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寂的庙宇空无一人,旁边一具腐烂,散发着刺鼻臭味的尸体,血肉已经模糊,蠕虫爬满骨骼。
石河急忙一个翻过,从木板上下来,四下打量一番,并没有人影,就窜出破庙。
那臭味几乎将它熏晕,更何况是一具人尸,或者的时候也风光一时,闻名天下,可惜到头来落得如此凄惨,万千蠕虫吞噬。
微风拂过,石河才发现自己浑身精光,衣服不知所踪。
忍着呕吐的冲动,再次冲回破庙,在木板下面找到自己的衣服。
金币还在,石河笑了,有金币,不愁吃不愁穿,也不愁练武的花费。
穿好衣服,捂着鼻子从外面运来沙土,将燕孤城的尸体掩埋在木板上,顿时臭味消除大半。
紧接着石河钻木取火,在庙宇中点燃一对篝火。
火,是祛除臭味的大杀器。
捂着鼻子,石河仔仔细细在破庙中寻找起来。
他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为什么老虎要打昏他,又将他扒得精光,如今人影也不见。
从燕孤城腐烂的尸体可以看出,时间绝对不短,作为元气级武者,肉身受元气淬炼,早已经半脱离肉体凡胎,就算两三个月也不会腐烂,招虫。
而且这么长的时间,一直处于昏迷的他居然没有任何饥饿感。
换做平常,三天不吃饭,他已经处于半迷糊状态了。
他怀疑昏迷这段期间,有人每天给他为食,否则绝对撑不到如今。
这里是孔雀与老虎的大本营,庙宇破败残缺,根本无法住人,也没有住过的痕迹。
石河怀疑这里面有密室,他们就藏在其中。
可惜,找遍了庙宇,石河也没发现任何一处有密室的可能,哪怕是佛像后面,下面都被他仔仔细细检查一遍。
石河又在庙宇里的等了一天,孔雀与老虎依然没有出现,实在受不了饥饿的催迫,石河只好拖着疲惫的身子离开。
燕都城,千年历史,在大燕王朝三十五代帝王地管理下繁荣昌盛,国泰明安,大燕王朝已经灭亡三个月,燕都城已经恢复了最初的慌乱,百姓们果然如旧的生活,丝毫没有因为统率替换而茫然,也没有外在势必逼迫的慌乱,井然有序地生活着。
三味轩酒馆里,石河狼吞虎咽地吞食米饭,桌上已经空了近十个大碗,而下饭的只有一叠咸菜与烧肉。
在酒馆里,他吃的最朴素,最简朴,和别人的大鱼大肉相比天差地远。
可是他坐的位置却非常显然,就在大门口附近,进进出出,来来往往的行人都能够一眼看见。
“一个银币。”小二已经被石河惹火了,话都懒得多说,直接下逐客令。
“什么意思?”石河冷漠道。
“落云宗已经将整个酒馆包下来,为了人生安全,你还是结账换一家。”小二指着二楼上悠然品酒的几位青年俊杰:“你一共吃了一个银九铜,算一个银币好了。赶快。”
顺眼望去,很多食客都不满地结账离开。
不过石河没有,他拍案而起:“十一碗白饭,一碟咸菜,一盘红烧狮子头,一共加起来才五十铜币不到,我要见你们老板。”
进城第一天,石河就秀逗了,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
他将莫克镇的食物价格搬到了王都。
莫克镇,一个靠近王都的小镇,并不繁华,所有东西价格便宜很多。
王都,一国之都,繁华无比,经济遥遥领先,人民生活水平高,消费高,自然食物价格高。
此话一出,顿时引来无数诧异的目光。
乡巴佬!
白痴!
傻货!
讥讽,嘲笑声不绝于耳。
很多食客迈出客栈的脚步停了下来,望着石河,笑了起来。
本来被赶出酒馆的郁闷心情顿时好了。
小二也明白了石河是乡巴佬,也不废话,把菜单递给石河。
望着比莫克镇贵了一倍的菜价,石河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犯下的低级错误,匆匆付了一银币离开了酒馆。
离开酒馆,石河归心似箭,想要急迫回到自己的老窝,不,应该说回到碎石林取走那两样东西。
不过一想到那白衣冷女,石河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燕王朝第一高手,被其溟阳春雪剑法轻易秒杀,对方又是什么级别的存在?
