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闺蜜孟德馨的话说,她祖宗八代一定是积了不少德,钟毅文才又送她到医院又垫医药费,而且没有计较她上班迟到的事。苏夜诗捧着热奶茶听着孟德馨在一旁唧唧咕咕的唠叨,心里暗暗地吐槽,一切都是幻象,钟毅文对她那么好的代价就是让她加倍努力的工作,做牛做马赴汤蹈火上到山下油锅半句怨言不可有。那只不过是为了让员工更加心甘情愿的付出自己的汗水泪水甚至生命的手段而已,总而言之,钟毅文就是个恶毒的小白脸!
孟德馨还在絮絮叨叨钟毅文对员工百年难得一见的“有情有义”,却莫名其妙将话锋一转,突然问道:“不知道何公子的店里是不是又有新的点心要让人试吃了?”
苏夜诗一口奶茶没咽下去,呛在喉咙眼上拼命咳嗽起来。她一早就知道德馨对何景打着主意,也知道何景就对德馨没什么意思。初次见面的时候,德馨趴在何景店内的吧台上,垂涎欲滴地看着吧台内玉树临风的何公子姿态优雅潇洒地调着玛格丽特,一双隐没在美瞳后的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掉下来了。何景只顾着专心致志地调鸡尾酒,根本不管他那张异常俊美的脸孔在幽暗柔和的橙色吧台灯下拐走了多少女性的心。虽然连续几次接触后,德馨一直羡慕嫉妒恨地怨念何景对苏夜诗独一无二的温柔体贴,但是依旧信誓旦旦地对天下宣布,何景她要娶回家做新娘了!
看来她还惦记着三个月前何景请她们去试吃新甜品的幸福时光。苏夜诗暗暗地想,如果能撮合他们未必不是好事。德馨虽然大大咧咧,但是心地善良纯净,直率开朗,是个不错的女孩。何景呢?更不必说了,这么好的男人却没有女朋友,太浪费了。
但她有点苦恼,几次接触何景似乎对德馨都不感兴趣,相处也就是像对普通朋友那样,没有流露一点暧昧,她该怎么办曾能让何景注意德馨呢?
手里捧着奶茶感到万分温暖,一如何景这么多年来给她的感觉。不管是他们四个人还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世事变幻,昨日不在了的时候。苏夜诗盯着眼前的电脑屏幕,上面密密麻麻是他们这起专栏的草稿。报社设了一个专栏就叫做《温暖》,记者们每周都要在社会上搜集各种各样让人感到温暖的事件,汇集成一栏放在周末刊上。按照钟毅文的说法,新晨报社是省内报业的领军人物,应该多传播正面的信息,使群众有积极的生活态度,承担作为媒体人的社会责任,同时……当然是为了赚取更多的读者。在这个日益冷漠的社会里,人们就像是追寻光亮的飞蛾,只要有一点点的光就会奋不顾身的围上去。人类毕竟是害怕寒冷的动物,只要能有一点点的温暖,就能带来活下去的希望。苏夜诗是这个专栏的负责人,她特别喜欢这专栏,那种舒心的宁静,好像何景在她身边时一样。
当年和顾宇锋吵架,下着大雪的日子里顾宇锋把她一个人扔在校园的林荫路上一走了之,留她自己在原地怔怔的发愣。那时是为了什么原因吵架她现在已经记不清楚了,年少的时候有太多的坚持太尖锐的棱角,彼此都会有互不相让的时候。顾宇锋是多么决绝的一个人,说走就走,一次也不回头。零下十几度,她穿着厚到不行的羽绒服,围巾围得严严实实,还是觉得寒风从每个细小的缝隙里钻进来,直吹到骨子里去。那好像是吵得最凶的一次吧?