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想说:“其实去大连的海岛也不错。”但还没开口,已听林夕说道:“漂流?好呀,我都没去过漂流。”
我笑了笑:“咱们下次再去漂流吧,这次先去大连的海岛,好不?”
林夕想了想:“其实我也不是特别想去海岛玩,唔,你拿主意吧。”
“好!我拿主意!我们先去海岛玩。去庙湾或者东澳岛吧?”
“好。这几天就去?”
“是的,”我笑了笑,“想做的时候,就要去做。有的人突然想起要干些什么,却一直在拖着,最后便干不成了。”
“嗯。”林夕点头一笑,表示认同。
“对啦,徐磊不是叫你明天晚上到toparty唱歌吗?”
“嗯,我明天发短信告诉他我不去……”
“不,”我一笑道,“你要去。”
“唔?”林夕有点迷惑地望着我。
“我也去,我也好久没唱k了。唔,把高霞也叫上吧,人多比较好玩呢。”
“可是,我怕他……”
“没事儿,”我笑道,“他跟我又不是不认识的,怎么会介意我一起去呢?就这么说定了。”
“那好吧。”林夕娇美一笑,楚楚动人。
我们又聊了一会,便一起回房睡觉。一整个晚上,再也没做什么可怕的噩梦了。次日清晨,和林夕晨跑以后回到家,林夕很快就把早餐做好,并让我快点吃。我说,用不着那么急嘛,还没到上班时间……话没说完,我突然想到,自己已经请假了。
吃过早餐,我说:“我载你去单位吧。”林夕说好。到了楼下,林夕说:“时间还早,不如我们步行过去吧。”我看了看手表,果然离上班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即使是步行,时间也绰绰有余,便说,好。
于是我和林夕携手而行。我突然想,林夕催促我快点吃早餐,就是想省时间,让我们可以步行到单位?她所以选择步行而不让我驾车载她是为了帮我省点油费?
当然,这些都只是我的猜想而已。或许林夕仅仅是想享受和我携手漫步的感觉。其实两个人在一起,舒服自然就是了,想那么多干嘛?
我似乎突然领悟了一些道理:爱情生活,跟我笔下的推理小说,可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我用写推理小说时的心思去怀疑爱情、计算爱情,我将爱得很累。
不一会来到单位,告别林夕前,我对她说:“要不你中午回家吃饭吧。”林夕笑了笑,说:“好。”
接着我独自回到家中,打开电脑,敲打言情小说。我脑中常常会冒起各种各样的情节构思,我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记着很多我脑中突发的小说灵感,只是由于空闲时间有限,以致我根本没有时间把脑中的想法都编成故事写出来。
我热爱创作,尤其是写小说,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全职小说家,想写作时能静下心来好好写作,想休息时能毫无挂心地休息,过着跟上班族那忙碌充实的生活所完全不同的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但不少人(包括小慧)都认为这种想法很不实际,很幼稚。他们认为,理想算什么?金钱才是万能!只要能赚钱,哪怕是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也得去做!本来我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旁人的反对,阻挠不了我的想法和做法,然而问题是,我的父母也是反对者之一。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我只好跟普通的上班族一样,找了一份工作,在庸碌之中生活,只有晚上,才去实现心中的梦想。
因此我很羡慕李安,他有理想,有着实现理想的决心,还有一个支持自己的妻子。他成名前,想过放弃梦想,面对现实,他妻子却对他说:“安,要记得你心里的梦想。”因为妻子的支持,因为他的努力,终于他成功了,拿到了奥斯卡的小金人。
一个男人,能遇上一个懂自己、理解自己、支持自己的女人,并让她留在自己身边,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事实上,在和小慧分手以后,到今年五月,其间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没有工作,一直在家专心写小说。我现在所驾的m6,就是用我那段时间所写的小说所收到的稿费和版税买的。后来重新工作,写小说的时间少了很多。
我不停地敲打着,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想稍微休息一下,于是上网,登录邮箱,却收到一封长期采用我的稿件的出版推理杂志的杂志社的邮件。邮件大概内容是:推理小说没有市场,他们的杂志社出现了经济困难,即将结业,现在把我还没在他们的杂志发表的稿子全部退回来给我。
这消息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坐在电脑前,手捧着孙雨涵上次给我的那本记着我的推理小说的错别字、不合理的情节和对小说的建议的笔记本,心中感慨万千,愣愣出神良久。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我到厨房去洗米、煮饭,然而随便做了几个我力所能及的菜(煎荷包蛋、炒蛋、把蜡肠放到电饭煲里)。接着我算好时间,离家步行到单位,等了一会,便见林夕走出来。
“你来啦?”林夕脸上掠过一丝惊喜,“我刚才一边走一边想,你会不会在大门等我呢,没想到,还真灵验了。”
我一笑,拉住了她的手。
回家吃过午饭,我们坐在大厅的沙发上休息。林夕轻轻地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我望着她,淡淡地笑着,不知不觉也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两点已过,林夕已经悄悄离开,沙发上放着一张纸条:
“你睡觉的样子好可爱,还流口水了,呵呵。今晚我请你吃麦当劳。电话联络。——林夕”
我“哼”了一声,手一扬,把嘴边的唾液抹去,心中却无比甜蜜。
下午在家,翻看我以前写的小说,想起在写这些小说的时候我心中所燃烧的激情,全身热血沸腾。
我不能活得平庸!我要实现我的梦想!
