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尘一路来到操场——也就是现在的闹市。进入闹市后,才发现原来这片闹市还未成形,还有许多空位。
而那些简单搭了个棚伞的人,也就是拿出了自己的珍藏品出来叫卖!有的人摆出来的是曾经用过的书本,还说什么上面全是自己的亲手笔迹,据有意义重大的收藏价值,价钱便宜。更可笑的是这样还有人买;还有的人也是摆出了曾经自己用过的书籍,而这个叫卖就大不一样了:书本崭新,没有任何笔迹和皱纹,适合那些缺书本的人购买,绝对可以以假乱真、而且胜过原装,用得顺手、价钱合理。这个一看就是那些平时不怎么爱看书的人卖的书,这样的人一学期都不会动一个字,书上别说笔迹了,就是名字也不会有一个。而他们的口号是——爱护书胜过爱护自己;有的人摆出来的就是自己从小珍藏的小东西,什么变形金刚啊、MP3呀、收音机呀、自己的果照呀杂七杂八的什么稀奇古怪的都有,看样子就知道是小小珍藏家;更有人卖出了自己的得意之作,声称自己是一个正在写作但未被录用的小说家,而摆出来的这些都是自己多年来的辛苦巨作,价格实惠,物超所值,而且还是原创制作,决对正版,世界上仅此一本绝无他本。这个叫卖的还有点实力,凡尘走上去也看了看,那家伙见才开店就有客人来,心情也全写在了脸上。
“这位年轻人,一看就知道是江湖中能够呼风唤雨、独揽群雄的大人物,看你一身的霸气,内含傲世前程,这一本现代江湖小说绝对值得你观看一番。”连忙递上了自己藏在凳子下面的珍藏之作。
凡尘一声苦笑,这家伙还真是个人才,只是可惜没人赏识,只得在这里叫卖,人生呀!凡尘接过这本看上去在平常不过的作业本,翻开一看,笔迹上就能看出写作此书的人不简单呀!“这本书我要了。”凡尘只是大略的扫了一眼,觉得不赖,这样的书还是值得自己花钱购买。不像那些凡夫俗子忘记了学术目的,或急功求利、粗制滥造又或取媚世俗、热衷炒作,让人莫名感到悲哀。更何况此为原创笔迹,说什么也值得一购。
见凡尘出手如此爽快,自己也掏出了另外一本书正要开始宣售,凡尘就挥了挥手“等我这本书看完了先!”自己也就走开了,得去看看其他的地方。这才发现,短时间内就搭起的店铺都几乎是这一个模式。这样的学生能搭出一个什么样的店来?亮点其实在晚上外市专业人士的闹市开展,闹市、闹市重在于一个闹字。
眼前却路过一人,这人身高大约在一米八八左右,手拿着提琴,身后的人也都拿着各自吹打的乐器。看样子是一个乐团的吧!他们都穿着本校校园内的制服,难道这样的学校还有属于自己的歌唱乐团?而且那位女生自己似乎根本就没见过,这个学校潜水的人很多,自己怎么可能有心思去探讨这些。可是当凡尘转身离开时,那女生却盯了凡尘一眼。“琴舞!我们还得急训,可不要耽搁了。”见琴舞发愣,其中一位拿着吉他的少年提醒道。
琴舞这才回过神来“知道了,我会认真排练的。”当自己再次看向那边时,凡尘已经消失在了还未成形的闹市中。两人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意感,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双方都拿不定主意,只觉得认识,却说不出到底哪里认识,也就都没有相认。(琴舞——艺名:真名未知,在十岁时被乐团收留,凭着自己独特的音乐天赋与脱俗的唱功,不到两年时间就在音乐圈的大型舞台上占到了一席之地,并拥有了自己的粉丝团,是一个现代摇滚歌手,曾今出过专辑无数,在不久刚开了一场连续六个月的全国九十多个城市的巡回演唱会。成为了今天这样的——摇滚巨星。)
这样的超级明星竟然能在这所学校出现也不应该为之稀奇。本校虽然比不上曾经全国首强的成虎高校,但在全国还是小有名气,校内的此内出色人物也是屈指可数,少有几名。并且在音乐方面,本校还有专门的高等教授级别的教师坐镇,曾培养出来的每一届都有那么几名出人头地、名声震北的歌星。但这一届中的琴舞还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不仅在全校是独一无二,在全国也是如此,此名气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物出现得有些频繁,可能会将读者们的思路搞复杂。放心,才懂得会尽快地将人物表整理出来,将在不久在作品相关中可以看到。
还记得上次的三名不良少年吗?就是在第二章凡尘跑圈圈的时候出现过的三名少年,此时正出现在凡尘的视野中。这几人虽然曾今是惹怒了自己,但还不至于凡尘亲自上门‘答谢’,本来准备就当什么也没看见,擦肩而过一了百了。但对方可不会这么想,反而不知死活地向凡尘这边走来,还将凡尘的前路给挡住,拿着啃了一口的梨子的手指着凡尘的鼻子“小子,上次算你走运,真是冤家路窄呀!怎么又遇到了?”这黄毛小子故作一副很为难的样子,咳嗽两声,周围正忙着的同学也都纷纷围上来,将凡尘死死围住“你看吧!不是我不放过你呀!是你自己不知道天高地厚地闯进了我的地盘中来,真是不为难一下你都不行了。”
“呵呵!”凡尘一声苦笑,为什么自己老是被别人喊一大群人围!罪恶呀!难怪他这么志高昂扬地,原来是他自己的地盘才如此的嚣张。“人不少呀!不过呢,你们确定要在校园中打?”
