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龙,今年二十一岁,未婚。
我出生在一个叫做海城市的北方小镇,这个在中国地图上找不到的小城与整个中国版图比起来正可谓是沧海一粟。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海城市也是一样,虽然面积不大但是该有的设施一应俱全。
我是在孤儿院中长大的,听院长说,捡到我的时候只有一两个月大,尚在襁褓之中,我不知道我的父母为什么会那么狠心的丢下我,但是我不恨他们,甚至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真的遇到了,也会像陌生人一样的吧。
十二岁那年我离开孤儿院独自去社会上闯荡,临走前院长把一个很精致的铁皮盒子交给我,说是在捡到我的时候带着的,或许是我父母留给我的东西。铁皮盒子很精致,也很重,上面带着一把小巧的铜锁,而钥匙则在用红绳拴着挂在我的脖子上,不过,在我离开孤儿院的三年里我一直都没有打开过。
社会,并不像我在书本中所学到的那样美好,在一些阴暗的角落总有一些零零碎碎的罪恶在时时刻刻的发生着。就像达尔文所说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一样,在这个社会中要想不被人欺负只有努力让自己变强。
离开孤儿院以后,为了生存,我做过许多份工作,派送报纸,分发传单,亦或是在一些小一点的餐馆洗碗。这些简单的工作也就是我十二三岁所能做的,工资少之又少,还经常被人欺负。直到十五岁那年因为那一件事,我才真正的感觉到要想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好只有两种途径,而我则是走的人少的那条。
现在的我是一个混混,被人看不起的那种,整天无所事事,靠打架和收保护费为生。不过,我生活的很好,因为,现在只有我欺负别人,而没人敢欺负我。而这一切,也就是因为十五年前的难忘的一幕。
十五岁那年,我从打工的饭馆下班出来,那是已是晚上十点多了,路上的行人也是少的可怜,可偏偏就让我遇上了一群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事情很不意外的发生着,他们围住我,接下来便是向我要钱,我一个在饭店洗完的小伙计能有多少钱给他们呢?结果很不意外的是,我被打了,他们四五个人围住我,对我又打又踹,而我却只能是抱着头蹲在地上默默地承受着他们的拳脚相加。
古语有云,英雄就美,其实在有些时候也会有美救英雄的事情发生。在那一晚,便是如此。在我被他们围着痛打的时候的,一个女孩子毫不犹豫的站了出来,大声喊道:“快住手,再不住手我报警了。”说话的正是我打工的饭店的老板的女儿。
我所打工的饭店的老板对我不薄,老板的女儿比我大两岁更是把我当亲弟弟一样的看待。围着我社会青年听到老板女儿的话后,立刻丢下我想老板的女儿围了过去。
“呦,还挺漂亮的么,怎么?他是你养的小白脸?我们打他你心疼了?呵呵,只要你答应陪我们哥几个好好玩玩,我们可以放了他,否则以后见他一次打他一次,怎么样啊?”为首的一个社会青年很轻浮的在老板女儿的脸上摸了一下。
“呸,不要脸的。”老板女儿毫不客气的往那个社会青年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沫。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扇在了老板女儿的脸上,同时也打在了我的心上。“他妈的,给脸不要脸了,带她找个地方,今晚非弄死她不可。”被吐了唾沫的社会青年没好气的说道。
几个人将老板的女儿连拖带拽的拉到不远的一个小巷子里,没一会儿便传出了老板女儿凄厉的哭喊声。那一声声的哭喊犹如利剑一般的挑弄这我的每一根神经,一种强大的怒气由心底而生,在一瞬间吞没了我的理智。事实证明,狗急了跳墙,孬种被逼急了也是会与人玩命的。在那一时间,我站起身子跑回距离不足百米的饭馆,直接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出来,在那时,我的脑子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我要让这几个人死!