四点多的时候,离家,下楼,走到我的m6前,望着这曾经和我并肩作战,征服了无数mm的“战友”,心中稍微感慨,轻轻地叹了口气。
“喂!在哪?”我拨通了华宇的手机。
“刚下班,怎么啦?”
“你不是有一台摩托车吗?你这段时间要用吗?”
“没用呀,一直放在车房里,怎么了?”华宇自从叫他爸拿钱买了那台为了泡mm而买的奔驰后,就再也不开摩托车了。
“借我。”
“咦?m6不开开摩托?你受了什么刺激?”
“哼!你别管!我现在到你家来拿,十分钟。”
华宇家就在我家附近。从我家步行到他家,也就七八分钟左右。到了他家,等了一会,他便回来了。我跟他上楼,只见他满房间都放着xx杂志和xx光盘,电脑旁的一个玻璃柜上陈列着各种牌子及每种牌子的各种类型的“安全措施”,极之壮观,也极为变态。
取过摩托车的钥匙,正要离开,华宇叫住了我:“喂,翔,到底怎么啦?你的车子坏啦?”
“没有,”我说,“不过我想省点油费,所以以后多驾摩托车。”
“哈!”华宇笑了出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幽默啦?是不是把车子送给了女朋友,所以要开摩托车呀?哈哈!对啦,说起来,什么时候把你女朋友带出来,让我们这班兄弟认识一下?上次在base音乐吧,灯光太暗,都没看清楚她是什么样子。”
“好好好,一定有机会,”我敷衍地说,“我赶时间,先走了,你什么时候需要摩托车叫我拿吧。”
“应该不会再用到了,你尽管用啰。嘿,开过奔驰的人,还怎么会去开摩托车?简直是一种耻辱嘛。”
这话听起来有点刺耳。但我也不怎么介意。我不是种那种过惯了奢侈生活就不能过节俭生活,开惯了小车就不会开摩托车的死要脸的sb。
到达单位,在单位附近的麦当劳外把车子停好,走进麦当劳,给林夕打了个电话。
“下班了吗?”话音出口,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十分温柔,跟刚才和华宇说话时所用的语气相差极大。
“嗯,刚下班,你在哪?还在家吗?”
“我在麦当劳啦,你过来找我吧。”
“好。”
不一会林夕走进麦当劳,我大步迎上前,拉住她的手,完全不理会在麦当劳里的人们向我投来的惊异的目光。林夕温柔一笑,没有说话。
填饱了肚子后,我看了看手表,才六点多。我问道:“徐磊约了你几点?”
“八点。”
“陈高霞也来吗?”
“嗯,她说来,而且她还会把她男朋友带来。”
“他男朋友?怪物之王?”我还没说完,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立即捂住了嘴巴。
“怪物之王?”林夕疑惑地望着我。
我笑了笑:“我是说,那个跆拳道的教练?”
林夕也笑了一下:“你最拿手就是给人家取绰号。”
“嘿,这可是跟你学的。”
我们一边聊一边游逛,不知不觉走到逢源街的金逸影城门外。林夕说,咱们去看看这段时间有什么电影看吧。我说好。刚走进大门,只见一个大型宣传板立在门边。宣传板上方,醒目地写着:“《男才女貌》——被誉为中国的《泰坦尼克号》,让你感动得一塌糊涂。”文字以下,是余文乐和高圆圆,在最下方则写着:“2007年1月9日,感动上映。”
我有点不屑地说:“中国的《泰坦尼克号》?有没有这么夸张呀。”
“翔,”林夕望着宣传板愣愣出神了好几秒,才对我说,“到时我们来看,好不好?”
“我觉得不好看。”
“嗯,但我想看一看嘛。”林夕有点撒娇地说。
“嗯,”我心中一动,笑了一笑,“好呀,那就看吧,反正我也好久没到电影院看电影了。”
离开金逸影城的时候,已经七点五十分了。林夕说:“咱们到toparty去吧,可别迟到了。”
“好,走吧。”
toparty就在逢源街。我们走进toparty,却不见徐磊。林夕给徐磊发了个短信问他在哪。徐磊短信回复道:“我已到了,在520房。”
五二零?我爱你?是巧合?还是徐磊故意安排的?
于是我们走到五二零房。林夕先走进去。徐磊一见林夕进来,满脸喜悦,立即迎了上来,说道:“岳林夕,你来啦?吃过饭没有……”他话没说完,忽然看见站在林夕后头的我,脸色一下子沉了下去。
我笑道:“好久不见啦,徐磊!”
“嗯。”徐磊低低地应答了一声。
我趁林夕给陈高霞发短信告诉她在哪个房间的时候,向着徐磊一扬嘴角,露出了像l临死前夜神月对他所露出的那种邪恶的、胜利的笑容。徐磊咬了咬牙,没有说话。
上次在徐磊酒吧跟徐磊见面的时候,我对他还十分友善,还不停地劝慰他别再想Sheena,要振作,没想到他这么听话,这么快就振作起来,转移目标,想追我的女朋友,正因为他如此忘恩负义,因此此时此刻再次见面,我对他已不再友善,甚至充满敌意!
正在这时候,只听身后一人叫道:“嘿!找到你们啦!”那是陈高霞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只见和高霞同来的还有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子,那自然是高霞的男朋友怪物之王了。本来我跟他应该是不认识的,但一见到他,我却觉得他有点眼熟,细心一想,豁然想起,心中叫了一声:“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