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尖在林耀面前几厘米处停止,林耀甚至能看到刀锋上几个小缺口。
中年男子身子一歪,瘫倒在地上。林耀发现,门口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背后的剧痛让他双手无力。
一只手伸到他面前,还带着一个挪揄的声音:“真不明白你是从哪里来的自信,我倒是很想知道,若是我没来,你准备怎么对付这个家伙?”
林耀拉住那只手,顺势从地上站起:“因为我相信你一直都会在我身后啊。”
两人对视了几秒,同时笑起来。
站在门口的是一个年龄,身高,体型都和林耀差不多的年轻人,不过论相貌他可比林耀帅多了,用武侠小说中被用烂了的词语来说,那就是“剑眉星目,丰神如玉”。不过他穿着一身白袍,脖子上挂了一条红色的围巾,看上去又多了那么一点圣洁之气。
“你什么时候来的罗马?不是要半个月后才到么?”林耀轻轻给了他肩膀一拳,对方还了一记:“本来呢,我是要和几名大主教一起来的,不过我看到那帮老头子就头痛,所以就偷偷一个人先溜过来了,我可是一来就打听你,你看,还算来得及时吧?”
“还行。”林耀笑笑,“好了,闲谈先到这里吧,等把事情解决完,我请你吃披萨。”
“那感情好。”年轻人走到床前,小女孩此时正乖巧地看着两人对话,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就是你的羔羊,你确定她是被附身了?”
“当然,以我背后两厘米,我觉得可能有三厘米深的伤口发誓。”林耀开了一个非常西方化的小玩笑。
年轻人对着小女孩上下打量了几眼,突然反手按在她额头上,身子一倾,将嘴凑到小女孩耳边,轻声道:“我的名字是南宫焱,记住了,混蛋!”
刷啦,粉红色窗帘被他一把扯下来,阳光如利箭射入房间,照在小女孩身上,她顿时如同被开水烫过的青蛙,拼命挣扎起来。林耀一把上前,按住她的身子,并且将十字架摁在她胸口上,一阵刺耳的烧灼声传来,雪白娇嫩的肌肤顿时被烙出一个十字形伤痕。
南宫焱左手上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一枚银币,和林耀的十字架一样,闪烁着淡淡的光彩。他用力将银币按上小女孩的额头。两人同时高声念道:“主啊,那些与我相争的,请你与他相争。那些与我敌对的,请你和他敌对!”
小女孩终于无法像刚才那样嚣张地嘲讽他们了,她疯狂地扭动着,就像热油中的泥鳅,林耀觉得自己按住的不是一个小女孩,而是一头发疯的公牛。他相信,若不是自己和南宫焱合力压制住了小女孩,她的力量能轻松掀飞一打成年男子。
“愿那寻索我命的蒙羞受辱,愿那谋我性命的退后羞愧!”
“滚开,你们两个的气味让我恶心!”
“你的也是。”南宫焱居然能在快速念动的祈祷词中抠出条缝来插进一句话,林耀觉得已经找不出什么词可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了。
“愿他们颤抖如风前的糠秕,有耶和华的天使驱赶他们!”
小女孩真的颤抖起来,就像是发了羊癫疯一样,在床上抽动,黑色黏液顺着嘴唇滴落,衬托着雪白的肌肤,看上去异常恶心。
“愿灾祸突然降临到他身上,愿他暗设的罗网绊倒自己,愿他落在其中遭受灾祸!”
小女孩已经无法咆哮了,似乎力量正从她身体里飞快地流逝。林耀和南宫焱同时高举右手,高声念诵,如同教堂钟声,在房间中回荡:“我的心必靠耶和华快乐,靠他的救恩高兴!”
“恶魔,离开这个无辜的人,就像耶稣驱逐你的同党,就像圣徒击打你的前辈!恶魔,去你该去的地方,让硫磺之火灼烧你的灵魂。恶魔,离开这里,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离开这里!”
