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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风中的颤粟

忧郁的眼神凝视着蔚蓝色的天空,沧桑凌乱的长发在不羁的风中瑟瑟发抖,惨白的嘴唇叼着的劣质香烟,缭绕着的迷茫在唏嘘的胡茬子的嗟叹之下,渲染出我整个人生的不堪。

不堪回首,我本不应该去回首,这样我就可以毫无忧愁地继续沉睡下去。但是我发现我那过去却始终渗透在我的灵魂里。回忆似乎成了我的恶习,我被锁在回忆的围墙里,向前是回忆,向后亦是回忆。我无法找到那把可以打开我生命的钥匙,让我可以走出那间压抑着的空间,让我呼吸到我偶尔想呼吸到的空气。

在一栋还没有装修好的医院八楼顶棚里,满地堆积的烟蒂,有的掩埋在厚重的尘土里,一张薄薄的棉被皱巴巴地铺在地上,一瓶瓶啤酒瓶横七竖八地静静躺在地上,我如此消沉地活着。四面毫无防备的窗户,冷风夹杂着风沙不停地拍打着我疲惫的身躯,就像拷打一位青春的罪犯,是那么的无情而残酷。我是时间的罪犯,不仅是时间的惩罚,将我变的衰老,那倒并不可怕,我所恐惧的时间让我无法拥有一颗成熟的心,我还在幼稚的活着。以至于我如法去感悟,我到底拥有什么,我该放弃什么?

我也想知道我自己到底触犯了时间的那一条义律,让我如此痛苦不堪,我只得任凭“刽子手”们残酷的抽打,表达的本能却让我迷迷糊糊地闪烁其辞,那些让我都无法知道的真相。

我本想去诉说的内心,掩饰本来就是我的强项。但是我的一生的挚友,在他发达之际,给了我一笔对我而言价值不菲的钱,让我用活着的躯体去写完属于我们的青春。但是我不道从何起笔,我写过很多开头,却无数次地狠狠撕烂揉碎然后懊恼从楼上扔下。那剪不断,理还乱情绪让我焦躁不安。

我不想去写了,当我驾驭那疲惫的躯体原来是那么的困难。我也曾告诉我的挚友这个想法,我让他自己去完成这个任务,但是他微笑着回答我,他现在很忙,忙的焦头烂额,他娶到了他的一生所爱,他们在自己筑造的“世外桃源”里,悠然自得地活的很快乐,他们将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无物努力生出一支足球队来。

我只得羡慕而无奈地继续写下去,我知道他所获得的一切都来之不易,尽管写作是件非常乏味而枯燥的事情,更何况像我们这样毫无背景的人,在中国只会在一片嘲笑和否定中饿死。但是没有办法,谁让我有偿答应了下来,而且我从小就有“士为知己者死”的高尚情操。

就在我还在为开头而冥思苦想的时候,一股恶臭向我渐渐扑来,我已经知道那个臭家伙已经到几楼了,那恶臭愈来愈浓,我赶紧捂住了鼻子。我从小就讨厌那种恶臭,但是我不知道为何我会如此迁就那个拥有这股味道的人。

不一会儿,一位蓬发垢面,一身污尘油迹的大棉袄包裹的乞丐瞪大了双眼,聚精会神地忘了一眼在我地铺旁的纯净水桶,然后笑呵呵地蹬下身子,像一只撑饱的鸭子一样跌跌撞撞挪到我的水桶旁,扦开遮面的枯发,露出了一脸浓密而脏兮兮的腮帮子,他立马抱起水头,就“咕咚,咕咚”地毫无顾及地痛饮起来。

我大声喝骂,他却不以为然继续开怀畅饮,也许他早就把当成了他的朋友,也许他知道只是我那可怕的精神顽疾发作而已。

他不仅可以经常到我这里喝水,甚至还可以躺在我的床上翻弄我的手机。我们是这座半成品大楼里仅有的两个住户。我花了三百块钱向守大门的老头儿磨破的嘴皮子才换得了八楼暂时的使用权。八很符合中国人的幸运思维,但是我却总是难以受到幸运的眷顾。他比我早进来,我曾问他什么时候进来的,他却记不起来了,时间似乎对他而言也是模糊的。

我叫他乞丐,这也只是我初次相遇时,他给我的印象而已。但是有一天,我在灯红酒绿的大街上,我看见他一个人落寞地走在街道上,开始时显得十分畏畏缩缩的,不停地低着头用眼睛斜视着四周,他好像很害怕周围的人看他时的眼神。过了一会儿,他又变得异常热情起来,他开始不停地向行人打着招呼,奔放时他甚至干脆扯住年轻女孩子的胳膊,深情款款地向女孩子们表达着浓浓的爱意。当女孩子们一个个挣脱他的“魔爪”,还之于拳脚时,他都选择毫无尊严地跪了下来,也许他本来就和我一样没有尊严,但是在他跪下之后却显得非常认真地说他再也不离开之类的鬼话。我不知道是不是他棉袄太过厚重的原因,,他对此类“把戏”乐此不疲。有时他会蹬在酒店门前,每次都对着酒店的三楼咆哮,然后饱含泪水地张开双臂,向后硬生生地倒下,像一个死去的斗士,是那么的壮烈。躺一会,他会疯疯癫癫地爬起来,用他浓重的乡音呼唤着什么?好像是一个人的名字。玩累了,他会趴在垃圾桶上,边挠虱子,边寻觅着食物,狼吞虎咽后,他会独自依靠在墙角,双眼无神地盯着垃圾桶。当路上的好心人,施舍他一些“善心”时,他却依旧发着呆,丝毫不把那些钱放在眼里。天色渐暗,他才看起来恢复了些许神智,双手捅进袖筒里,依然对那些钱无动于衷,慢慢地钻过涂鸦着“拆”字的墙窟窿里,回到医院地下室,那里有着他的房间。他会睡上几个小时,然后咆哮大哭,周而复始三次,基本上一晚上就这样折腾完了,再就是到我的八楼上“骚扰”下我。

