——”
黑衣人琥珀色的眸子闪了闪,温柔小心地将“新娘”抱起。
接着,他从床底下拉出了一个昏迷的女子。这名昏迷的女子身上,穿着华丽隆重的喜服,头上凤冠未除,一切都表明:她才是真正的新娘!
黑衣人毫不客气的将真新娘剥光,单手提起她,直接丢上了床。
真新娘重重的砸在床上,发出“咚”的一声巨响。
而床上的新郎和新娘,却仍旧昏迷不醒。
黑衣人抱着名叫“婉婉”假新娘,从包裹里拿出一对“囍”字红烛点燃放好,把原本桌上的红烛丢进了包袱里。
再次确认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后,黑衣人扛着假新娘,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半个时辰后,麟王府新房内的迷香散去,昏睡的麟王殿下也缓缓苏醒。
他看了眼枕边熟睡的侧王妃,面上难得的露出一丝柔情。
……
两个月后。
晨曦时分,京城南街的一家早点摊子里,蓝宸正在忙碌的收拾座凳。
白天的南街清冷萧索,不复夜晚的繁华热闹,就连酒楼也关门闭客,因为南街是京城有名的烟花之地,做的是日夜颠倒的营生。
很少有摊贩愿意来烟花之地摆摊,可唯有这一家早点摊子却是例外。
每天雷打不动的在这里卖早点不说,味道也让人流连忘返。
不仅是在南街“操劳”了一夜,饥肠辘辘的客人们时常来光顾,就连青楼里面的姑娘,也都爱上这儿来吃。
不知不觉,这家早点摊子,渐渐有了不错的口碑。
这会儿,三个姿态妖娆的女人,哈切连天的走了过来。
“三碗馄饨在这儿吃。”
她们是从百芳阁里出来的,想来是昨夜没遇上恩客,所以难得起了个早。
“好。”蓝宸应了一声,掀开锅盖下馄饨,卷起袖子的同时,露出了小麦色肌理匀称的手臂。
三个女人瞬间就被他吸引了视线,目光从他手臂,滑到了他精瘦的腰肢,又从腰肢滑到了他挺翘的臀部。
“咕咚”三个女人,齐齐咽了咽口水。
这家早点摊子的伙计,样貌十分普通,可是一双眼睛却是十分迷人的琥珀色。他身形挺拔,蜂腰乍背,浑身上下充满着力与形的美感,正是女人们最垂涎的身材。
其中一个女人眼珠一转,媚声媚气道:“我说小哥儿,这寒冬腊月的,你每天这么早就出摊,想必也是累得慌。要不要姐姐来慰劳慰劳你?”
“你想怎么慰劳?”随着清丽娇嫩的声音响起,一个约莫十六、七的年轻女子,站到蓝宸身前,恰好挡住了三道垂涎的视线。
她穿着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裳,眉眼间娇俏明媚,一双水灵灵的杏儿眼顾盼生姿、活色生香。
“婉婉,你怎么就起来了?”蓝宸抓着抹布,诧异地问:“你不是说,想多睡一会儿的吗?”
“这是我的摊子,我当然要来!”田婉婉白了他一眼,心里却想:我要是不来,你还不被这帮娘们儿给扒了?!
被田婉婉质问的女人讪笑一声别开眼,转头前还故意似的,朝着蓝宸抛了个媚眼儿。
这么优质的男人,真是可惜了,女人有些不甘心,又朝蓝宸的腰侧深深扫了一眼。
另外两个青楼女人并没有留心这件小事,在一旁兀自聊着天。不知不觉,话题就扯到了两个月前,那场声势浩大的婚礼上了。
“说到咱们百芳阁那个陌香呀!那真是勾引男人的一把好手,把麟王迷得那叫一个五迷三道的,不仅求太后收了她为义女,还被赐封了县主。如今成了麟王的侧王妃。真是同人不同命呀——”
“我老早就觉得那个陌香不是盏省油的灯,面上装的清纯,骨子里却骚得很。你看她刚嫁进麟王府,麟王殿下就立马被召到边关去了。你们说,她不会不会深闺寂寞,偷偷去找侍卫——”
“嘘……小声一点儿,我听说麟王殿下昨天已经回京了。”其中一个女人连忙摇头制止,示意两人别再说了。
蓝宸麻利的煮着馄饨,却一心二用的侧耳听着三个青楼女子的谈话。
当他听到麟王回京的时候,心里猛地“咯噔”一下。不由抬头起来,小心翼翼瞄了同样在听的田婉婉一眼。
田婉婉察觉到他的视线,包着馄饨的手一紧,捏烂了馄饨皮儿,被爆出的馅儿糊了一手。
擦干净手,田婉婉镇定自若的重新捡起面皮,继续包着馄饨。
包完了最后一块馄饨皮,她才停下来,以手捂额,神情懊恼。
没想到过了两个月,自己竟然还是没有完全忘记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