她都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因为顾宇锋对她恶狠狠地吼了一句:“滚!”。她从来没被谁那么凶过,更别说是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人。她就站在那寒风凌冽的路口,不知何去何从。过路的人越来越少,那是一个深冬的周六傍晚,学生们都窝在宿舍里,没有多少人愿意出来闲晃,她站了一个多小时,还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样,那时怎么就不懂得回宿舍去呢?她自己也想不明白。
苏夜诗真不知道何景是怎么知道的,当何景深蓝色的呢子大衣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突然毫无征兆地嚎啕大哭起来,连自己都吓了一跳。为什么呢?顾宇锋还在她视线里的时候,自己愣是一滴眼泪没有掉,可是何景一出现,眼泪就像溃堤的洪水,止也止不住。后来她知道,在爱的人面前,女人总有太多骄傲和矜持,越是爱,越是不坦率。她不爱何景,但何景就像她的家人一般,让她感到轻松和信任。
那天的雪花真大,又大又白,一朵一朵从天上不停飘下来。林**两旁的树早就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枝桠上沾满了银色的雪,有点美,又有点寂静。天空是阴的,乌云密布,阳光都躲到后面去了,只有厚厚的云朵。那风真冷啊,一阵一阵一点也不怜惜她,吹得她直哆嗦。顾宇锋走得那么远,都看不见背影了,头也不回一下,她真是伤心,伤心得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幸好还有何景,他静静地出现,替她拍掉身上的雪,拿出手帕给她擦干净,领着她走回了宿舍。虽然那一路都没有说太多话,但是有何景在,就让她很安心。
“都不知道你个小妮子上辈子修了多少福气,何公子这辈子这么痴痴地守着你。”,孟德馨咂咂嘴,语气里又是幽怨又是羡慕。旁边的人都看的清楚,只有苏夜诗一个人傻傻的不明白。何景多好的一个男人啊!就跟国宝一样,稀珍得不得了,如果是她,早就攥在手里,攥得死死的,死都要缠着他。
夜诗手里的奶茶渐渐没有了热气,温度开始下降,但是那味道还是馥郁温柔,让她禁不住连喝了好几口。入口的圆润香醇,深秋中让她感受到一丝宁静午后的甜蜜惬意。她的办公桌正对着大大一扇玻璃窗,昨天清洁工才给整栋报业大厦进行了大扫除,这块玻璃也擦得一尘不染。深秋的天空又高又远,无边无界的辽阔的蓝,金色的阳光洒在空气里,尘埃一上一下地浮动,朦胧朦胧的,就算这是熙熙攘攘的繁华都市,在这时也好像是童话里描述的城镇,有那么点不同于平日纷乱的美。
“你别想那么多了,我跟何景认识都九年了,他要是喜欢我早就对我表白了。”,宁静的午后叫人想起何景,这是何景才能带给她的安宁,是一种家人之间的舒适稳定,她从来没想过他们之间有什么更加复杂的感情,也不认为有什么更加复杂的感情。而且,她一点也不想破坏他们现在的关系。、
孟德馨不屑地“切”了一声,靠过来看苏夜诗电脑少收集的那些采访资料,问道:“这星期有什么特别感人的新闻么?你这期专栏反应不错诶,那个死钟毅文,怎么不给你加奖金呢!”
