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点点头,“可以确定这次是凌霄天自己一个人的主意,但是背后凌家到底参没参与还没弄清楚,但是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我们铁定要动凌霄天,就等于跟凌家作对了。我还是那句话,你们现在什么都不要做。跟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你只要在这里保证封雷的安全就成。”
张宪皱着眉头,说道:“你一个人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呢?”
“我自然有我的办法,不要忘记我是干什么的。我是个猎手,从来是不会跟对方正面干的。我会一个一个的把他们击杀的。他们从现在开始便是我的猎物,我要让他们知道,叶枫就是一匹狼,一匹可以让他们感到后悔的狼。”
“那你自己小心些吧。”
“一会儿应该会有人送钱来的,你就收下来就是。但是到明天早上如果没有送钱来,你要及时的通知我。我要让他们知道一个原能者的怒火是如何恐怖的,在我眼中这个城市的法律跟我没有半点关系。”
张宪一声不吭的看着叶枫。叶枫冲着他微微一笑便离开了。他有自己的事情,他要像福伯说一声,省的他挂怀。
来到科学院福伯的办公室,福伯见叶枫回来问道:“你朋友的事我已经听说了,对方如此做太过于明目张胆,已经触及了原能者的底线。我看这你就事不要动手了,交给我们去办吧。”
叶枫冷笑道:“那会是什么结果呢?大不了最后那个凌霄天来到医院对着昏迷中的封雷说声对不起,再象征性的赔点钱?这就是结果吧。法律是定给普通人和那些没权没势的人的,对于那些所谓的高层人士和家族。法律只是个笑话而已。我这话虽然有点难听但这是事实。我要的结果不是这样的,我要让他们知道,普通人也是人,也是由尊严的。不管什么人只要做出了错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福伯摇摇头:“我清楚你心中不舒服,你认为这件事完全是因为你才引起的。但是对方这么做的原因我想你也明白,他们就是想让你动手。你现在如果动手了,他们就更加理直气壮了。虽然这件事大家都知道是凌霄天的主意,但是没有证据,到现在也没有苦主去申诉。”
“不需要去申诉,我会把一切都追回来的。我不是城里人,我不知道这里的行事法则。我知道的只是野外生存法则。谁敢动我和我的家人和朋友,我就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他敢动我朋友,我就杀他全家。”在叶枫身上不自主的散发出浓烈的煞气,和他自身的坚持。
福伯知道让一个早已经对野外法则溶于血肉的人猛然间改变想法和做法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福伯摇着头叹着气说道:“我就知道是这种结果,刚才也就是想试着劝你一下。我给你准备了几件好东西,希望对已有点用。”
福伯从桌子底下取出一个长方形的箱子,打开一看。叶枫的眼睛露出兴奋的目光,那里面有一把长距离阻击步枪,一把长刀和一把短枪。“这可是好东西,最新科技研制成功的狙击步枪,使用原能弹药,有效距离三千米,枪体轻便易于携带。短枪同样是运用原能弹,50米之内威力惊人。由于运用最新的科技,把原能消耗降到了目前能降低的最低点。”
叶枫欢喜的接过长枪和短枪,欣喜的抚摸着,如同抚摸自己的爱人一般。福伯右手单手执刀,左手轻轻的抚摸着刀身,轻轻的说道:“此刀是用现在发现最好的金属跟变异野兽的骨骼融合而成,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出原能的加持效果。而且拥有极强的钢性和韧性,可以承受3000公斤巨力的打击而不损坏变形。我见你是用刀的,所以特意让人给你打造了这把刀希望你喜欢。”
叶枫把枪重新放进盒子里,接过这把战刀。他能感受到这把刀的霸气和孤傲。他没有把刀放进盒子里,而是连同刀鞘挂背在身后。叶枫心情有点激动:“谢谢你福伯,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知道自己有些任性。”
福伯慈祥的微笑着,摆摆手说道:“我也是从年轻人过来的,我知道年轻人心中的那份执着和轻狂。年轻人就应该有年轻人的样子,按照自己心中的想法去做。不要被所谓的那些条条框框所束缚的连自我都没有了。你要记住你并不是只有你自己,我还有你的母亲都是支持你的,放心的去做,在适当的机会我会给你帮助。但是我并不想你那么快就像我求助,那样只会让你走的越来越偏离自己。记住自身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其他外物再强也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叶枫点点头,“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一定会记住福伯的话,让自己强大起来的。”