而且她还看见了石河与燕孤城一样的容貌,在燕孤城那里得不到东西,很自然就会想到石河,这个和燕孤城有着一样容貌的野孩子。
当然,在他们眼中,石河是燕孤城的弟弟。
石河不知道燕都城距离莫克镇到底有多远,以孔雀的速度也飞行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到达。
要知道当时孔雀从碎石林中飞到莫克镇也只用了十个呼吸时间,从鬼魔林去莫克镇,石河步行至少也得走两个时辰。
两个时辰与十个呼吸的比例。
一时间石河有一种晕眩的感觉。
这至少也得没日没夜走六天的路程,还不能休息。
最后石河放弃了暂时回莫克镇的打算,他要游览都城。
当然,游览的假,借此居住下来才是真。
一个金币,足够普通三口之家三个月的生活,如今他的钱足够买一座庄园,三年来衣食无忧。
三年,石河要力争突破真气级。
真气级,与普通武者临界,却有着巨大的鸿沟。
一想到孔雀那不可思议的能力,内心中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渴求。
经过酒馆一幕,石河也清醒过来,这里是都城,无论消费还是生活都喝莫克镇有着天壤之别。
想了想,石河买了一些食物,带回破庙。
破庙有两座,燕孤城的尸体在大殿中,后面还有一座小屋,石河离开前寻看了一下,那是厨房,没任何特点,不过过个夜是没问题。
不是石河不想去客栈住宿,钱财不外露这个道理他还是懂得,在莫克镇要是身上有点钱,都会招来地痞流氓的打压剥夺,而且传闻都城有地下势力,有组织,有领导,井然有序又混乱无比。
这也是石河在酒馆里只吃米饭,咸菜,如果不是为了改善生活,增强体质,他绝对不会吃肉。
低调,才是王道。
否则在莫克镇那种混乱的地方,无依无靠的他早就死了。
眨眼间,一个月过去了,石河对都城也了解得差不多了。
四个月前,燕王朝覆灭,四周四大王朝眼馋这一片肥沃土地,相互争夺又彼此牵制,除了燕都城,燕王朝其他的领地都被瓜分的一干二净。
至于莫克镇,距离燕都城太近,自己被划入燕都城的外围。
没有禁卫军维护都城秩序,如今的都城被各个家族瓜分。
准确说七分天下。
第一富豪世家,昔日王朝财政大臣,用金钱收拢残余燕卫,禁卫军,成为七大势力之首,隐隐成为另外六大势力的公敌。
第二大势力,自然是死忠于王室的余孽,由在保卫都城中死去的宰相之子与军机大臣的女儿两人共同领袖。
第三大势力,说来可笑,居然是一个商人,星耀商会的老板,星尚鱼。
而第四股势力,说来可笑,居然是一群马贼,居于白马山,以打劫为生。
可是王朝一夕间覆灭,四周的城市相继被四大王朝吞并,覆巢之下无完卵,所以他们来了都城。
不是他们不想投奔其他王朝,可是十多年来,四大王朝被他们抢劫的商胄无数,引起了众怒,那些商贵可是控制着王朝大部分命脉,一旦他们发怒了,恐怕四大王朝经济直接衰退十多年,闹饥荒,所以没有一个王朝敢收留他们,四面楚歌下,只好来都城占据一席之地,至少能够多活一段时间。
地下黑市,据说有着罡气修为的铁老大,占据了北边火烧山,划地为王。
第六大势力也可以说成第七大势力,说来也可笑,分别是一群乞丐和一家妓院。
可是谁也不敢动这两大势力,乞丐和妓院不仅没有相互的仇怨,反而联手了。
居无定所的乞丐,居然住进了豪华芳香的大院,每日红女为伴,夜夜笙歌。
用他们的话说,既然王国都没有了,就算死,也要体验生活。
七大势力,他一个也不想去,反而有个地方被他注意起来。
这是七大势力都不抢,不争,不夺的净土,也是都城唯一一块没有蚕食的土地。
而且无论是都城百姓,还是七大势力的人似乎都在回避这个地方,似乎那里有着莫名威胁,得罪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