苏夜诗赶紧摇头:“他别老找我麻烦就好了,我可不敢指望他给我加什么奖金。”
“说的也是,你大概是报社里最悲情的编辑了。明明是个编辑,却整天被叫出去采访。这也就算了,还要整天陪他出饭局,喝酒跟喝水一样。我看你就不是编辑,根本就是他的个人秘书。”,孟德馨深深同情起她的闺蜜来。但这是省里最大的报社,无数的人挤破了头想进来,没有人会随便说不干了,就算老板是钟毅文这种……按照苏夜诗的话来说,就是小白脸。
苏夜诗叹气,自认遇人不淑,遇到个不仅毒舌而且是蛇蝎心肠的娘娘腔。她将电脑页面上下浏览了番,停留在“金婚五十年”的标题上:“这是这周我觉得最感人的。陈爷爷和他夫人下周三要办金婚庆祝宴,他们已经在一起五十年了啊。”
孟德馨不解:“五十年嘛,这年头很多老夫妇都五十年了呀,有什么稀奇的。”
“不一样的,里头有故事。五十多年前,陈爷爷和陈奶奶才结婚没多久,六六年就遇到了特殊时期。陈爷爷因为家庭的原因,被抓去批斗,他为了保全自己的妻子,竟然说和陈奶奶早就离婚了。陈奶奶很伤心,可是她知道那是她丈夫的权宜之计,而且她那时候怀着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只好和陈爷爷分隔两地。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十几年没见过一面,都是靠飞鸿传情。”
“飞鸿传情?十几年?哇这也太难了吧!”孟德馨万分佩服,如果是她,自己都不知道明天是生是死,哪里还有那毅力和远在十万八千里之外的“前夫”靠信件维持感情。
“后来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才又在一起,能在一起五十年不容易啊。”,苏夜诗忽然感到有点惆怅,她想起去陈爷爷家里采访的情景,都已经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陈爷爷还是紧紧抓着陈奶奶的手。整个采访过程,夜诗都觉得他们就像是仍在热恋中的少男少女,真挚,热烈,但是又因为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眼神交汇中又有那么深沉的信赖和依恋。陈爷爷和陈奶奶坐在沙发里,陈奶奶把头靠在陈爷爷的肩膀上,笑容又温暖又明亮,那种幸福感几乎让夜诗要落泪。
“苏小姐,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人家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如果是有缘人,不管相隔多远都一定会再走到一起的。”
夜诗要告辞的时候,陈奶奶突然对她说了这么一段话,她有点反应不过来,但又似乎理解什么,愣愣地点了点头。采访很顺利,很温馨,很让人感动,但是不知为什么,短短两个小时的访问,夜诗却感到身体深处有什么尖锐的东西要破体而出一样,在体内不断挣扎,翻涌不停,让她又痛又无力。
她曾经多么想拥有的温暖,多么笃定地认为一定会拥有的温暖。
现在却是孤单的一人。
手边的手机突然滴啦滴啦地唱起歌来,来电显示是徐家的电话,她突然想起今天晚上说好了要回家里吃饭。
她都三年没有回去了啊。原来在老城区的房子也已经卖掉很久了,徐阿姨也搬了家,搬到了三年前刚建好的新城小区。后来老城区拆迁,原来熟悉的一切都变了模样,高楼大厦林立栉比,又是商业街,又是写字楼,又是街心公园,一切一切都变了。
“嗯,徐阿姨啊。嗯,我知道,晚上六点半嘛。嗯,我一定会去的啦,是叔叔的生日嘛!而且小杰今年也回来了,怎么可能不去呢……”
德馨还在旁边唧唧咕咕的说着闲话,夜诗挂了电话,却没怎么听清楚她说了什么。
无法回头。时间不会倒流,原来她还是变了。没有人,她没有,顾宇锋也没有,早就没有人在五年前等候。
夜诗转了两路车,才到达新城小区。真的站到小区门口,她倒有点不知道等下见了徐阿姨一家人该说什么好,她有整整三年没有回来,没有见过徐阿姨,没有见到小杰,也没有见过叔叔,不知道他们现在有什么变化。
