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了,有酒有肉,路上别饿着。”一个粗犷的声音从门口传来,紧接着房门打开。
最后一天了吗?听到声音,林云抬起头,一双布满血色的眼睛颓然地盯着从门外走进来的人。
这是一间窄小阴暗的房子,三面环墙,只有走廊旁边的那面墙是一扇巨大钢窗,地上铺满了稻草。即使是白天,这里也阴暗的犹如傍晚。走廊上的灯光透过钢窗照射进来,才能微弱地看清里面的模样。这里的空气充满了恶臭,但却由不得你半点抗议。因为,这是牢房。
林云的两只手不由自主的紧紧抓着地上的稻草,他到这里已经八个月了。八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路过一个深巷,一个男子手执板砖,狠狠地朝地下的女子砸去。他英勇的上前与之搏斗,希望能救下被砸的人。在搏斗中,自己的手臂被板砖砸得骨折,那男子也被他揍得吐血晕倒在地。刚要掏出手机报警,警察就已经匆匆而至,来得是那么及时。
带着所有人进了医院,那女子却因大脑出血,重伤身亡。随后他与那名男子被当做犯罪嫌疑人带回警局立案。接着,是一系列的法院审判。最后,他从与歹徒搏斗的英雄,变成了杀人真凶。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对方律师的说辞令他也不禁怀疑是否真是自己杀死了那女孩?法院最后判决,罪犯林云,强奸未遂兼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直到审判完毕,他才知道那男子的身份,一个大财团的少爷,旗下子公司多达三十几个。他的家族,花了大把钞票,将这个禽兽包装成了风度翩翩正义凛然的大英雄。而林云,则成了不折不扣的替罪羔羊。
“还有什么遗言吗?我可以替你传达。”粗犷的声音从送饭狱警口中传出。
遗言?有什么用?留给谁?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无父无母,朋友又少。“多谢了,我是孤儿。”
狱警听闻一愣,这些日子以来,这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几乎没开口说过话,也从没什么人来探望过他。这是一个毫无身份背景的弱者。大家都不是傻子,从两个嫌疑人的身份、背景、性格来看,多少能猜出一些端倪。或者说,大家都更愿意相信弱势全体所说的话。或许,这就是同情吧。
“下辈子,投胎做个有钱人吧!”狱警微微叹了口气。
下辈子?还有下辈子吗?拿起地上的烈酒,拧开瓶盖,好比灌水一般灌入喉咙。半瓶入肚,林云的脸颊也变得红润起来。双眼闪闪发亮。
十多分钟后......
踏、踏、踏的脚步声从走廊传来,两名身穿制服的狱警来到门口。“9527号犯人林云,出列。”
扔掉手里的酒瓶,林云缓缓站起,没有一丝犹豫。酒能壮胆,这话一点不错,上一秒,内心或许还有些许恐惧,此时,却出奇的平静。好像这不是结束,而是一个开始,一个新的开始。走出牢房,一名狱警立刻拿出一块黑布将他眼睛蒙住。并且一左一右的好像生怕他逃走似的紧紧抓着他的手臂往外走去。
眼前一片黑暗,今日的监狱里,格外的安静。犯人们此时显得默契十足,用沉默来送他最后一程。静悄悄的监狱里只听得到自己的脚步声。
再远的路,也终有走到尽头的一刻。终于,停下了脚步,两名狱警松开了他的手臂,快速离去。彷佛他此刻已成了瘟神,离他越远越好。然后是枪支上膛的声音。
砰、砰、砰,枪声响起,林云感觉自己飘了起来。不是倒了下去,是飘了起来。阔少那幸灾乐祸的眼神出现在了他的脑海。此时,他有的只是无尽的不甘。别人犯罪,自己替罪。“有钱能使鬼推磨...确实...不...假。”他的意识变得越来越模糊,只得不情愿地闭上自己的双眼。
......
