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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十二岁1.0

凡是我不了解的现象,我总是勇敢地迎着它走上去,不让它吓倒。我高高的站在它的上面。人应当认定自己比狮子、老虎、猩猩自然界的其他任何物种都高级。所以当我第一次走进那个陌生的城镇时,我没有害怕,没有恐慌,更多的是好奇、是憧憬。

或许是太小,还不懂得人情世故,或许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总之,我总是充满了力量,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认认真真的听老师讲课。总觉得和家里的老师有所不同,具体什么不同我至今都不知道,特别喜欢幽默风趣的数学老师,总会举起小手回答老师的提问,然后憋着红红的小脸等着老师的表扬。

每天会和真真,亚琼一起吃饭,总觉得是这异地他乡唯一的乡邻,就倍加珍惜,感情也变得深切炙热,如胶似膝。

还记得那天是爸爸送我们来的,爸爸们在时都还好,看看这里摸摸那里,第一次住校,第一次睡120个人的大房间,第一次躺在硬硬的潮湿的床板上。当时从没有想过接下来迎接我们的会是什么,是陌生的环境,是不习惯的生活,是未知的命运。我们无暇顾及,因为爸爸们走后,我们要一个人照顾自己,自己铺床,自己买饭,自己洗衣服,自己打水,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费解,我们急于适应这里,习惯这里,熟悉这里,所以刚开始的几天没有人抱怨,没有人埋怨,没有人想家,没有人哭诉。等到了第三天时就有人受不了了,半夜三更,你总能听到低低的细语,呜呜咽咽的从一两个到一片再接着一片连一片,几乎所有的人都蒙着被子抽泣着,挺有节奏感的但始终不敢放声大哭,偶有一两个这么做的也总会被传为佳话,风靡整个校园。

我始终是不会哭的,每晚我也照例会蒙着被子,不过是打着手电筒偷偷地看各种各样的漫画书,现在想想眼睛大多是在那个时候毁的。

我终究没有把这种骨气坚持到底,星期五的晚上,亚琼哭了,小心翼翼地,但我和真真还是听到了,我始终不敢抬起头看她,生怕触动心底坚持了好久的防线。终是不忍她这么呜呜的哭下去,当我抬起被子那刻我就后悔了,我看到她火红的脸颊挂着一颗一颗的泪珠,真真不知何时两只眼睛也是红红的,我的坚强我的独立瞬间就坍塌了,于是那晚我们三个抱在一起,嚎啕大哭,发泄着我们所有的无措,所有的彷徨以及对父母的思念回家的渴望。记得哭了好久,第二天想掩饰时已经不能了,所以等老师问起时我非常坦然的承认了,我想我妈了,想我家大黄了。记得老师那天表扬了我,说这才是真性情,我心里顿时美滋滋的,尽管我从不知道何谓真性情。

终于挨到星期六,每个人都兴高采烈的,逢人就笑,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开开心心的打着招呼,要回家了。我总是没有那么激动或许是我的神经线慢,因为当我看见家乡的小河时眼角就湿湿的了,若不是身边有人在,我铁定要脱光了衣服畅游一番的,不过还是理智的放弃了,人言是非,俗世常规总是会给人些约束,那时的我终是有些顾虑担忧害怕的。

妹妹激动地跑过来搂着我的脖子问东问西,即使多年后,她依然保持着这个习惯,我回家的第一夜总是睡不好的。

后来,我们还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因为生命的强大和不可预知的潜力是谁也无法说得清楚的。

记得第一次的考试仍就没有考好最拿手的数学也只有75分,比起亚琼的68分是强些,比起真真的85分终是有点难为情,和班里最高的100分比,我真想找一地缝钻进去,或者干脆直接撞墙。那时的我总有些争强好胜,我暗暗地在心里发誓,绝地逢生,不能被人看扁了。

黄天不负有心人,接下来我始终保持着数学最高分的成绩。但我依旧会借了同学的课外书,夜里挑灯看书,可能就是那时养成的喜欢看课外书的毛病。

同学和老师总说我聪明,我个人觉得那是纯粹的侥幸,二十分钟写完别人两个小时也写不完的考卷,我始终认为这不是什么真本事,只能说明我这人比较会考试,写的字比较快而已。令我始终不能满意的是考试时不可以看课外书,不能提前交卷,及时耍了手段偷偷的跑了出去也是没有地方去的,那时我还不懂上网,不知道什么是游戏机,唯一能做的就是去厕所转一圈,回来就又坐在那里,无聊,发呆,胡思乱想,白雪公主真的那么善良美丽吗,黛玉为何葬花,三毛是那个流浪的三毛吗?当我终于顺利成为十万个为什么却依旧找不到任何答案时,我不再胡思乱想了,我决定直接用睡觉打发时间。现在想想,我几乎所有的坏毛病都是在那时逼迫出来的。