新城小区绿化做得很好,大片大片的草地,带着异域风情的棕桐和令人有些神往的小桥流水。决定从老城区搬出来的时候,夜诗从存款里拿出了一大部分帮他们添置新房。徐阿姨本来坚决不肯拿,但经不起夜诗没日没夜地劝说,只好拿了下来。他们能接受那笔钱,夜诗感到心里多多少少得到一些宽慰。毕竟徐阿姨不是自己有血缘的亲戚,只是母亲的多年好友,却在母亲病逝后无微不至地照顾她,直到现在她大学毕业,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也依旧像对待自己的新生女儿一样对待她。
她感恩戴德,只是很多时候看着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她真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才不显得那么突兀。所以自己有了房子之后便再也没回去,只是每周的电话里嘘寒问暖,但夜诗明白,徐家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称作“家”的地方。
虽然三年没来了,但她还清楚地记得怎么走。才按了楼下的电铃,徐阿姨就急忙打开家门,跑下来迎接她。徐阿姨的脸大半隐没在楼梯间昏暗的光线中,似乎是老了,又似乎还是当年的模样,那模样跟母亲有一点点相似,那柳叶眉和那双柔波似水的眼眸。夜诗喉咙发紧,声音都有些沙哑,她低低地叫了一声:“阿姨”,走进楼道却说不出下一句话。徐阿姨看起来很激动,她一直把夜诗当做亲生女儿看待,这一晃眼,闺女儿都变得不一样了,不免既高兴又感伤,拉着她的手,不停重复“变了变了,越来越漂亮了……”。
“怎么三年都不回来瞧瞧?虽然家里也没发生什么大事,但是我和你叔叔都怪想你的……小杰今年就毕业了,他说澳大利亚热得很,我们这里又太冷了,你说这孩子挑不挑……你叔叔最近又迷上了书法,买了一大堆宣纸啊毛笔啊砚台墨水什么的,他玩完了又从来不收拾,每次都得我去给他收拾……阿诗啊,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住辛不辛苦?工作累不累?老板对你好不好?要是一个人住得不舒服就搬回来,你的房间我每天都收拾,干净着呢……”
夜诗觉得自己的胸口热滚滚的,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感受到亲情的温暖。是,亲情,她的亲情一开始就不是用血缘来维持的。
他们刚出电梯,小杰想算过一样打开了大门,夜诗差一点认不出他来。小杰去澳大利亚读书的时候才十二岁,那时候只是一个小孩子,圆圆的脸又软又可爱,总喜欢跟在她屁股后面,“姐姐,姐姐”地叫,现在都是二十三岁的大男孩了。夜诗看了他好一会儿,感叹时光这位魔术师的神奇,那时候才到她肩膀的小男生,现在和她站在一起都需要她抬起头来仰视,那张白白净净的小圆脸,也已经要用帅气方正来形容。他的肤色深了不少,但是多了澳洲南部阳光的味道。不过那双眼睛,还是以前的那个小杰,又干净又纯粹。
小杰把她们接进门,对着夜诗露出雪白的牙齿,爽朗地笑了:“阿姐,十一年不见,别不认得我了。”
夜诗突然觉得眼眶很热,她想哭,却又并不是悲伤,或许是太快乐,快乐得让她胸口发疼。
“我怎么可能不认识你,都变得这么帅了。”
徐阿姨在一旁插嘴:“你别看他一张二十几岁的脸,脑袋还是十二岁的。”
“妈!我才见到阿姐,你就不能不损我!”,小杰不满地赶徐阿姨去厨房,“你不是还没准备好晚饭,快去快去。”
夜诗连忙问要不要去帮忙,徐阿姨还没回答,徐叔叔先从书房里走出来,说:“你别管你阿姨,她还是那样,厨房就是她的圣地,擅闯者斩。”
徐阿姨白了他一眼,惹得夜诗哈哈笑起来。他们还是一样,徐家还是这么和睦融洽,或许,这是从她记忆中延续到现在唯一不变的,就像鸟儿的巢穴,永远都在一个地方等着倦鸟归巢。
徐叔很有兴致地从书房里拿出他最近的大作,不停问夜诗他的毛笔字写得怎么样。夜诗仔细研究了半天,最终勉强定义为楷体,但是那龙飞凤舞的劲儿,又不怎么符合楷体的标准,可是和草书相比又差的有点远……夜诗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但看徐叔叔厚厚的眼镜片后那双闪着光芒的眼睛,还是不忍心道:“嗯,叔叔的大作很有书法家的风范嘛。”
听到这么高级别的夸奖,徐叔叔是愈发自豪起来:“真的?像哪一家的?米蒂?还是黄庭坚?还是王羲之?”