“当然不是啦!本校可是示范高中,我们怎么会是那种不顾校园名誉而意气用事大打出手的人呢!”黄毛小子猛然将手中梨子扔到一边“我虽然不是,但他们却很难说了——给我上,今天不讲他下一条腿我就不姓零!”
黄毛小子一声令下,所有人一拥而上,凡尘一拳就将其中一人打翻,接着又是一拳硬生生地与对方的拳风相撞,紧跟着对方就是一声惨叫,之后就抱着被凡尘打废了的手,退到了一边。这人多了,拳脚也十分混乱,凡尘就这么将拳头随意地挥一挥,就能将其中一个人的脸给打肿。身后一人见凡尘没有转身,上前就是一脚,将凡尘打进了人群中,连续几拳几脚趁机砸在凡尘的脸上。说起来倒也奇怪,凡尘这家伙也没什么招式,反正就是你打我一拳我还你一掌,这样硬碰硬地对干,还真看不出来有什么传统的套路。但效果却大不一样,无数的拳头砸在自己脸上、无数的脚踹在自己身上,顶多退一退,但下一刻就又会像并被受伤的那样疯狂地上前就是一拳将一人打趴下。
打斗持续了很长时间,黄毛小子就这么看猴戏般看着凡尘将自己的一群小弟一个不漏地全给打趴下。凡尘抓住最后一人的头发,手肘一挺就将他打晕“切!真是没用!”
“大哥!你真厉害,小弟真是佩、佩、佩——佩服呀!”黄毛小子发现自己已经惊讶得话都说不清楚了,呆呆地望着留着鼻血的凡尘像自己走来,竟忘记了逃跑“我、我、我——不是故意为难你的。”
凡尘走到黄毛小子面前,又是一声诡笑,手背擦去鼻孔中流出的血,刚擦掉就又流出了新的,然后将手背的血擦到黄毛小子看上去十分干净的制服上“小子,你刚刚说你姓什么来着?”
凡尘发现那小子双脚在发抖“灵孤寒!”
“声音太小了,没听明白,在大声点。”凡尘将耳凑到灵孤寒的嘴前“叫什么来着,灵孤寒?”
“是的!”灵孤寒突然发现自己的裤裆湿了。
“要不要我也给你打趴下?”灵孤寒摇摇头,凡尘猛然将声音提高“那还不快滚,留着这里干什么?”
灵孤寒不顾自己手下的安危,自己撒腿就跑了,还时不时地将别人才摆好的地摊撞翻,然后惹来一顿痛骂。
凡尘仰起头,使得鼻血不再流出来“真是的,明明不喜欢动手。”手机响了,凡尘从包中取出手机,低眼一看号码,是漪衣那丫头“喂!有什么事就快说,我很忙!”——似乎自己闲的很呀!闲的跟都人打架了。
“哥!能不能过来帮下忙!我们这里需要男同志呀!”漪衣此时还在教室准备大家的茶店,那才是真的忙得不可开交。
“你们班没男生了吗?为什么非要喊我?”凡尘看了一下教学楼,从被一名自己打倒后刚准备爬起来的少年身上踩过,向教学楼走去“跟你说了,你哥我现在可是忙得不得了,哪里有空时间来你那里给你搭把手呀?”
“不行呀!”漪衣很为难的说道“我们班的男生也都有着自己手头的活儿,没一个闲人呀!看着别人都已经准备就绪了,都搬着东西往操场上去了,可我们还是没有多大进展呀!”
