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盖世英雄还在来的路上,不要被路边的野猴子眯了眼。【题记】
“站好!”一声令下,这小妮子马上乖乖的。
原来还是怕被吼。
拉开背包,拿出里面必备的鸭舌帽和口罩,戴上。
“过来。”语气柔了些。
摇头。
“走,带你回家。”
玥儿便走了过来。
把已经拉上的背包套她身上,背过身站她前面,半蹲着身子,“上来,背你。”
不用走路多好?!免费的坐骑不要白不要啊!乖乖地爬上去。
“你家在哪儿?”
“emmm在地球。”
“你手机呢?”家找不到,总能找到联系人吧?
“貌似关机了。”
“记得电话吗?”
“1-1-0!”
看来是没法把小妮子送回家了。嘴角噙着一抹让人看不见的弧度。
“在上面舒服吗?”又开车!
“嗯......”头一点一点地靠在了他的背上,睡着了。
“哎......”
在路边栏下一辆计程车,慢慢地放她进去,坐进去后再以她最舒服的姿势搂着她,轻声关门。
报了一个地址,车便启程了。
已经睡死的林玥毫不知情,她就这样被看了二十多分钟。
到了。
付完车钱,把她抱起,像一碰就碎的宝贝一样呵护着。
来到了原先三个人打算住一起的房子里,输入密码,推开门,再关上,开灯,换鞋,给她脱掉鞋子,穿过客厅,把她抱进最里面的一间房。
放床上,摘下口罩和帽子,给她盖好被子掖好被角,就这样看着,笑了。
“睡着了也这么可爱是嘛?”忍不住在她嘴角碰了碰。唇与唇分开后,这妮子还舔了舔嘴角。
在床上安稳睡着的人儿不知道的是,不仅她的初拥而拥丢在了同一地点同一人身上,连初吻二吻也丢那里了。
噙着嘴角离开,关上房门。
今晚是睡老幺床上的一晚。
第二天——
我去我做了什么?不会真被易烊千玺给卖了吧?
这是林玥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处异处的第一番思想。
床前没有鞋子,赤着脚打开门走出房间,鬼鬼祟祟地前行着。
“醒了?”王源看了一眼那偷偷摸摸的背影,也就顺带着看到了没穿鞋的白白净净的脚丫子。
“哎?王源?”看着他向自己走过来,藏在喉咙里的话还没说一个字呢,就被抱了起来。
“喂!你在干什么!”两条腿不停乱蹬,现在人都这么相处?动不动就搂搂抱抱?那一个怒啊。
嗤笑一声,“昨天抱都抱了亲都亲了两三次,现在抱下你倒是你害羞了?”
“我......昨天做了什么?”底气不足啊,双腿也安分了。
“没做什么,就是喝了点酒,发了点酒疯,吵着闹着要我抱,还强吻了我两次,我反抗还咬我,还喊着说我是你男人,最后偏要我背着你来我家而已。”无耻啊无耻。
“啊啊啊啊......!”没脸见人了。
“是该矜持一下了,毕竟昨天那么开放,今天你就该戴上口罩再出去。”把她抱到玄关处,给她穿上棉拖鞋。
“不对,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证据呢?”穿好鞋,从他身上下去。
“喏。”王源儿拿出自己修长的手,手上有一道不深但也不浅的齿印。“信了吧?”
“嗯......对不起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发誓!我真的一点都不记得昨天发生了什么!”
哦?不记得了?那不行。
“说吧。怎么赔我?”一脸戏谑走进厨房。
玥儿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赔......什么?”
“初吻。造我谣。还咬了我。”真的是面不改色心不跳。
“我......对不起。可是,我也亏啊。”
“你亏什么?我可是有着上千万的粉丝。”看着锅里的水煮开了,便把面倒下去。
“我......”真的好像也没什么可亏的。
“先去洗漱,左拐第二间卫生间,洗手台上都是刚买的洗漱用品。”
“哦。”乖乖地去了。
笑了。突然想象起以后在一起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