“额……”,夜诗没想到这原来是草书,顿时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一旁的小杰看不下去了,一把拖过被徐叔扣着不放的夜诗。
“行了爸,就你那字有谁敢认你做弟子啊。米蒂和黄庭坚还不从地底下气活过来。我和阿姐十多年没见了,年轻人讲话,您就别打扰了。”
徐叔从来都是好脾气,装着板起脸说了句“没大没小”,就又回到他的书房里去了。小杰拖着夜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才看到原来是小杰在放电影。《泰坦尼克号》里杰克和萝丝站在甲板上,张开双臂,迎着傍晚的风,仿佛在红得要燃烧起来的云霞中穿梭翱翔。夜诗不由得走了神,想起后天是《泰坦尼克号》沉没一百年的纪念日。
“阿姐,你后天去不去看这部电影,一百年啊。”
大概她想去也没人和她去吧。夜诗摇头:“你这不是在放了,我在这里看就好了,电影票越来越贵了。”
“啧,电影院的效果肯定比这里好。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这部电影,翻来覆去看得泪眼汪汪的。我到时候要去,你如果要来刚好一起。”
夜诗没想到那么多年前的事情小杰还记得那么清楚,有点小感动,但是这是情侣才会结伴去看的片吧,小杰要是带了女生去,她可不好去做电灯泡。说起女生……夜诗想到一个很她很感兴趣的话题,身体自动往小杰身边蹭了蹭,摆出循循善诱的表情。
“弟弟啊,阿姐问你,你在国外这么多年,有没有漂亮的女朋友要介绍给阿姐认识啊?”
没想到小杰一脸的嗤之以鼻:“庸脂俗粉,我都没有兴趣。要找还是等我今年毕业了回来再找。”
夜诗深感失望,她还想听点有趣的情史,没想到这小子眼光那么高。等她要挪回自己的位置,小杰却冷不访问:“那阿姐,你和顾大哥怎么样了?”
正盯着电视屏幕的人一愣,几年前曾经在给小杰的邮件中提到过几次顾宇锋,没想到他还记着。而此刻杰克正微红着脸一丝不苟地帮萝丝画像,光线温暖暧昧的船舱里萝丝就像女神一样斜躺在沙发上,带着深蓝幽邃的海洋之星,配乐轻柔,就像后来萝丝回忆中那掺和着惆怅和淡淡幸福的感情,回味绵长。
顾宇锋对她来说也是回忆了,但只怕没这么幸福。
小杰见她呆呆盯着电视半晌不语,心下明白了七八分,便不再多问。这时徐阿姨也做好了晚饭,端着一叠香气四溢的糖醋鱼招呼着开饭。
她好久没有吃到自家做的饭菜,平日里工作繁忙,一日三餐都是随便解决,除了外卖还是外卖,她自己的公寓里那厨房也是许久才用一次,崭新的跟刚租下来的时候没两样。每日的外卖她都吃得快吐了,今天看到这么多久违的佳肴,夜诗不禁在心中默默感动的痛哭流涕。
有家真好。
酒足饭饱休息了一会儿,徐阿姨从冰箱里拿出下午刚买的生日蛋糕。徐叔不好意思地嚷嚷自己都几岁的人了,不需要什么生日蛋糕,但经不起夜诗和小杰甜言蜜语软磨硬泡,徐叔也只能认了自己哪怕已经五十多岁,依旧热爱甜食的本性。徐阿姨掏出她一个月前就准备好的礼物,竟然是上好的太仓毛笔,徐叔激动的情绪不言而喻,但小杰的礼物就让他有点哭笑不得。
小杰很隆重的拿出一个礼包,拆开后包装上密密麻麻写满了英文介绍,徐叔还在激动地猜想儿子从国外给自己带来了什么高档礼品,小杰却兴高采烈地说:“爸!生日快乐!送给您,生发剂!”
