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李斌命不该绝,咱总算是活着回来了。这趟警局之行也可以说是功德圆满,一共找到长的短的4把家伙,其中短的两把,一把看起来像是54式,还有一把则短了不少,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应该是64手枪。此外还找到一把79式警用微冲,最后就是一只民用霰弹枪了。就是那些银行武装押运车,车上的看守人员拿的那种。我估么着这家伙威力不是一般的冲,我记得我以前在电影里面看过的,约翰。兰博就用类似这家伙的玩意,一枪就把一哥们拆成了几块烂肉,虽然不知道实际中会不会达到这么恐怖的效果,但是由于担心走火,我还是把霰弹枪放进了面包车的后备箱。
不过事情也总是具有两面性的,今儿警局的这一趟也让我挂了彩,警局里面很乱,大厅的地上满是各种子弹壳以及没有完全风干的黑色血迹,我的两把手枪就是在那里找到的。当时这两支枪已经被打空了子弹,在看了看不远处躺着的几具干尸,这里发生了什么就一目了然了。
我在警局一楼的一间办公室内找到了4盒7.62毫米手枪子弹,在2楼的认人房内从一个警察的尸体上搜得了79微冲以及子弹66发,那把霰弹枪则是在隔壁一个办公室的枪柜里找到的,子弹只有5发而已。
不过在我搜查2楼的最后的一个小单间的时候,一个幸存的警员袭击了我。那是一个大约40岁上下的中年秃顶男人,穿着一身带血的警服。他躲在那间房子的背后突然向我发起了攻击,这个人当时估计已经疯了,在混乱之中,我的脸上挨了他一下子,不过所幸的是他手里的仅仅是一把并不锋利的小刀,我的脸烂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流了出来。
我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我究竟是怎么了,只是觉得脑子一热,一股憋屈了很多天的怒意顿时涌上心头。我的脑子里那时候就剩下一个念想了,这个人想要杀了我,那么我就要在他得手之前干掉他。
没错,我确定当时我自己确实是这么想的。那个中年警察一刀没能砍死我,他往前娘娘锵锵地走了几步,之后就滑到了。我知道他那个时候很虚弱,于是就冲上去恨恨地踹了几脚,瞧见着他起不来后就用开山刀往他脸上招呼。…….刚开始那个警察还在拼命地抵抗,他试图护住自己的头部,不断地在地上挣扎着。不过过了一会他就不动了,一下又一下,我不清楚自己到底砍了几刀,总之等我回过神的时候,地上已经使红殷殷的一大片了。那个男人的头被活活地切成了两截,肠子也被袍出来了,各种冒着热气儿的肉块散落了一地。
我大口地穿着粗气,刀也被我仍在了地上。我找在房间中招了把椅子,坐下来,之后把今天早上的那点稀粥吐的一干二净。
老爸,老妈!!!儿子今天杀人了,这次不是大街上的那些活死人,是一个正常的幸存者,他还是一名警察。上帝!我都做了些什么???在警察局里就把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砍成几截了,没准他刚才也仅仅只是受到了惊吓,以为我是外面的那些疯子们而已。他刚才滑到了,似乎要向我解释什么,但我没能给他机会,是我冲上去踹他,之后砍死了他!
不!这个人一定是想要杀死我!!之后抢走我的车,拿走我藏的那些物资!!一定是这样的,他都饿了好几天了!!不可能不想吃些东西,我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我这是在自卫1!!对!!就是自卫!!我没有错,我只是想活下去!
天煞的!!我写这些晦气的东西干什么!!今天好不容易找到了枪,我应该高兴点才是!