小女孩仰起头,发出一声恐怖的咆哮,木质房间被这声音震得摇摇欲垮,电灯一个接一个爆炸,墙壁上那些诡异的壁画开始消融,就仿佛阳光照射下的积雪。
这声咆哮至少持续了两分钟,就在两人的耳朵都快要被震聋时,咆哮声戛然而止。小女孩就像是被突然剪短了线的木偶,瘫倒在林耀手臂上。
林耀和南宫焱也同时长出一口气,他们可并不比小女孩轻松多少。林耀觉得自己已经全身湿透了,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南宫焱更是直接将白袍脱下来扔在床上,露出一身精壮的腱子肉,就靠着身肌肉,他当个健美教练完全没问题。相比起来,林耀就显得瘦弱多了。
随着小女孩失去意识,原本阴森压抑的房间,就仿佛是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一直压在林耀心头的沉重感消失无踪,阳光如金线般照耀在他身上,感觉暖融融的,让他舒服得真想就地好好睡一觉。
“这个渣滓怎么办?”南宫焱用脚尖踢了踢肥猪般趴在地上的中年男子,这个可怜的家伙中了南宫焱一记手刀,估计还有几个小时要昏迷。
像是为了回答他的问题,楼下响起刺耳的警笛声。
“你这家伙,动作还是一如既往的快啊。”
“走吧,说好了,请你吃披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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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边小店中,两人相对而坐,林耀桌上那份青椒香菇披萨大概还剩了三分之一,而南宫焱面前的海鲜披萨已经告罄。看他的表情,似乎还没满足。
“咱们分别都两年了吧。”咽下最后一口披萨,南宫焱说。
“是啊,都两年了。”林耀微笑,看向窗外。
两年了啊。
很多很多年以前,林耀和南宫焱一起上小学。当时的他们,不论从性格,爱好和习惯上都想去甚远,林耀性子内向,但善良和蔼,是班上出名的老好人。南宫焱性格开朗,不过野起来不知天高地厚,十岁时便打遍全校无敌手。然而个性如此悬殊的两个人,却成了最好的朋友,让人不得不感叹生活的神奇。两人的性格也相互影响,相互补充。自从认识对方后,林耀开始变得活跃,偶尔也会开几个文字玩笑,而南宫焱则收敛了不少野性,不再是混世魔王一般的角色。
在他们六年级时,因为南宫焱的提议,两人在周末溜进了学校旁边一座小教堂。这座教堂有多小呢,大概也就是二十多平方米,兼具了弥撒,告解,洗礼等各项功能,堪称一个多功能小教堂。教堂里只有一个神父,同时身兼导师,清洁工,装修工等多种职务。
一进教堂,两人从此便再也无法离开了。
很多时候,林耀会回忆起当时的感受。
小小的教堂似乎变得无限高大,无限宽广,教堂穹顶连接的是天堂的门扉。他看到金色光芒洒满地面,他听到有飘渺的歌声在耳中回荡,虽然他并未听过那种语言,可是他好像完全了解它们的含义,甚至他跟随着轻声唱起来:“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当老师将他从这种感觉中拉扯出来,他已经知道,自己未来的道路,他已经明白自己将毕生侍奉的目标。
后来,林耀和南宫焱同时报考了神学院。
林耀家是工薪阶层,父母一个是教师,一个是出版社编辑,都是思想比较开阔的人。虽然对儿子的选择颇有微词,但并没有多做阻拦。
然而南宫焱的道路却走得异常坎坷。
南宫焱的家族,是中国仅存的几个修道家族之一。南宫家的孩子,很多都进了名山大教,南宫焱幼时,家里人就将他送到青城山上请一位老道士为其看相,老道士曾言此子五行缺火,是以赠与一个“焱”字做名,并约定南宫焱十八岁后送去他那里修道。
然而南宫焱做出了坚决反对,自小培养出的性格让他做出一个很简单的决定——离家出走。
南宫家的人当然不是吃素的,越是这样的大家门阀,越是喜欢墨守成规。所以南宫家也立刻派出一大帮人要抓南宫焱回去。
在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后,南宫焱终于换回了自由的权利。这其中的辛酸苦辣,每次两人回忆起来,都不胜唏嘘。
高中毕业后,两人同时考进神学院,开始攻读神学。
不过他们终究还是分别了,南宫焱飞扬跳脱的性格让他对天主教中很多繁文缛节相当反感,他总是认为比起规则,人更应该注重对上帝的虔诚。这种思想完美契合了马丁·路德“因信称义”理论。所以最后,南宫焱选择了基督新教,而林耀则成为了天主教神父。
再后来,林耀被派往南方传教,而南宫焱凭借家族关系留在了BJ。
这一分别,就是两年。
“这才两年,你就成了都主教,顶得上人家奋斗半辈子。”南宫焱斜靠在椅子上,一边剔牙一边挪揄。“中国最有前途的都主教,很大的名头嘛。”
“你不也是么,听说年内有希望升任大主教?”
“还是慢你一步啊,你这小子,小时候就处处抢先,上学的时候,我是第二你是第一,后来信了基督,你还是压我一头。”
“好了,别像个怨妇似的。”林耀将未吃完的披萨装进盒子,“走吧,我带你逛逛圣彼得大教堂,我这边有个非常专业的导游。”
坐在办公室中的弗雷撒突然打了个喷嚏,他奇怪地揉揉鼻子,继续拿起桌上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