“好,记住就好。做事有冲劲是好的,但是一定要量力而行。保命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自己活着,对于自己和朋友才是最重要的。才会让敌人更加的感到害怕。”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路上的行人也慢慢的少了起来。路上的行人走的都是那么匆忙,他们知道在家中有等待自己回家的家人。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只有回到家中,看着家人的那一刻才是最幸福的事情。他们所付出的劳动才是最有价值的。
也有一些人,渐渐的融入黑夜之中。他们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虽然他们的工作不是很光彩,但是他们的心却是最纯净和美丽的。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爱他们的人过的更好些,在这个世界上能顽强的活下去。
当然还有一种人,他们从生下来嘴里便含着金钥匙。也体会不到这个世界的艰苦,但是他们并没有像别人一样,为了自己的家人很奋斗。他们利用家人对自己的爱做着一些让自己高兴开心,而让别人痛苦伤心的事。他们是这个世界的寄生虫,毁灭着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切。
叶枫并没有多大的抱负,多么崇高的理想。他虽然时刻都在杀戮,但是内心却十分讨厌杀戮。他不喜欢滥杀无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会尽可能的减少杀戮。但是不能说明他软弱可欺,他喜欢用极度的虐杀来杀死敢于冒犯他的敌人。
叶枫并没有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觉得自己很矛盾,但是也不愿意改变。因为他知道只有如此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家人朋友。他就是一位如此矛盾的人,有时候熟悉他的人觉得他很可爱,如同什么都不懂的大男孩一般。但同时人们不可否认他很可怕,那眼神所散发出来的目光能把人冻僵,他会毫不犹豫的杀掉一切跟他作对的人。他如同一匹行走于黑暗之中的孤独的狼。
来到一座不太高的建筑物的顶端,他轻轻的把狙击枪找了个隐蔽的位置架好。轻轻的趴在地上,让自己完全的融在黑暗中,外面的人再也看不到一点关于他的痕迹。在建筑物的对面一千米的地方有座独立的别墅,那里就是叶枫的目标。那里的主人便是叶枫要找的人—凌霄天。
他在此地已经观察了三天,终于在今天见到了这个拥有十分帅气外表的凌霄天。他的性格和为人跟他的外表根本不相称,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他的外表所蒙蔽和欺骗。凌霄天今天又带来一位长得非常性感漂亮的女子进入别墅。
随行的还有五位原能战士保镖。这些保镖实力不俗,叶枫判断大多数都在三级左右,其中一位大汉应该有四级的实力。但是叶枫并没有太在意。实力虽然能体现人的能力和价值,但是并不是说实力高的人一定会战胜实力低的人。在厮杀中各种因素太多,以弱胜强的例子太多太多了,而叶枫也早已习惯以弱胜强的打法了。在他眼中,这些人虽然实力不错,但是完全没有威胁到自己的能力。他们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了,跟叶枫这种常年在野外跟虫子和变异野兽搏杀的人来说,这些人太弱了。
杀人有很多种,即使是在野外生存的普通人组成的猎人就有很多人拥有能击杀他们的能力。陷阱,毒药,袭杀等等,都能要了他们这些实力高强的原能战士的命。这就是城里人和野外人的区别。
三天时间,他已经在凌霄天的这座别墅周围布下了很多陷阱。只要自己发动,对方有可能连见自己一面的机会都没有。但是叶枫不希望凌霄天死,他要他活着。他要让凌霄天明白有一种活法比死亡更加可怕。这就是叶枫的道理和世界观。
瞄准镜不时的在外围巡逻的几个保镖的头上来回的变换着方位。他在等机会,只要是人就有麻痹疏忽的时候,他等的就是这样的机会。叶枫不着急,他有的是时间。一整夜的时间对于叶枫来说时间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