徐叔的表情一瞬间有些扭曲,徐阿姨和夜诗忍着呼之欲出的笑声,憋得难受。客厅里的气氛有些奇妙,只有小杰不管不顾继续说:“我在澳大利亚的时候就琢磨着给您带什么回来,想了好久,最后决定还是带点对您最实用的回来吧。这个牌子的生发剂很好的,用一个月就有效果了……”
徐叔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尴尬道:“你爸我还没这么老……”
徐阿姨和夜诗再也忍不住了,抱着肚子狂笑起来。徐叔开始还狰狞着表情,最后也没经得住她们两个人的笑声,无奈地收了那礼物,跟着笑了。边儿上小杰特地靠过来,瞧了瞧徐叔的头顶,自言自语:“买的挺是时候呀,这不是有点秃了么……”
夜诗为了缓解徐叔悲怆的心情,赶紧奉上自己的礼物,虽说只是简单的一条领带,但是细细挑选的心意一点也不含糊。徐叔爱穿衬衫,特别是正式场合特喜欢正经打扮一番,这条蓝纹领带他再喜欢不过了。
气氛正好,只是夜诗没有想到徐阿姨会突然严肃起来,问她:“阿诗,你现在也工作稳定了,是不是该考虑成家了?”
她不知如何回答。她今年的确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二十七岁拖不得了,但做长辈的那么一本正经的说起来,她便不懂得该怎么说好。其实无论是谁同说起她这方面的话题,她都感到语塞。来时的路上,她就担心他们说起这个,果不其然,现在她只能沉默回应。
徐阿姨叹了口气,她何尝不知道夜诗的心思?当年她还在读大学的时候,那个叫做顾宇锋的男孩来过家里一次,不得不说,那是个太优秀的男孩子,优秀得让她担心。但是夜诗站在他身旁笑得那么幸福,她做长辈的也不好说什么。没想到后来竟应了她那不祥的预感,到如今夜诗仍不肯找下一个男朋友。
“森林那么大,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她很清楚夜诗用情之深,但如今看来已经不可能的定局,她不想夜诗为了那么多年前的过去误了大好年华。
“我知道。”,夜诗却没心没肺地朝她笑了,似乎过去一切已经云淡风轻地结束了,“我太忙了。您也知道我在报社有太多的事情,哪里有空谈恋爱?阿姨您放心啦,有好的猎物出现我不会轻易放过的,别担心别担心!”
她没有说,顾宇锋上星期要她搬回去,可是她并不打算搬回去。如果说了,徐阿姨大概会对她说,能复合就复合吧,缘分难得。
她当然知道缘分难得,只可惜那已经是过去的缘分,接下去的她认为更像是孽缘。
徐阿姨没能再说什么,因为小杰凑过来给了她们许多从澳洲带回来的礼物。夜诗特喜欢那只考拉布偶,抱着睡觉肯定很舒服。后来大家又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最后小杰也不管夜诗是不是同意,执意要送她回家。她本想拒绝,但抬头一看时钟,不知不觉,竟然已经十一点半了。
时间总是这么快,快乐总是短暂。
待她离开徐家,重新走进深重的夜,深秋的凉风扑面而来,忽然一片广阔的天地在她眼前铺展开来。城市的天空看不到明亮的星河,只有稀疏的几颗微弱地在黑暗中隐隐闪烁。夜空同白日的青空一样,依旧晴朗,只是被霓虹染得泛红。夜诗抬头深深呼吸,夜晚的空气有点潮湿,秋露渐浓了。她想把那天空看的远一点,然而太远了,究竟看到了哪里始终不明了。太远了,太远了……都在她看不到的地方。
这一星期一直在她脑海中盘旋的词又跃了出来,咒语一般在心中喃喃不停。
无法回头。
无法回头。
苏夜诗,不要做梦,你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