“是吗?那这么说你那一组的人都是一群废物了?”还好这句话没被漪衣旁边的人听到,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你在说些什么,反正我是求你了,随便你来不来。——就这样,我挂了!”漪衣将电话猛然挂断。真是的,自己怎么会想到请他帮忙,真是瞎了眼,脑袋发岔。
“漪衣,快点过来帮忙。”那边一位戴着眼睛的女生喊着。漪衣回应了一声,也就过去了。
正道漪衣已经完全对凡尘失去信心的时候,跟自己一起搬桌子的女同学却突然发起了愣,一脸花痴的感叹着“哇!他的样子真的好帅。”
“啊?什么好帅?”漪衣一脸的茫然,也跟着回头一看,却见凡尘就站在自己的外面,一阵诧异。那家伙不是说自己很忙吗?怎么转眼间就到自己家的教室门外了,不会是用了瞬间转移吧!
凡尘看着屋内乱的一团糟的教室,看来这群人是准备舍去了教室去开那场闹市了。心中暗叹一口气,现在的年轻人真是靠不住,有了新鲜的就将旧的卖掉甚至丢掉。然后完全不顾别人的看法,直接大摇大摆像进自己家里一样走进来。双手抓住漪衣与三名同学一起搬起的大圆桌,一把就扛过了头顶,抖了抖也算稳定了下来“这个桌子要搬去哪里?”
三位花痴就直接忽略了吧!因为他们看着凡尘就已经一副损人形象的花痴相了,更别说动脑筋去回答凡尘的问题了。漪衣憋着嘴,却是爱理不理的样子,这家伙就知道出风头,用眼睛斜了一眼远处操场上那已经搭起一半的小屋子“呐!就是那里,只要放进那里面就行了。”
“你就是凡尘吧!”花痴一见凡尘就要走了,生怕自己下一刻就死掉了再也见不到帅哥一样,急忙问道,然后眨巴着自己那并不是很好看的眼睛对着凡尘传情“看样子不像是一个喜欢动手打人的坏人呀?”
“哈哈!”凡尘仰头一笑,忽而镇定地说道“我一向都喜欢养一些小动物,屋中全是小猫小狗之类的,又怎么可能拥有家庭暴力呢是吧!”
“切!”漪衣没好气地瞟了一眼凡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好了!我得将这桌子帮你们送下去了,还有很多事要忙呢!”说着跟这三位花痴小姐道声别,也就扛着这不算轻的圆桌出了教室。
“他的力气可真大呀!”花痴二见凡尘走远了,还瞻慕着,自语道。
“大吗?”漪衣背着手,“好了,各位小姐也就不要再犯花痴了,你们心中的白马王子已经走了,能不能将精力拿回来,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呢!如果想今天晚上的闹市能够顺利地举行,如果大家想过一个不会遗憾的校园闹市,那就不要傻站在那里!”
被漪衣这么一提醒,他们三人这才回过神来,又一起忙了起来。
而凡尘呢,扛着这么一个大圆桌,从教学楼走到操场已经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了。虽然满头的大汗,却在中途没有歇上一脚,一口气走到了那个用一个大帐篷为休息点的临时茶店!看来自己还得上去搬,因为这里外透气的大帐篷中还缺那么几个圆桌。“真是吃饱了撑着,自己竟然顺着那丫头来干这些无关紧要的闲事!”
其实在这一天中,凡尘不仅帮他们搬了桌子,还陪他们吃饭,一阵说说笑笑,漪衣却不明不白地跟凡尘打起了冷战,凡尘不管做什么事,漪衣都不顺心。虽然如此,但还是没有影响到凡尘受欢迎的气氛。毕竟我们的凡尘长着一张人见人爱、帅气十足的脸,再加上调皮的语气与幽默的谈吐风格,更是招人嫉妒。
吃完饭后,还有得忙的。因为还得帮他们整理店中的必要器具,选茶呀什么的,一大串的事情。总之忙到了将近天黑终于完成了。
“哇!我们的店终于完成了!”漪衣也是满头的大汗,看着自己与大家亲手而制的茶店,虽然简陋了点,但也多少凑合。“真是太幸福了,想必这这一天的闹市一定会让我终身难忘!”
“嗯!一定会终身难忘的。”凡尘看着这间实在是不咋地的茶店屋,这是自己的人生中最为失败的一次作品。但又不好意思说出口,因为女孩子们看样子都十分高兴呀!也许真正的幸福并不完全需要圆满的结局,之所以幸福那是因为曾今流汗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