疯狂,那一夜我真真切切的体味到了什么是疯狂,我不知道我当时是什么样子的,我想用怒发冲冠可以来形容吧,亦或许像众多小说中所提到的那样像一头发怒的狮子一样。直到后来我问起老板的女儿的时候才听她说,我当时像是一个从地狱走出来的恶魔。但当我问她当时怕不怕我的时候,她却很肯定的摇了摇头说:“不怕。”
当我提着菜刀走进小巷子的时候,刚刚的社会青年显然是没有想到刚刚被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小子会单枪匹马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就在他们愣了一下准备再次羞辱我的时候,我的菜刀已经毫不留情的砍在了他们的身上……
血,也不知道是谁的血,喷溅在了小巷子的墙上,以及我的身上、脸上。以往看到车祸流血都会害怕的我,此时看到飞溅的血花却没有丝毫的恐惧,反而隐隐的有一种兴奋,一股被欺压久了怨气在此时此刻发泄了出来。当时的我已经停止了思考,什么道德、犯罪早已经被抛在脑后,只有一种恨和报复的心理充斥着我。我隐约的记得当时的我有些癫狂的砍着那几个社会青年,他们的惨叫声我丝毫听不到一般。借着天上的月光和小巷子的一盏孤零零的白炽灯,我隐约的看到他们脸上因痛苦而扭曲的表情,我没有一丝的怜悯,平时连杀鸡都有些不忍的我,此刻面对几条人命却是无动于衷,只因为——他们该死。
最终几个社会青年倒在了血泊里,而我则是一身是血的站在上半身赤裸,下半身裤子被脱掉一半的老板女儿面前。我丢下菜刀,用手胡乱的抹了几把脸,露出很难看的一个微笑,带着她走出了小巷……
那一夜后我病了,整整三天高烧不退。当我醒来的第一眼是看到老板的女儿坐在我的床边一脸担忧的看着我,见我醒来,她才微微的笑了。我不知道那一晚的事情是怎么处理的,警察也没有找过我,而那几个社会青年是死是活也不得而知,总之是再也没有在我面前出现过。
刚刚醒来的我,除了身子还有些沉重以外,其他的倒是没有什么大碍。但是,在突然之间的一个念头却是把我吓了一跳。我有那么一瞬间想到“要是有人再敢动我身边的人一下,我就砍死那个人。”这个想法在过去是疯狂而不敢想象的,而现在却是感觉很稀松平常的。
我看了一眼坐在我床边的女孩子,笑了一下,心里暗暗发誓道:这一辈子,没有一个人可以欺负她,包括自己。
我醒来的当晚,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打开了那个铁皮盒子,盒子分成三层,第一层是一些现金和银行卡会员卡之类的东西,第二层是一把象牙匕首,看起来像是一个工艺品,但实际上却是锋利的很,至于第三层放着的则是一般人不敢想象的东西,在月光下反射出一道银光。我淡淡的看了一眼,随后取出那把象牙匕首,还有盒子里的现金以及几张不知道是什么品牌店的会员卡。
一夜无眠,月光透过窗子照在我的身上,我知道我的人生将会从此改变,明天的我将不会再是那个被人欺负的小打工仔,我要让整个海城市没有人敢瞧不起我,没有人敢欺负我,我要让整个海城市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那一夜之后,我辞去了饭店的工作,盒子里的现金大概有十万之多够我用好长的一段时间了。从饭店出来以后,我便开始四处寻找那些曾经欺负过我的人进行疯狂的报复,倒不是我心胸狭窄,喜欢记仇,而是要想在海城市立威就必须要有人做垫脚石,而这些曾经欺负过自己的人就是最好的选择,况且在报复的时候不用找什么理由。
一时之间,海城SN区打架斗殴事件不断的,人们所见到的往往是一个人和四五个人甚至是更多人对抗,那个人就是我。开始的时候并不是那么的顺利,打架还是放不开手,怕弄出人命,而且很多时候是被十几个人围殴到半死不活,但这些都算不了什么,只要他们杀不了我,那么我的报复就不会停止。随着我打架的次数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恨,直到后来基本上就是往死里打,那些欺负过我的人怕了,真的怕了。因为没有多少人会拿自己是生命开玩笑,也就是那句老话: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很显然,他们把我归到不要命的那一类中,倒不是我真的不怕死,而是我不允许我自己死,虽然每次打架都有很大的危险,但每次打架前我都会很好的准备,所以每一次都是有惊无险。
在我十九岁那年,我达到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小高潮,我把原来城南区的老大砍成重伤,而我则顺理成章的接替了他的位子,至此,整个海城市,所有道上混的兄弟见了我都会叫一声龙哥,就是城东城西城北的老大见了我也要给我三分面子。
这算不了什么,因为,故事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