天气晴朗,暖风拂煦。一对人马在山林间浩浩荡荡地奔来。四五十人骑着高头大马,手拿弯弓,正追赶着前面一只肥壮的梅花鹿。为首的是一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身穿华丽锦袍、气宇轩昂,不间意中流露出一股霸气。底下坐骑通体雪白,竟无一根杂毛,双腿粗壮有力,明眼人一瞧便知此马乃是不可多得千里良驹。队伍中间有两人,手中各扛一面大旗,旗上各绣一条金灿灿的金龙,金龙活灵活现,仿佛要脱旗升空一般。金龙左方醒目地刺着“飞龙”二字,气势夺人。
梅花鹿一眨眼便已跑进杂木丛生的树丛之中。“围起来,它在树丛之中,莫叫它跑了。”身穿华丽锦袍的中年人对着后面骑马的众人叫道。
“是。”众人大喝,骑着马纷纷散开向树丛包围而去。
“所有人,缩小包围圈。”中年人命令道。众人逐渐将包围圈缩小。中年人也骑马往圈里逼近。圈子越缩越小,已可见那梅花鹿一动不动的趴在草丛里。将弓拉满,中年人准备一箭结果它的性命。
正想发弓,旁边一人突然道:“皇上,那鹿身下似有什么东西?”原来此人赫然便是升龙大陆三大帝国中,国力最鼎盛、国土最广大之飞龙帝国国君唐鹏。唐鹏此人,重视人才,政治上清明廉洁。对黎民百姓,以爱民如子著称。被民间称为飞龙帝国历代十八任皇帝中最开明的帝王。
唐鹏听闻鹿旁有物,遂撤下弯弓,头稍稍往前探望。果不其然,梅花鹿旁竟有一包裹。跃下马来,将弓交予旁边侍者,慢慢轻步走向那梅花鹿。待到得附近一看,那包裹竟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而此时,那婴儿正吸允着鹿乳,吃得甚香。
走到鹿旁蹲下,伸手摸了摸鹿头,那鹿竟不惧他,还是安静地呆在原地,野兽能如此对待襁褓中的婴孩,令得唐鹏不禁感叹母爱的伟大。待那婴儿吃饱,唐鹏轻轻从鹿身旁将他抱起。那婴儿双眼紧闭,已然熟睡,不知是哪个粗心的父母将孩子放在此处,抬头四下瞧瞧,附近至远处却再无一人。
将襁褓解开,对众人道:“嘿嘿,居然是个小子!”随后,“诶”的一声。侍从近过身来,只见那婴儿脖子上挂有一块月牙状绿玉,还附有一锦缎。将锦缎取下:“此子苏笑,实有不得已的原因滞留此处,望能有人将他抚养成人。若我夫妇今次能逢凶化吉,定当为恩人结草衔环。”
唐鹏看了一眼孩子,“苏笑,像个女娃娃名字。这孩子的父母也忒胆大了点。将孩子放在山中,若被野兽吃掉,岂不是要悔恨终生?”
那梅花鹿目中充满温情的看着他们,唐鹏抱着孩子,躬身向它鞠了一躬,身后众人也向着它深深鞠躬。随后抱着孩子一跃上马,向着来路走去。
远处山顶,一男一女望着远去的大队人马。女子眼中含泪:“慕哥,我们以后还能见到笑儿吗?我好舍不得他。”
男人轻轻将女子拥入怀中:“小雨,只要我们不死,就一定能再见到笑儿。我们现在自身难保,把笑儿带在身边,岂不是害了他?至少我们知道他的去处,现在他只是个平凡的孩子,他能健康的过日子,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女子点了点头,将脸埋入男子胸前,轻轻啜泣。
“走吧,那些人快追来了,我们不能暴露了笑儿的行踪。”两人起身,向远处飞去。对,就是飞,完全违背了地心引力的飞行......