从此我知道他不是乞丐,他顶多是一个精神疾病患者,我想改口叫他“疯子”,他不是很乐意,依然建议使用“乞丐”.他个人认为他是一个精神上的乞讨者。

他有时非常清醒,似乎那种疯狂的疾病是间接性的。他曾把我水桶里的水一口气喝光,未解渴时还会继续找我索要水喝,我为了捉弄于他,我打开一瓶啤酒递给他,他却迟疑了半会说道:“我只会在晚上寂寞来临时,对着明月共饮!没人害怕孤单,怕的是孤单让人习惯,于是自己习惯性地用回忆伤害自己。”

我听到此话,一脸愕然,他简直是一个天才,我也似乎白天也不怎么喝酒,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是一个疯子。直到某个善心的医生见到他的症状后告诉我他真的疯了,而且还很彻底时。我得到结果时不免有些失望,类似《雨人》现实版不能如期上映,我感觉我有些愧对我的偶像——汤姆·克鲁斯。

他喝完水,都会兴致勃勃地唱起歌来,来表达对我的谢意。但是他总是用他那难堪入耳的方言歌唱,我不想去听,也几乎一句都听不懂。我说不用了,但是他说为因为我答应了帮他找家的缘故,决定改用普通话时,我有些惭愧,我只是不想他打搅我思考而搪塞他的一句话,他却信以为真。他说他一直在需找一个家,一个属于他的故乡。说完,他非常认真地唱道:天边飘来故乡的云,他不停地向我召唤,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归来吧,归来吧,别再四处漂泊······”

听到这里,我的情绪似乎被他那悲怆的声音所调动了起来。故乡!在遥远的地方,我所爱的家就在那里,我挚爱的亲人也在那里。我本应该回去,在去看看那生我养过我的地方。

在一座秀丽的青松林下,有一座宁静的笑村庄,平整的瓦房,石灰涂抹的墙壁上,挂着几串萝卜干,房前的空旷的辗地,龟裂的细纹互为犄角纵横交错。健硕的水牛栓在辗石旁,悠哉地用尾巴,抽打着自己后躯。门前有着一汪碧绿的藕塘,那高洁的莲花在一簇簇繁茂的荷叶簇拥成的舞台上自然地翘楚群芳。鱼脊背游弋起的轻波,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耀眼的白光。藕塘前面,阡陌交错的沃野,比一幅乐章,以及一首华丽的诗章更能彰显出属于那一代人民的幸福感。那远去的小山丘,是夕阳一天最后的栖息地。

而那时的我应该不是我开头所描述的那个模样,那时的我应该留着放牛娃的发型,赤裸着上体,穿着开档裤,嘴里舔舐着冰棒,将自己的细白水嫩的小腿和“三寸金莲”的脚从后面勾住椅子的两支前腿,将椅子悠闲地翘来翘去,一双大大的眼睛向上泛起,偶然瞟到蔚蓝色的天空,然后大惊小怪地冲进屋里,对着年轻时的母亲大声说道:“妈妈,妈妈!我看到了超级赛亚人,他现在就在天上!”

然后母亲却一把抱住我,用那玉洁的胳膊将我揽入自己的温柔的怀里,“狠狠”地揪着我的笑脸,再用嘴在我的脸上轻揉着,然后说道:“真不要脸,就知道看动画片。”

现在我却连自己都不明白,我为何要去背井离乡,只是单纯地为了延续生命。那个家,我至今也只回过一次,我似乎有着另外一个家,一位美丽的妻子,一直在用那双水灵灵双睨,深情地注视着我,他那敏锐的洞悉力可以穿透我的灵魂,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了解我的女人,我也为之深深地爱着她。但是我有不知为何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了,我似乎失去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了。

说起我生命最重要的事物,爱情似乎占据了其中最只要的一部分,我一直反复听着谢霆锋的《只要为你再活一天》,每次我依偎在墙角,都能默默地流淌起我的泪水,我也似乎也只为那璀璨浪漫的爱情而活过。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莎士比亚用自己的情怀和触角,想给人以一个完美的答案,结果却遗留给后世一部史诗般的悲剧。人们依然难以找到爱情的“盘根错节”,爱情似乎很简单,却又依然十分复杂。而我又如何要失去那部分呢?这个问号,一直盘旋在我的脑海里,让我过多地去回忆,去寻求一个结果出来,却发现记忆几乎将我置于死地。我有时似乎找到了一点蛛丝马迹,结果却囫囵吞枣般不知所云。

就在我绞尽脑汁,想要重拾我那零散的回忆的美好开头时,乞丐无意之中打开了我的手机里的音乐播放器,一首很久很久都没有再听到的歌曲——《最快到达的梦》:“不想停下来,那就往前走,你看我追上了多少个梦,不想说太多,那就不用说,你看我实现了多少个承诺。没错,想飞要坚持不再停留,没理由让我自在遨游······”

随着明快而富有节奏感的吉他音,我的内心微微颤动,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年代,那个属于我的年代,那个有属于青春人的梦想,那个为爱承诺过的心似乎又砰砰跳跳了起来。音乐是富有激情的,而内心却是那么的平静,混乱的情绪理清了回忆最美好的接头,开头总是美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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