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省W市的一个普通小镇,同禹拿着白天从古玩市场淘来的宝贝沿着走了五年的巷道回家,说是宝贝,其实他自己也不相信,只是这已经成了他每日必做的事情。
同禹边走边想着白天被主管骂的事情,不停地嘀咕,已经整整五年了,这老小子每次都骂我,也没见他舍得对那几个女的红过脸。
同禹从一所普通的大学毕业,奔波忙碌了好久才获得这份工作,所以为了抱住这份工作,即使每天这么多的不如意,他还是坚持了五年,并打算一直坚持下去。
正因为他的懦弱吧,主管更喜欢把他当做反面教材来激励员工,所以不论新老员工全部都瞧不起他,每次都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五年的时间里,同禹没能交的下一个朋友,女朋友更是不用想了。
好在同禹不太在意这些,或者说,他已经为之妥协了。
同禹掏出钥匙打开门,扫了一下自己的窝,,房子不大,只有二十几平米,却是同禹这么多年的积攒买下来的,尽管小,同禹每次会来却倍感温馨。
相比那些眼光只是呆在大房子名车的人,同禹更满足于这个温馨的小窝。
同禹将淘来的宝贝轻轻放在对着门的墙壁上的壁橱里,看了两眼才进厨房乒乒乓乓的做晚饭。
饭后唯一的消遣,同禹翻出这些年淘来的东西,挨个打扫着。
不过,任何人如果知道同禹的收藏来历,恐怕都会觉得惨不忍睹。
你见过清朝一品大员用过的牙刷吗?不说那时候有没有,那也总不会到现在都几百年了,还散发着油漆的味道吧。还有所谓的慈禧太后吃饭的筷子,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慈禧用塑料的筷子吃饭?谁给她造的?
整理了一半的时候,同禹拿起一块五角星形状的东西,或者说是铁片吧,用手掂了掂,挺沉的,看起来像是有着岁月的东西,不对啊,我没记得有这个东西啊?
同禹拿着这玩意苦思冥想还是没答案,说不定是那天捡来的吧,同禹想不出来,顿时便没了兴趣,草草收拾了下,便睡了,只是睡之前,将那片五角星放在枕头边,五年头一次掏了件可以见人的东西,得放在自己醒来便能看见的地方,尽管不知道是不是淘来的。
六个半小时后,同禹醒了,多年养成的习惯即使闹钟不响同禹同样会醒,只是,闹钟怎么没响?同样闭着眼摸索着想拿起闹钟看一看,却摸到什么东西,毛茸茸的?怎么还不是喷出热气?嗯?
同禹费力的睁开眼,这个是?我没买过老虎娃娃啊?同禹伸手费力的拔下一根毛,看到老虎脸抽了抽,嗯。呵呵。跟真的似的。
嗯?!老虎?妈呀,同禹跳起来撒腿就跑。
被同禹一顿蹂躏,还被拔下了一根虎须的老虎怒吼一声,便朝着同禹追去。
同禹越跑越心惊,这,这是哪?十几米高的树木,地上到处茂盛的植物,各种各样奇怪的动物出没其间,整个一原始森林啊!
同禹抽了自己一巴掌,终于确定,自己没在做梦。耳后还能听到那只被自己拔了胡须的老虎的怒吼声,腿上不时被茂盛的植物牵绊着。
一觉醒来,突然出现在原始森林里,而且一直凶猛的老虎还在垂涎你的屁屁,你会怎么办?
同禹没时间去想,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赶紧跑,最好能找到个猎人什么的,救命啊。同禹发誓,自从大学毕业,就再也没跑过这么快了。
同禹感觉自己的肺都要爆炸了,剧烈的喘息让他的气管火辣辣的疼了起来。
等老子脱险了,老子一定要找人抓住你,扒你的皮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同禹恨恨的想到,没注意,一不小心被地上的藤蔓绊倒在地,倒在地上那一刻,同禹唯一的念头就是,老子被老虎亲了…..
等了好久也没发现被咬的疼痛,嗯?同禹小心的睁开一只眼,扫了扫周围,除了虫子的叫声,啥都没有?!
同禹慢慢的爬起来,揉了揉摔到的胳膊,仔细打量了下周围,确定老虎已经离开了,同禹选了一个方向,赶紧走了下去。
尽管不知道为什么老虎放过了他,不过,能活下来就行。总不能去找它问问为什么放过我吧。
走了好久,同禹的裤腿都已经磨破的时候,才看到树林变得稀疏,嗯?同禹打起精神,加快脚步走出了森林,等见到了人影同禹停了下来,深呼吸几次感叹道,还是人间好啊。
同禹慢慢的走着,一个小镇,大街上人流不息,人们都穿着看起来像是粗麻布衣,偶尔几个身上带着锁链甲拿着刀剑的人走过。
这里是哪?同禹有些不知所措,这是欧洲?不过也没听过这么原始的地方啊?
正在同禹迷茫的时候一个尖尖耳朵的老人从他旁边走过,同禹赶忙上前,“您好,请问这是哪啊?”
那人瞅了瞅同禹的衣服,躬身回答道,“这里是温特镇隶属佣兵工会,大人。”
“大人?佣兵工会?你耍我呢?你们拍电视剧?还是电影?”
“在下佣兵工会会长甘加诺林,是个精灵,我没有骗您,大人。”
同禹看着这个所谓的精灵老头那真诚的表情,蒙了,我怎么会?穿越?!开玩笑吗?
同禹一再确定之后,终于确认自己穿越了。
“别叫我大人了,我只是个流浪至此的陌生人,不是什么贵族。”同禹有些落寞。
精灵老头摇摇头,“您一口纯正的贵族口音,想必是出来游玩跟侍卫走散了吧,如果您不介意,请去我的地方休息一下吧。”
同禹正好没得去的地方,索性跟着精灵老头去了那个什么佣兵工会。
跟精灵老头回了佣兵工会,同禹洗了个澡,吃了点东西便睡了,这么多意外让同禹一时难以接受,索性睡一觉醒了再说吧。
就这样同禹在佣兵工会住了下来,过了几天跟精灵老头熟悉了,也了解许多关于这个地方的信息。
这一天同禹奈不住寂寞,跟精灵老头说了一声,便出了佣兵工会,准备看一下这里的生活。同禹慢慢悠悠地踱着方子步在街上逛着,突然人群一阵骚动,什么情况?同禹马上四处张望。哇,这是?一对排着整齐队伍的士兵沿着对面的街走来,每个士兵穿着闪耀着金属光芒的链式锁甲,做工精细。士兵的腰上佩戴着一把宽厚的大剑,剑鞘上刻着一只梅花,而且,花跟枝蔓的颜色都是不同的,跟现实生活中的很相似啊。如果不是仔细去辨认,还以为是真的。头上的头盔倒是比较简单,跟中国清朝地正红旗的装备很像。每个士兵还手持一把长枪,枪上刻着跟剑鞘相同的花纹,大约有两米半那么长。随着士兵的脚步,盔甲摩擦发出的声音很是有节奏感,太帅了!
不过,,,,士兵中间有个很矮很粗壮的男人,像是矮人,长长地胡子将脸孔遮盖了很大一部分,看不清长什么模样。身上穿着有些破懒的粗布衣,浑身散发着浓重的酒味。因为好奇矮人的生活,所以同禹跟着士兵渐渐走出了繁华的街道,到了一个只从书上看见过的贫民区,到处是矮旧的摇摇欲坠的房子,而且街道上散发着一股浓郁的臭味,他们来这干嘛?同禹有些不懂。
等到一群人到了贫民区外围,士兵朝着矮人训斥了几句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