林云的大脑一直迷迷糊糊,眼皮重如千斤。当他再次睁开双眼,看到的却是华丽的宫殿,顶上雕刻着金龙。他正躺在一张大床上,但全身上下除了眼睛,哪里也动不了。手脚像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一般,怎么也使唤不了。他记得他已经被执行了枪决,为什么现在又有了意识,而且会在这么一个华丽的宫殿里?他的脑子里充满了疑问。但现在却有一个比心中的疑问更让他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那就是____饥饿。
他微微张开嘴,希望能唤来个人,向他讨口吃的。却听得一声婴儿啼哭从自己口中发出,闭上嘴,婴儿的哭声也随之消失,着实吓了他一跳。张嘴、闭嘴的试验几次,终于发现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婴儿的哭声确实是从他口中传出来的。
虽然这个事实让他惊讶的差点不能呼吸,可是他的内心却是更为兴奋,第二次生命,这可是等于他的第二次生命。既来之,则安之,这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不一会儿,只见一男一女快步向他走来,那男的赫然便是唐鹏。那女的一头发髻盘在头上,精致的面孔上散发着高贵的气质,实是一美艳无比的少妇。
“素云,这孩子已经睡了一天了,现在肯定是饿了,你给他喝些奶水吧。”
“说我么?这里好像也只有我一个。”林云心里思忖道。
那叫素云的女子轻轻将林云抱起,看了看他,微笑着对唐鹏说道“这孩子长的可真漂亮,你看那双眼睛,真是可爱的紧呢。”然后,一只硕大的***就这么赤裸裸的出现在了林云面前。林云内心不禁有些害羞,这可是他有始以来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这东西。在前世中,这种东西也只是在电脑上看到过而已。
可现在他是一个婴儿,婴儿自然就是得喝奶了,抱着不可亵渎的心理当下小嘴微张,贪婪的吸允起来,有时还不受控制的多用了些力道,惹的那叫素云的女子轻轻呻吟,“这坏小子,喝个奶都不老实。”这回可真冤枉林云了,他可不是有心侵犯,实在是自己对这副身体有些陌生,不好控制。
待到林云吃饱,素云轻声说道:“皇上,要不咱们将他收作义子吧?你看天啸已经十五了,可天涯才五个多月,这孩子刚好跟天涯做个伴。你看可好?”
“嘿,咱们夫妻可真是心有灵犀了,我心里想什么你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等天涯满六月,我在宫里设宴,就将此事公布天下。”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满六个月还要大摆筵席,苏笑心道。
“呸,谁跟你心有灵犀?老不正经。”娇红着脸投入了唐鹏的怀里。
“诶诶,小心压着我。现在我可是全身脆的不行。你俩能不能先放下我再搂搂抱抱?”林云在心里大骂道。
转眼间,唐天涯已满六月。这日,宫中张灯结彩,大摆筵席。宫中众大臣、皇亲贵族一一前来道贺。
唐鹏和素云手中各抱一婴儿,众人知皇帝有二子,大皇子今年已有十五,二皇子不过六月。另一个是哪里来的孩子?莫非皇后生的是双胞胎?又或者皇上宠幸了某个宫女?众人百思不得其解。
“诸位,今日除了小儿已满半岁之外,朕还有一事宣布。”望了望素云手中的孩子,“朕半月前前去狩猎,见得一婴儿被弃之荒野,遂将他带回皇宫。皇后与朕皆对这孩子大为喜欢。所以今日,朕既昭告天下,将此子收为义子,以后二皇子也好有个伴。”
众人一听,才恍然大悟。前些日子也听得宫中宫女太监说起,皇上野外狩猎,捡回一男婴。没想到,皇上竟将他收为义子。这孩子真是走了狗屎运了,就算没有血缘关系,以后也少不得封个王爷做做。况且,大皇子头脑略微有些迟钝,这将来飞龙帝国的皇位就是二皇子的,从小跟皇帝一起玩耍长大,日后荣华富贵定然享之不尽。
“贺喜皇上收得义子。我飞龙帝国定能在皇上与众皇子的带领下蒸蒸日上,统一升龙大陆指日可待。皇上定能成为我飞龙帝国开疆辟土第一人。”一时高朋满座的大厅里,众人一一起身,对着皇帝一一道贺。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些话听得唐鹏不禁有些飘飘然起来,开疆辟土,飞龙帝国第一人?“众卿家,来,高举酒杯,为二皇子和三皇子,干杯.....”
林云在素云怀中看了看唐鹏手中的孩子。“没我大,居然当了我哥。”不过,心中却涌起一股暖流,前世他是孤儿,没有父母亲人。今日虽还是孤儿,却已有了父母兄弟。“哎,这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用在我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林云的思绪又沉浸在了前世的回忆中。
遥想前世枪决之前,送饭的狱警还让他下辈子投胎做个有钱人。他当时想,哪里还有什么下辈子?人只要一死,尸骨埋入黄土之中,成了山间野草的肥料,若干年后连骨头都化了,彻彻底底的成了一堆黄土,他本身的气息更是半点也寻觅不到了。
没想到如今竟然成了真,现在他已经成了飞龙帝国的三皇子,权利、钱财自不用说。更不必当心富家子弟的污蔑陷害。现如今,他不去找富家子弟的麻烦,人家已经要烧香拜佛了。前世活得窝囊,连死都死的糊里糊涂。上天如今再次给予他重生的机会,他暗暗下定决心,这一世定要活得精精彩彩,再也不让前世那么荒谬的事在自己身上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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