总觉得中国的应试教育残害了一些人,不假。

眼见得时间一点一点的走了,临近新年的时候县里突然要举办一次竞赛,说是统考,但数学依旧占了80%,学校最终决定根据数学成绩选拔人才,考了三次看稳定率,毕竟关乎学校声誉,所以老师们都不敢大意。当同学告诉我,我被选中时,我正和后面的同学激动地玩谁智商高的游戏,他总是拿了历届的数学奥赛题来折磨我那娇小的脑袋,终归是小孩子,都有一颗不服输的心,可喜的是我终究没丢了袁家的脸面,不幸的是我又一次成功的给自己培养了一个每次严重思考超额用脑后就神经崩溃脑袋疼痛的毛病。

那次考试我考了全县第三,后来听说可以直接进三中(县里最好的中学),还好我事先不知道竟有这样的好事,否则我铁定考不好的,不知道为何,明明一定必须务必会成为好事的到我手里就立马变天了,而且特快,总能打的我措手不及思绪紊乱。而这种坏运气一直伴随着我,所以我的人生总是充满了惊险,变幻莫测,捉摸不透。

记得那个时候同学们总是叫我前面的男生大公鸡,这是有原因的,他的头发总是会像大公鸡一样直挺挺的立着,他又从不打理,当我很随便的很自然的很不经意的就这么叫了时,我不知道怎么惹怒他了,他拿本书直接摔到我脸上,我顿时傻眼了,我的脸上还挂着要和他卧膝长谈的激动澎湃就那么僵住了,我的神经线短路了,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有好心的同学叫来了老师,班主任看我红肿的脸颊,什么都没问就揪着那男生的衣服让我回他一巴掌,我没说话,因为这完全超出了我正常的思维逻辑,我忘了我是摇了头还是点了头,不过我始终记得我再没和他说过话,也没还过去,既然过去了就过去吧。

所以至今我都不敢给别人起绰号,也总是恭恭敬敬的叫别人的名字,不是怕被打,总觉得可能会触到别人心里的痛处或伤害到别人的脆弱的心,这是我不愿看到的。

记得那个时候同学们最喜欢上音乐课,体育课,我却怎么也提不起兴趣。

音乐老师是个怀孕的妇女,但那从没有影响她魔鬼般的身材,婀娜多姿,散发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美,单看老师,我是爱之唯恐不及的,只要她不让单个唱歌,因为我是绝对的音痴,后来听说期末要一个一个单唱,我就彻底崩溃了,整日神魂缭绕忐忑不安。该来的还是会来的,不会因为我的不情愿而消失不见,我终究鼓足了勇气扯着嗓门儿唱完了,我以为这下完了,铁定不及格了,听到老师那句,调是全跑了,不过经你这么一唱也别是一番味道。我心里特高兴,比数学得了100分或者吃了鸡腿都还要开心,或许这也是多年后即使我仍不能正确的完整的唱出一首歌依然能如痴如醉的迷恋音乐的理由或动力吧。

对于体育老师,我已经忘了他长什么样子了,只记得高高的,他让我对体育课产生了十足的害怕恐惧和厌恶,忘了他是怎么严厉地折磨我的了。我总是会选择性的记住一些我喜欢的东西。还好我依然坚强的热爱着跑步篮球等诸多体育项目,不过每次的体育课依然让我有些不安。

还好夏天来了,我们顺利的考完了中学,结果如何都是以后的事了,至少现在的我可以短暂的放松一段时间了。

沿着曲曲的小道,我欢快的跑着,我来了,我最爱的莲花,我来了,我最爱的池塘。我轻车熟路的找到爷爷特意给我留的小船,船桨入水,击碎水面的莲影,碧波颤颤;击碎小鱼儿的美梦,慌忙出逃。满池的荷花,粉白红润,摇摇曳曳的,风情玉露,一切都美得那么无与伦比,无可挑剔。我静静的躺在碧绿的海洋里,任小船随波荡漾,总觉得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也不会是如此的安详宁静吧。

后来那爷爷去了,我也再不敢去那莲花池了,后来听说那莲花也都没有了……

十二岁,来过了又悄悄地走了。

(十二岁,总是有很多美好的痛苦的无奈的回忆,但人生依旧是绚烂的,多姿多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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